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合同六篇.docx
28页实用的设计合同六篇 设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初稿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_________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企业标志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标志(或商标)设计电子文档一份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标志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标志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委托事项 二、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即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3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即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3甲方定稿后乙方交付设计工程稿件前,甲方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每修改一次增加总设计费的30%为修改服务费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甲方签定初稿设计确认函 2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5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确定日期内完成终稿后2个工作日,甲方无异议则终稿视为定稿甲方签定设计确认函 3、甲方签订设计确认函并付清设计全款后,乙方交付设计工程稿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 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 : 日期:×年×月×日 : 开户帐号: 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 人民币,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
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