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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_国研网数据库-镜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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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997-2010 年年)_)_国研网数据库国研网数据库- -镜像版镜像版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_国研网数据库-镜像版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发展规划报告 > 城市发展规划【字体:大 中 小】 【打 印】 【关 闭】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 发布时间:2009-09-23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协调城乡各业用地需求,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97]11 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规]字第 100 号《关于认真做好上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1997]46 号《关于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具体情况,以促进市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需要,认真落实省级规划卜达的各项用地指标,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为前提,编制哈尔滨市 1997 一 201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年:1996 年。

      目标年:2010 年一、基本情况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北纬 45—48 度,东经126—128 度之间,地处松嫩平原,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长夏短,四季分明,气温变化大年平均气温摄氏 3.5—5 度,无霜期140 一 150 天,年降雨量 400 一 500 毫米,结冰期 190 天左右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辖市区七个区和五常、双城、阿城和尚志 4 个市,巴彦、呼兰、宾县、依兰、延寿、木兰、通河和方正 8 个县,共 12 个县(市) 全市上地总面积 53067.95 平方公里,总人口 946.23 万人其中哈尔滨市区设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动力和平房 7 个区,11 个镇和 11 个乡市区土地总面积 1660.26 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 201.0 平方公里总人口329.86 万,其中农业人口 55.23 万,非农业人口 274.63 万,城镇人均占有城市建设用地 73.2 平方米二、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据 1996 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资料,哈尔滨市土地总面积 5306.8 千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 11.2%,其中农用地 4641.2千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 87.5%。

      在农用地中,耕地 1812.8 千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 34.2% ;园地 11.6 千公顷,占 0.2%;林地 2619.3 千公顷,占 49.4%;牧草地 78.9 千公顷,占 1.5%;水面 118.8 千公顷,占 2.2%建设用地 305.8 千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 5.8%,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204.2 千公顷,占 3.8%;交通用地 71.6 千公顷,占1.3%;水利工程用地 30.0 千公顷,占 0.7%未利用地 359.8 千公顷,占全市上地总面积 6.7%在全市土地面积中,划入自然保护区面积 64.3 千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l .2%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本规划编制前对 1997 年市区土地利用变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如下:土地总面积 166.0 千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3.1%其中农用地 101305.3公顷,占市区土地总面积 61.02%在农用地中,耕地 81731.8 公顷,占 49.23%;园地 696.7 公顷,占 0.42%;林地 5811.6 公顷,占3.50%;牧草地 1820.6 公顷,占 1.10%;水面 11244.6 公顷(其中养殖水面 3600.0 公顷) ,占市区土地总面积 6.77%。

      建设用地 41221.4公顷,占市区土地总面积 24.83%在建设用地中,城市建设用地17947.3 公顷,占 10.81%;镇建设用地 1087.5 公顷,占 0.66%;农村居民点用地 7858.2 公顷,占 4.73%;独立工矿用地 4911.9 公顷,占 2.96% ;军事设施用地 1299.3 公顷,占 0.78%;交通用地 5284.5公顷,占 3.18%;水利设施用地 2832.7 公顷,占 1.71%未利用地23499.0 公顷,占市区土地总面积 14.15%在未利用地中,滩涂15936.6 公顷,占 9.60%;荒草地 4881.2 公顷,占 2.947%;沼泽地1417.6 公顷,占 0.85%;其他未利用地 1263.6 公顷,占 0.76%二)土地资源潜力1.农业土地资源开发潜力一是全市有 45299.3 公顷荒草地,按 40%垦殖率计算可开发耕地 18119.7 公顷,其余荒草地大部分可开发为牧草地或造林二是从长远发展看,在松花江、拉林河等国堤改建后将 2.4 万公顷滩涂作为农用地开发利用,其中哈尔滨市区群力堤的改建和江北新堤建设完成后市区将有 1.59 万公顷滩涂作为农业后备资源用于开发,其中少部分可开发耕地,大部分可植树育草,改善生态环境,有效地保护和提高湿地环境质量。

