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汇报.docx
7页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汇报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汇报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情况总结汇报 为了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全县乡镇机构基本现状,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详实的资料和数据,近日,县编办结合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全县 17个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机构和人员现状 XX 年乡镇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编制分配都是按照乡镇类别来核定的乡镇类别的确定以人口为依据,3 万人以上的为一类乡镇,1.5—3 万人的为二类乡镇,1.5 万人以下的为三类乡镇我县一类乡镇 6 个:巴公、高都、南村、金村、下村、大东沟;二类乡镇 9 个:川底、周村、犁川、山河、晋庙铺、大箕、柳口、北义城、大阳;三类乡镇 2个:李寨、南岭改革后,乡镇行政内设机构按类别设置为几大办公室一类乡镇设置 5 个办公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二类乡镇设置 4 个办公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三类乡镇设置 2 个办公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镇事业七所八站,按照省里机构限额控制在 6 个以内的规定,我县乡镇事业站所整合为 5 大中心,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经营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在此基础上,允许一、二类乡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 1 个工作机构02 年乡镇机构改革,全县共核定乡镇行政编制 488 名,一类乡镇 35 名,二类乡镇 26 名,三类乡镇 20 名,4 万人以上的乡镇每多辖 1 万人,增加 1 名编制全县共核定乡镇事业编制 445 名,一类乡镇限额 30 名,二类乡镇限额 25名,三类乡镇限额 20 名目前,我县乡镇行政人员总计461 名,其中未分流人员 70 名事业在职人员总计 857 名其中 60 岁以上的“农民聘干”112 名事业人员按身份划分,干部占 37.5%,聘干占 5%,工人占 8%,农民聘干占46.5%;按学历划分,中专及以下占 48%,专科占 35.6%,本科及以上占 16.4%;按年龄划分,35 岁以下占41.9%,35-45 岁占 21.9%,45-60 岁占 23.1%,60 岁以上占13.1%从数据上看,不仅年龄老化,而且文化素质偏低 乡镇领导职数是按照 XX 年《山西省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 XX 年《泽州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之规定确定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总计核定为 12-15 名〔当时是这样规定的:乡镇党委设委员9-11 名,书记 1 名,副书记 3-4 名,武装部长 1 名;人大设主席 1 名;政府设乡镇长 1 名,副乡镇长 3 名,一类乡镇可增设副乡镇长 1 名,非党人员担任副乡镇长的可增设1 名领导职数。
〕目前,我县乡镇领导职数总共 168 名,最多的乡镇 12 名,最少的乡镇 7 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县先后进行了两次大的乡镇机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两次改革都没有完全的到位包括 XX 年那次声势浩大的改革,也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许多机构的运行仍然停留在方案上目前,我县乡镇主要存在以下突出矛盾和问题: 1、机构未按改革方案整合挂牌,仍然按传统习惯运行无论行政内设机构还是事业单位,挂牌、刻章、登记的寥寥无几,基本还是按传统模式运行乡镇干部大杂堆管理现象仍然存在,机构、岗位观念模糊,被动应付严重,人员混岗、顶岗多,工作积极性不高另外机构设置有上级干预现象,乡镇普遍设有“一办三中心”,即农廉办、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必须经过机构编制部门的规范 2、安监站建设不规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全市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编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通知》文件规定,无煤乡镇安监员不少于 3 名,非重点产煤乡镇不少于6 名,重点产煤乡镇不少于 9 名人员在乡镇现有人员中调配目前,乡镇安监员的配用比较随意,有上面下派的,有乡镇安排的,而且安监站和企办一起办公,人员使用也比较混杂。
3、出口不畅,人员分流不到位XX 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富余人员或者不符合上岗条件人员,由于出口不畅,实际上一个也未分流出去,仍然以未分流人员的身份继续在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上班还有一批所谓的“农民聘干”,由于其身份条件的模糊,不少人已经过了退休命令,但却仍然坚持在岗位上据统计,我县 60 岁以上的“农民聘干”有 名,有的还在上班,有的虽然回家休息,但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必须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的问题 4、撤乡并镇的历史遗留问题XX 年撤乡并镇后,我县保留了 9 个工作站,目前除巴公镇党委将陈沟工作站撤消外,其余 8 个仍然保留着工作站的继续存在,一方面有悖于机构改革精神,另一方面冬季取暖、夏季防暑、房屋破败维修、生活开支、人员经费都直接加大了乡镇的经费投入 5、政事职责未分开乡镇政府仍然把所属事业单位作为机关附属物来对待,对事业单位实行统包统揽,包括事业单位的人、财、物都是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和调配,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自主权,法人地位不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由于仍然完全依附于乡镇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转变角色,也没有主动、自觉地向农民和各种经济组织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仍然以管理者自居,并把自己视为政府行政机关人员。
6、乡镇政府职能需要重新规范和定位传统的“压力型”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乡镇职能错位、移位乡镇权力被条块分割支解,考核、评比、“一票否决”等行政命令式门类众多,乡镇人力、物力、财力基本围绕着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评比转,造成责权分离,服务“三农”、公益事业等服务职能难以发挥 7、多数乡镇财力“底气不足”,经费困扰大受煤炭资源整合的影响,有煤乡镇的财力也急剧萎缩乡镇事业人员的工资难以保障差额人员县财政只拨给几千到一万多不等,剩余的由乡政府配齐,企办的人员工资则全部由乡政府负担目前,由于无钱办事,多数乡镇领导整天把主要精力用于向上跑资金、要钱上为维持财政运转,保证人员工资,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甚至举债保运转 三、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综合乡镇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目前我县乡镇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以下思路供决策参考: 1、采取更科学的乡镇分类方法简单的以辖区内人口的数量来划分乡镇的类别,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无论人口的多与少,乡镇的基本职责和任务都是一样的,但是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以及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差异却很大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在乡镇类别的划分上,应充分考虑到乡镇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水平。
2、机构设置要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统一行政内设机构,尤其是事业单位的设置,不能简单的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城镇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的同时,设置相应的权力机构,并保证事、人、财、权相统一 3、财力适度向乡镇倾斜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理顺上级财政与乡镇的财力分配关系,实现财力适度向乡镇倾斜,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形成乡镇自求平衡的内在约束机制,促进乡镇财权建设以及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加大对乡镇为农服务单位的经费投入力度,使其专心从事服务工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增强活力 4、完善乡镇事业单位的法人主体地位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应按照有利于加强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与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把有关站所推向市场,充分发挥站所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整体功能,使站所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促进事业单位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5、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要撤消工作站,二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上一轮机构改革的行政未分流人员进行合理安置,三要对乡镇事业单位一批 60 岁以上的“农民聘干”拿出解决意见。
6、监督和督促三定方案认真落实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一旦确定和出台,就要保证认真执行确保乡镇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挂牌运行,防止再走过程 7、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圆满完成机构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单单靠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的,必须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机构改革才能有力推进当然,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县委和县政府重要的参谋与助手,作为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者,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积极主动迎接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为推动我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