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药品注册和申报课件.ppt
32页第九章第九章 药品注册和审批药品注册和审批Ø第一节 药品注册的申请Ø第二节 新药的审批Ø第三节 其他申报与审批Ø第四节 新药上市后的管理参考资料:参考资料:第一节第一节 药品的注册申请药品的注册申请一、概况:•1.药品注册: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2.药品审评和注册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SFDASFDA::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药品注册司:药品注册司: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代表SFDA收审,下达审评任务、批准、发证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负责新药、进口药和仿制药品的技术审评工作•2.药品审评和注册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对生物制品,第一类化学药品、第一类中药新药、根据国家保密法已确定密级的中药改变剂型,或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品种,两家以上生产需统一质量标准的同一品种和进口药品,进行质量标准实验室技术复核;新药的标准品、对照品的标定和分发。
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典委员会:主要负责新药试行质量标准转正的技术审查工作•省级药监部门省级药监部门:受SFDA的委托,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试制的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和补充申请复核要求的,开具受理通知单,对各类药品注册申请审查完成后,将审查意见报送SFDA•2.药品审评和注册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药品审评和注册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二、药品注册申请表的填报二、药品注册申请表的填报•1.药品注册申请人: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2.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Ø新药申请Ø仿制药申请Ø进口药品申请Ø补充申请Ø再注册申请2.药品注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新药申请: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6类)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7-8类)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仿制药申请:指生产SFDA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进口药品申请: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2.药品注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补充申请: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3.对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要求对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要求(1)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Ø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Ø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Ø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对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要求对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要求(2)知识产权保证书 申请人对申请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Ø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Ø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4.电子化申报电子化申报•在下载电子申报表(最新版本)(1)药品注册申报软件的安装和说明:(2)软件的使用(3)申报表的上报4.电子化申报电子化申报•在下载(最新版本)电子申报表(1)药品注册申报软件的安装和说明:(2)软件的使用(3)申报表的上报(3)申报表的上报•药品注册受理的专用邮箱地址为:ypzcsl@或者ypzcsl@。
•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中药、天然药物:项目1、3~7、19和29; 化学药品:项目1、3~7、16和28; 治疗用生物制品:项目1、3~7、16、29、35和36; 预防用生物制品:项目1、2、7、13、15和17; 补充申请:新的药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稿; 再注册申请:有关情况报告和说明性资料《关于药品注册申报及受理事项的通知》《关于药品注册申报及受理事项的通知》三、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三、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第一套为原件(全部红章),资料按下列顺序放置: 药品注册申请表2份、 现场考核表1份、省局审查意见表1份、受理通知书 、软盘1份(可以进行网上提交) 、申报资料1套 •第二套为原件(全部红章),资料按下列顺序放置: 药品注册申请表1份、 现场考核表1份、省局审查意见表1份、受理通知书 、申报资料1套 •第三套为复印件,资料按下列顺序放置: 药品注册申请表1份、 现场考核表1份、省局审查意见表1份、受理通知书 、申报资料第一部分1套第二节第二节 新药的审批新药的审批一、基本要求•1.申报资料的要求:申请新药注册所保送到的资料应当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引用文献应规范;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一、基本要求•2.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提交:u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u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u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一、基本要求•3.申请人和生产者:u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u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u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1.新新药药临临床床审审批批流流程程图图二、新药临床试验的审批二、新药临床试验的审批2.临床试验分类临床试验分类•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Ⅰ、Ⅱ、 Ⅲ、 Ⅳ期 I期: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Ⅱ期: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2.临床试验分类临床试验分类 III期: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
IV期: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2.临床试验分类临床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3.临床试验法规及程序规范临床试验法规及程序规范((1 1)法规规范:)法规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 2)程序规范:)程序规范:Ø临床研究必须由SFDA审查批准 Ø必须在SFDA认可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 Ø必须由有资格的医学专家主持该项临床试验 Ø必须经独立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确认该项研究符合伦理原则,并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确保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Ø所有患者参加新药临床研究前,都有充分的知情权,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Ø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通常选择经常规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 Ø进行临床研究的新药应免费提供给受试者临床试验程序:临床试验程序:三、新药生产的审批三、新药生产的审批四、其他申报与审批四、其他申报与审批•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非处方药的申报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药品再注册 详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详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五、新药上市后的管理五、新药上市后的管理1.新药监测期: • SFDA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
•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新药上市后的管理五、新药上市后的管理2.新药的技术转让3.药品注册标准的管理4.药品标准物质的管理详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详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