      2,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潜力哈尔滨市城市建设用地 283.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84.9 平方米,除哈尔滨市区和阿城、呼兰、双城、五常 4 个市外,其他各县均高于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哈尔滨市区城市建设用地 19105.1 公顷,扣除被建设用地包围的 1157.8 公顷耕地,实有建设用地 17947.3 公顷土地开发潜力按老城区和新城区两种类型分别分析1)哈尔滨市老城区建设用地 13976.7 公顷,其中道路广场、园林绿地、近年新建居住小区、整街坊完成改建区等短时期为暂无潜力区,面积 10550.0 公顷,占老城区用地 75.5%有改造潜力的城市建设用地 3426.7 公顷,占 24.5 %2)哈尔滨市新城区建设用地 13976.7 公顷,其中原建制镇用地 482.8 公顷,居民点用地 430.6 公顷,工矿用地 1039.7 公顷,交通用地 242.8 公顷,特殊用地 2.3 公顷,园地 4.8 公顷,林地 69.1 公顷,滩涂 1596.3 公顷,未利用土地 102.2 公顷这部分建设用地不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低,而且布局紊乱,基础设施差,建设用地潜力巨大,但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三)土地利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建设用地偏紧,县与县间,哈尔滨市区的区与区间,差异较大人均占地最少的县(区)仅相当于最多的县(区)的四分之一;二是绿色覆被率低,城市工业用地比例过大,道路交通用地比例不足,土地利用结构失调;三是自发性乱占滥用,破坏环境,浪费土地,非法占用耕地现象屡有发生;四是耕地不仅数量逐年减少,而且占优补劣,质量也有所下降;五是土地资源利用浪费较大,污染日趋严重三、规划目标与方针(一)目标根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到 2010 年前的各项奋斗目标和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给哈尔滨市下达的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 2010 年规划目标:一是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需要,全市到 2010年确保耕地面积 181 万公顷以上,其中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拼地I58.0 万公顷,耕地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各项必要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用地、改善城乡居件环境用地、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等予以保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适宜的用地条件三是充分挖掘城乡用地潜力,积极稳妥地开发未利用土地开发量既要达到省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又要有效地防止乱垦滥牧,保护好湿地生态,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四是为改善哈尔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哈尔滨市生态环境规划》安排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用地五是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对农地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要求,明确每块土地的用途,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及其综合效益展望未来,到 2030 年,随着人口结钩的变化,城市化水平将逐步明显加速,城镇用地将扩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望缩减,生活质量将逐步提高与之相适应,交通用地、生活居住用地、旅游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城乡园林绿地将逐步增加,生态环境将逐步改善,实现良性循环二)方针1.农用地利用方针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基本农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并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2.建设用地利用方针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不突破省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乡基础设施用地,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开发利用地下资源的关系,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市场收益3.未利用地利用方针在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开发复垦未利用地,摘好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在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时应优先开发农用地。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省级规划下达哈尔滨市 1997 一 2010 年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规划期内控制耕地减少量 38.8 千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1.4 千公顷退耕还林 17.0 公顷,灾毁耕地 10.4 千公顷;补充耕地增加量为 28.7 千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量为 10.1 千公顷其中哈尔滨市区规划期内控制耕地减少量为 4.7 千公顷;补充耕地量为 0.9 千公顷,耕地净减少量为 3.8 千公顷根据哈尔滨市经济建设的切实需要和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和特点,在省级规划用地指标的控制下,以 1996 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资料为基础,以 2010 年为目标年,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作如下调整:(一)农用地全市 1996 年农用地面积 4641.2 千公顷,占土地总而积 87.5,到 2010 年调整为 4701.l 千公顷,占 88.6%,规划期内增加 59.9 千公顷1.耕地1996 年全市耕地面积 1812.8 千公顷,到 2010年凋整到 18012.7 千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 10.1 千公顷减少的耕地用于城乡建设 11.4 千公顷,退耕还林17.0 千公顷,灾毁耕地 10.4 千公顷;期间开发补充 28.7 千公顷。

      其中哈尔滨市区 1996 年耕地面积 82597.6 公顷,规划前调查数为81731.8 公顷,到 2010 年调整为 78866.7 公顷,规划期内预计减少耕地 3800.0 公顷(建设占用 4000.0 公顷,退耕还林 200.0 公顷,灾毁耕地 500.0 公顷) 规划期内预计开发复垦耕地 900.0 公顷(见表 1)2.园地1996 年全市园地面积 11.6 千公顷,到 2010 年调整为 13.2 千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1.6 干公顷哈尔滨市区园地面积 654.8 公顷,1996 年调查实一有园地面积 696.7 公顷,2010 年凋整到 766.6 公顷,规划期内实际增加 69.9 公顷3.林地1996 年全市林地面积 2619.1 千公顷,到 2010年调整到 2644.5 千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25.4 千公顷,主要是退耕还林,开发利用荒山、荒滩和增加农田防护林、水上保持林其中哈尔滨市区 1996 年林地面积 6477.1 公顷,规划调查实有 5811.6 公顷,2010 年调整到 8000.0 公顷,规划期内增加林地 2188.4 公顷4.牧草地1996 年全市牧草地面积 78.9 千公项,到2010 年调整到 109.1 千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30.2 千公顷,主要是将一部分未利用地开发为牧草地。

      其中哈尔滨市区 1996 年牧草地面积 1978.6 公顷,规划调查实有 1820.6 公顷,到 2010 年调整到2400.0 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579.4 公顷5.水面1995 年全市水面 118.8 千公顷,到 2010 年调整到 131.6 千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12.8 千公顷,主要是兴建水库增加水面其中 1996 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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