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doc

34页
  • 卖家[上传人]:艾力
  • 文档编号:36407623
  • 上传时间:2018-03-28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89.50KB
  • / 3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 年指数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目 录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7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10三、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4四、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15五、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6六、清算与交割.................................................................................................21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2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3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重要提示】1.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46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4.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6.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7.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8.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9.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开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须用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在新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基金份额发售公告4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

      10.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11.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12. 场外认购限额: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13. 场内认购限额:在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且须为 1 元的整倍数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1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16. 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17.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18.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010-66228000)、全国统一客服(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5用)以及直销专线(010-66228800)咨询购买相关事宜19.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2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21.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人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6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7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二)募集期基金代码及简称基金代码:501101场外简称: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1-3 年指数(LOF)场内简称:政债一三(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八)基金发售机构1、场外发售机构(1)直销机构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1)直销柜台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法定代表人:许会斌联系人:郭雅莉:010-6622880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2)网上交易平台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2)场外认购的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其他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三)场外发售机构”2、场内认购的发售机构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四)场内发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9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0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本基金将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发售。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