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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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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公司在监工程项目不发 生监理责任事故,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公司职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实现工程项目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 第四条 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 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工程建设 过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切实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第六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 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 公司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标准 3、制订和批准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包括单位部门领导职责和职工 岗位职责 4、批准组建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每月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情 况,解决有关重 大问题。

      6、审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督导安全隐患迅速整改,不断消除安全薄 弱环节 7、遇突发重大事故时,应及时部署抢险救助和事故调查工作,并要第一 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九条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承担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协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 2、 认真完成总经理委任指派所交赋的工作任务, 并承担所委派工作的安 全生产领导职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公司的 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负责 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得 以落实 3、负责审核安全教育计划,主管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 全防护装置 5、 主持公司事故的技术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及时向总经理写出专 门文字汇报材料 6、对大型重点受监项目工程,要经常主持现场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活动,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安全生产 工作档案的收集以及立卷工作,拟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总经 理批准后,颁发执行并检查和督 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5、负责对公司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接受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2、在职工上岗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 考核之中 3、负责收集职工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统一保管 4、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对相关人员资质技能核对查验 5、努力为安全监理提供专门技术人才,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给予人力支 持 6、向总经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参加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工程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努力为项目 安全监理提供有效服务 2、认真完成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核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 监理规划中得以落实。

      3、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会同公司安 全主任、办公室、经营部,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检查 4、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现场考核并量化评分,对发现安全隐患, 书面通知限其 整改,跟踪查验并建立安全监理基本台帐 5、参加在监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验证工程竣工资料和安全生产 可靠性 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 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 进意见 9、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经营部安全职责 1、制订公司长远发展经营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生产发展计划 2、参与对外业务洽淡,发展横向联合,开展多种经营时应满足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3、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 故的调查 4、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管理和检查公司各种对外经济合同,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 并对合同履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公司安全体系的健康运行。

      第十五条 监理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1、监理部负责人是各自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全面责任监理部应认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 2、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方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 度,监理部负责人必须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责任书责任 期一年,每年续签 3、监理部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对在监项目要做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 制和策划要舍得投入,及时培训注册安全主任或安监员确保在监项目 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监理部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警钟长鸣,持续进行并要与 监理人员签订 《安全监理责任状》 ,每人每年一签, 效绩考核与工资挂钩, 要奖罚严明,如实兑现 5、监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监现场量化考核活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 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及量化评分;每周巡查分项工序安全生产旁 站和大型设备使用及现场环境安全条件 6、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本部,不得隐瞒,并配合公司本 部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主任指导,并在监理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 下开展工作 2、安全员应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参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订,并具体实施,不断检查落实 3、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 工作,并报请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处理 4、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施工现场检查并量化评分 5、发生安全事故除应组织抢险救援外,尚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 取证工作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现场监理机构的第一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 目监理部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 2、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危险性较大部位,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并进行 安全控制策划,督促施工方资源安全有效配置,确保现场环境安全,不发 生事故 3、负责本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安全文件编制, 认真审查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特种作业上岗证等, 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含预警、 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各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型机具及原材送检准用等,严把《开工令》 审批关 4、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巡检,发现隐患,果断下单整改处置并跟踪验查, 直至问题消除才算闭合 5、负责项目监理部安监保证体系(机构人力配置、岗位职责、方法措施、 管理目标与方针、 培训教育和绩效考评等) 全面工作, 使之最佳状态运作, 并建立相关台帐。

      6、负责项目监理部每季度进行量化考评(参见公司量化考评表);每月 对施工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每周有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并在例会中宣讲 7、负责每月《监理月报》编写和按时上报公司按规定完成:质量、进 度、安监等报表编制工作,按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遇突发安全事故,除抢险救助外,尚应及时向公司和当地建设主管机 关报告,不得瞒报、虚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予事故调查,分清责任合 理合法处理 第十八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领导,听从工作、任务安排,认真 完成本专业岗位安全监理任务 2、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的执行深入现场,对关键工序危险 点处置进行跟踪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做好检验批验收、隐蔽验收和材料设备见证送检签证等工作,确保施 工过程和产品具备安全合格条件发现隐患要认真整改,并总结分析不断 提高 4、做好本专业监理日志记载填写工作 5、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不得私自处 理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2.1 、建立安全审查制度 1、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审查程序 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并附分包单 位有 关资质资料; 安全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 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 师确认签字。

