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春证据学期末复习题.doc
9页名词解释1、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2、直接证据: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3、举证责任倒置: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主张成立或否定其他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4、传来证据: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5、司法认知:指发炎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派出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6、自由心证: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加以自由判读的证据制度7、证明对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的专门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8、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用证据证明安监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简答题1、在学理上,证据有哪些分类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简述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依赖性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三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过程四是间接证据的排他性3、论述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和判断1)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及其形成的过程2)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情理,同案件有无关联性3)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4、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规则进行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二、问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试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2.论述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和判断3.简述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4,推定的主要特征有哪些?5.试论证据规则的功能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
2分)此外,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2.(1)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及其形成的过程 (2)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情理,同案件有无关联性 (3)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 (4)审查被害人的作证能力与品格 (5)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3.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依赖性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三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过程四是间接证据的排他性4.(1)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2)推定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 (3)推定—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以按经验规则进行 (4)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1分)(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1分)5.(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2000年4月22日,海口某公司财务科保险柜内所藏的20万元人民币现金被盗其中有100张钞票是连在一起的被盗前,这100张钞票中还有43张是从不同的每扎100张的钞票扎中取出来的侦查人员发现保险柜并没有任何的损伤和撬过的痕迹,仅仅在保险柜的侧面发现了一个完整的指纹。
经过鉴定机构的鉴定,该指纹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左手中指指纹相同侦查人员在侦查中进一步发现:黄某某过去曾经因为盗窃而被判除3年有期徒刑,半年前刚好刑满释放;黄某某现为该公司临时工,案发前曾经到财务科领取过工资,并在保险柜前抽过烟;当天上午,黄某某曾经到商场购买物品若干,其中用于付款的钞票中有3张百元的连号票,号码正好在失窃的l00张钞票的号码范围内;证人何某某、李某某证明在案发的当天黄某某曾经到过公司根据上述事实,公安机关拘留了黄某某,但黄某某拒绝承认犯罪 请你根据所学回答,能否依据上述证据认定黄某某盗窃20万元的犯罪行为成立?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总的来看,本案的证据尚未达到认定黄某某有罪的程度,使能认定黄某某是盗窃公司20元的犯罪分子具体而言: 首先,本案中侦查人员查明,黄某某曾经在三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证据和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只能说明黄某某有前科,不能对黄某某是否盗窃公司的20万元产生证明作用 其次,黄某某在购买物品时所使用的3张连号钞票,并不能说明,这3张就是失窃的钞票而且,尽管有两个证人证明黄某某在案发当天到过公司,但并不能说明黄某某就是到财务科进行盗窃。
最后,虽然在保险柜的侧面发现了黄某某的指纹,但这个指纹既可能是黄某某在作案时留下的,也可能是黄某某在几天前领取工资时接触到保险柜时留下的 因此,总的来讲,本案的证据尚不能得出黄某某就是犯罪人的唯一的结论,即不能仅仅依据本案现有的证据认定黄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 二、问答题(每题4分,共20分)1.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 2.简述诉讼证明的特征和构成环节. 3.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 4.简述司法认知的规则. 5.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1.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作用,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否定有罪或罪轻的证据是无罪证据0.5分) 2.(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2分)证明的构成环节有:(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3)证明责任;(4)证明标准;(5)证明方法;(6)证明程序.(2分) 3.(1)审查认定勘验、检查即现场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审查现场的保护情况。
(3)审查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所记载的内容是否具有客观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审查勘验及现场笔录的制作人的业务水平与工作态度如何. 4.(1)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司法认知. (2)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井进行必要的调查. (3)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 (4)司法认知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5.(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99地获得原始证据. (3)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三、案例分析(40分)1.(15分)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阵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上述案例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2. (25分)原告郝大海,系河南省某村村民,1985年在被告河南省某县工商分行所属金融服务所活期存款9000元.1989年4月3日上午,郝大海持存折到金融服务所取款3000元,尚余6000元.当日下午,郝大海发现存折丢失,因家距金融服务所较远,立即用向金融服务所声明挂失.金融服务所工作人员王某某接挂失后,经查,原告帐户办的存款分文未动.郝大海在中对王某某说:“看着点,别叫人冒支.”王某某答应可以.并告诉郝大海第二天到金融服务所来.之后,王某某没有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为郝大海办理挂失手续,也未向所内其他人员交代此事.第二天下午,郝大海到金融服务所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得知存折内的6000元存款已被他人冒领.郝大海要求被告赔偿被他人冒领的存款,被告拒付。
为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工商银行承认原告所诉事实,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运用自认规则,认定事实存在,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案情请说明何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效力如何?本案如何运用自认认定案件事实?答案1、(1)物证有: A被害人的尸体,B被害人血迹,C路面上刹车的痕迹;D解放牌大卡车;E解放牌大客车漆皮脱落痕迹;F被害人骑的摩托车G被害人手上被掉坏的手表.(8分)(2)书证有:A被害人手上指明时间的手表;B肖山某厂的出车表;C证明离肖山15公里的里程碑.(7分)2.(25分)(1)所谓自认,在民事诉讼中是指对事实的承认,即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不利于己韵事实,在有关诉讼文书上或言辞辩论中,承认为真实的声明或做出不予争执的表示自认可以分为诉讼内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5分)2002年4月1日生效的晕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对白认的后果和除外情况,对拟制自认,代理人的自认和自认不可撤销原则均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其第八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小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刘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刘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可见,自认规则的直接法律效果就是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和主张免除举证责任.(10分)(2)就奉案而言,原告诉称被告的工作人员王某某在接到原告的挂失申请以后答应为其办理挂失手续而设有办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认法则,原告就无需对其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因为被告的自认导致了原告的免证.又由于被告的答辩理由不成立,所以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于是,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了结此案.(10分)1.(15分)(1)物证有: A被害人的尸体,B被害人血迹,C路面上刹车的痕迹;D解放牌大卡车;E解放牌大客车漆皮脱落痕迹;F被害人骑的摩托车G被害人手上被掉坏的手表.(8分)(2)书证有:A被害人手上指明时间的手表;B肖山某厂的出车表;C证明离肖山15公里的里程碑.(7分)2.(25分)(1)所谓自认,在民事诉讼中是指对事实的承认,即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不利于己韵事实,在有关诉讼文书上或言辞辩论中,承认为真实的声明或做出不予争执的表示。
自认可以分为诉讼内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5分)2002年4月1日生效的晕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对白认的后果和除外情况,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