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15篇】.docx
13页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目录 1.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2.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重要性 3.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方案 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5篇】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是为确保社区服务的有效运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而设立的管理框架它旨在规范服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权益,同时增强社区与居民间的沟通与互动 包括哪些方面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规范:明确各类服务项目的工作流程、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标准化 2. 人员管理:规定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以提升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 3. 资源调配:对社区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包括场地、设备、资金等,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 4. 居民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通过意见收集、活动策划等方式增强社区凝聚力 5. 纠纷处理:设立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区和谐。
6. 合作伙伴关系: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社区发展 重要性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服务质量:制度化管理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2. 保障公平公正:通过明确的规则,防止资源分配不公,确保每位居民都能平等享受服务 3. 增强社区治理效能:制度有助于提高社区工作的效率,减少冲突,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4. 促进社区和谐: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增进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方案 为了实施有效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服务指南:列出各类服务的操作步骤和预期结果,供员工和居民参考 2. 定期培训:对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3. 设立反馈渠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诉和建议平台,定期收集并回应居民的意见 4. 举办社区活动:组织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度 5. 定期评估与调整:对管理制度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社区发展的变化。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期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能够在规范化的管理下,更好地服务于社区,为居民创造一个宜居、和谐的生活环境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服务必须坚持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合适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 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制度 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组织、党员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 街道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区及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及落实 二、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三、党总支、党支部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开会时,可有党总支、支部书记决定 四、党总支、支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协商,集中和采纳的正确意见,凡属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实际,寻找差距,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八、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各项活动,按照党员参加志愿者协会的服务内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育管理 第一条,为了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准则》,针对社区党员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必须编入所在居民区的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又不与党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均应作自行*处理五第五条条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对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年老体弱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并向他们传达党内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本规定在实施中需继续修改和完善,不断总结健全适合社区党员特点的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所在社区的党组织,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或当小组长请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长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四、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党员患重病及瘫痪、卧床不起、行动困难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和党总支、支部讨论,通过后可免去参加组织活动,但支部或党小组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总支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发动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二、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三、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四、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五、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五必访制度 1、对新转来的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生活等情况,使党总支、支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况 2、对重病党员登门慰问,定期将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和上级文件向重病党员做介绍 3、对存在各种困难的党员,要上门了解详情,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4、对产生某种思想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家访谈心,帮助解决思想问题 5、对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家访,弄清情况,进行帮助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街性的党课,采取街道党政领导、街道工委成员聘请党校教员轮流讲课,搞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总支的工作报告,对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总支、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总支、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总支、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是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党员事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制度 1、凡正式关系在本街道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总支、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总支、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