      审查内容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特殊作业施工许 可证有效期限;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 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处在正常持有 状态 (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 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 督促总包单位报送 “总包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电工、焊工、架 子工、爆破工、机械操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 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位证书是否齐全, 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人员 与证书是否相对应; 2、 审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 全责任制,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 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 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2)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置: 3)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 管理小组; 4)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 合要求。

      3、 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并督促实施 1) 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2) 凡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 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 经施工 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 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 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 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 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提出 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需要总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 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 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 总监理工程 师应重新审签;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1) 施工企业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 准要求; (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 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 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 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 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 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 求。

      5)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并报审且被通过,未编制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 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 交底,并检查其交底记录,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 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巡视检查, 做 好巡查记录; 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 应当要求施工单 位立即整改;当施工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重时,应要 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当情况发生变化, 或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时, 应 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4、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项目监理组应在安全监理方案中编制《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 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并负责复核施工承 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的验收情况; 2)施工承包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 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 和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临时设施、 钢管、扣件、配电箱、电缆、安全帽等)进场前,应将设备使用合格 证、安全检测报告等资料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一并 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 3)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的复核,检 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使用合格证、 安全检测 报告、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按规定组织验收或进行专业检测。

      复核合格后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师签署审查意见,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 施方可投入使用; 2.2 建立工地安全例会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 总监应定期 (一般为一周或二周,频率根据工 程进展情况调整)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监理委托方、总承包商、监理方必须参加会议勘察单位、设 计单位、分包单位必要时也应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分析未完成原因及补救措施; b) 检查分析目前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c)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会议签到与会议纪要表式可采用《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 ,并 经与会各方代表签收 安全会议可以同质量会议合并召开, 也可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必 须形成纪要 2.3 建立联合周检制度 1) 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 并对施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 应当与项目经理共同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 对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 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并限定整改日期; 对于每次检查时应 对上次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 并形成书面记录;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 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对检查中问题进行落实。

      8.4 建立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1、 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 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 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2、 当发现有严重违规作业,应立即制止; 3、 当发现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注意监 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查意见三者内容的一致 性和相符性; 4、 当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时, 应当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签 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复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报审表》; 5、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 (安 质监站)报告,并同时报告公司 2.5 建立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督促施工单位明确重大危险源, 并制订计划表, 书面送达建设单 位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据此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通常情况下需进行安全旁 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有: 1、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 等)的安装、拆除; 2、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 3、大型结构或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 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过程; 5、拆除工程; 6、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7、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设备的安装、调试;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的关键工序。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组将需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源)在施工前 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 2、 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该工序施工前向监理组书面告知该工序何 时施工; 3、监理组接到总承包单位书面告知后,按时派安全监理员实施安全 旁站监理; 4、安全监理员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与旁站监理内容相 符,并要注意记录有关技术参数) 安全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待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是否有施工方案 并经过审批; 2、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3、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定操作; 5、 检查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如附近是否有高压架空线会碰 撞等) ; 6、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报告总监旁站监理过程中, 发现作业人员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应立即制止,要求及时纠正 若发现异常情况或情况危急, 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督促采取措施控 制事态的发展,并时报告建设单位 针对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认真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 记,旁站监理记录应针对旁站监理内容记录每项内容的监理情况。

      2.6 建立函件、指令管理制度 (1)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理机构与相关各方需要进行一般工作联系时,可采用表 B01-9《监 理工作联系单》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各方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相关各方必须进行回复 指令采用表 B0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采用表 C01-30《监理 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停工、复工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 总监可 在征求监理委托方同意后,签发表 B02-1 《工程暂停工令》,指令 承包商立即停工整改: a) 建设方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 e) 承包商未经允许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方管理; f) 其它违反规范标准及规程的野蛮施工行为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求监理委托方的意见时,监理方在 24 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承包商在导致停工的因素消除后应向监理方递交 《工程复工报审 表》 ,报审表经监理和监理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复工。

      新增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2.7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a) 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部 备案; b) 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的书面文字和统计表应简明、 扼要、 真 实、准确 c)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 总进度计划; (3) 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d)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资料报送监理部备案 e)监理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2.8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 开挖深度 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 梁跨度 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 0.3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 0.15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 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 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 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 高度 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 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 建筑面积超过 1 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 备; 8、 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 方案; 9、 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 5 层以上的房屋 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 高架路和桥梁工程, 投资额超过 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安全施工方案; 11 、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2.9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安全监理不定期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每月由监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监理组专职安全员召集,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可能出现的隐患及 已有隐患的处理情况 3、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排除后 进行复 查,记载存档 4、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组长汇报,组织落实排除 5、检查中发现 “三违 ”情况,应立即纠正,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 况严重的召开专门安全教育课 6、检查情况均应在台帐中反映,以便开展工作 7、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 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10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 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 改意见 2、所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 再次发生同类事件, 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 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生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 理负责人共同调查, 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 工作组批准 实施。

      4、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 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2.11 监理安全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 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㈠、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 安全监理规划; 2、 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 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 监理日志; 5、 监理月报; 6、 安全监理台帐; 7、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8、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9、 现场安全报; 10、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11、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 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 分表 2、 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⑴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⑶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⑷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⑹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⑻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⑼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11) 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2) 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13) 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14) 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15) 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2.12 资料管理制度 (一) 、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 《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 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 建档案馆; 2、 签署人签名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 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 、收文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 参建单位所发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登记; 2、 按照文件规定的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文件登记在一张表上 (三) 、资料员务必将文件分以下五种情况及时处理 第一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 字、盖执业注册章-返回发文单位 第二种文件:业主或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由监理转发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T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T转发有 关单位 第三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需签核、盖章返回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T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 字、盖执业注册章T公司盖章T返回发文单位 第四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方只需签核和归档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T归档 第五种文件:各参建单位发给监理的参考资料或回复函件。

      专业签阅T归档 (四) 、发文程序 拟稿T审稿T签发 1、 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 2、 监理函件由提出发文的监理人员拟稿; 3、 根据授权,发文内容必须通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后才能 定稿; 4、 所发文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盖章签字后 , 方可发出; 5、 转发参建单位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审阅后转出 (五) 、收、发文登记 1、 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 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 3、 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 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 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多个分段的市政工程,项目总监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六) 、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范围:政府部门、业主、各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项 目周边情况资料、本公司以及监理小组资料 (七)、资料编号 1、 城建档案和公司统一规定资料编号为: A 承建商类、B 监理类、C 监理内部使用类、D 勘察设计类、E 业主类; 2、 各工程项目发文和收文统一编号如下: (1) 、发文编号:采用 MMi-Ni-XX 形式; MM:表示工程项目名称汉语拼音的字头 如“HV”表示“华为”,“i” 表示栋号或区段号; Ni:表示政府和公司统一管理的资料分类号。

      如“ B4”表示“开工令”, “ C2 ”表示“工程进度跟踪表”; XX:表示流水号如 1, 2, 3,……N (2) 、收文编号:按城建档案规定的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 一起,然后按照收文顺序编写流水号; 3、 若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或区段,将资料按验收栋号或区段分开后 再编号 (八) 、资料归档 1、 按 A、B、C、D E 分五大类分别归档; 2、 每大类采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样板文件夹按分类编号分开; 3、 上交档案馆的资料由公司资料员协助工地资料员按照档案馆的要 求整理、归档 (九) 、向公司移交资料 分类T装订T上交 1、 每月上交公司归档资料(见附表),按照城建档案和公司的规定 划分为:A1-A18、A19-A26、B1-B14、B15-B27、C D E 七大类,分 别装订成册; 2、 每月 28 日前须将本月资料整理好上交公司; 3、现场资料员向公司上交资料时,应填好“资料目录”表,并由交 接人签字 (十)、监理机构内监理临时移交 (十一)、向档案馆移交资料 (十二)、资料借阅 (十三)、资料信息化管理 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资料都必须拷贝存盘,月底与资料一起上交公司 (十四)、资料保管 1、资料员负责好资料的防盗、防腐、防丢、防潮工作; 2、监理小组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

      (十五)、失效资料处理 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 (总监代表) 负责将剩余的资料上交公司 (十六)、总监、资料员的责任 总监对监理资料的管理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2.13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 一、岗前教育 第十九条 新进公司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岗前安全教育, 方能被分配到 适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分配意向,可分为公司、监理部、项目监理部 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教育(一级),由安全主任组织,具体由办公室、工程部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 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公司 生产经营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 项规章制度以及进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 识,并经审查合格,由总经理分配工作 2、分公司(监理部)级教育(二级),由各分公司(监理部)负责人组 织,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具体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分公司(监理部) 生产经营特点、工艺及流程、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以及事故 教训、 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 专业安全注意事项等 3、项目监理部级教育(三级),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 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 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 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按受教育人的综合素质而定,一般不低于 30 学时 二、 日常教育 第二十条 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安全教育培训 时间每年不得少于 30 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 与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防火防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安全生产 的新技术、 新知识; 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预防; 安全生产经验交流; 重大事故防范、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预案的编制等 由政府相关安全机构教育培训或者由公司总工程师、安全主任与工程部组 织授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领导及分公司(监理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时间每年不得少于 36 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的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典型事 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等,以及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安 全管理和技术知识由公司总工程师、安全主任与工程部组织授课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与内容参照广东省 初、中级安全主任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教育内容与时间。

      由政府相关 安全机构进行培训或教育 第二十三条 各级领导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 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 有关问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安全形势分析学习班,充分利用一切 安全教育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五条 各分公司(监理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项目监理部安全 活动每月一次(即完全活动日) 第二十六条 在遇有重点项目,涉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 时,工程部应督促指导分公司(监理部)对重点安全事项进行监理进场前 安全教育 三、 安全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本部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总工程师、安全主任、工 程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公司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4、本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 5、项目监理部各类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十八条监理部人员的安全知识与技术考核,由监理部领导负责组织, 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3、实现岗位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 4、岗位安全生产系统中安全工程监理知 5、本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监理部的基本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 第四章 、安全操作 第二十九条 公司所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不得擅自离 幵自己的岗位,擅离职守,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依据公司《质 量手册》及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时,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监督 施工人员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 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三^一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 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第三十二条 各项目监理部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 要求,应制订详细的安全监理管理细则,并报公司审核 第三十三条 编制各项安全措施、计划、规定与监理安全管理细则方案和 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步骤进行,必 要时应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第三十四条 各级岗位人员在安全操作与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遵循各自的 岗位职责,注意各项安全技术指标的落实,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五条 日常工作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程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 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 中止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一节任务与要求 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 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 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 检查 第三十八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 要求, 内容和具体计划, 具体由公司 安全主任策划,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节 方式与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管理评审内审检查,一般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由内审组长 (公司管理者代表)和公司内审员组成检查组,到内审项目或部门现场进 行检查检查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质量运行状态,具体有 30 个 事项问题从公司质量手册5 •条款到8 5条款,全面复盖检查形式为: 看现场、查记录文件资料、调查征询意见。

      检查用表采用公司质量手册 GHZJ08-02《现场检查审核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大型工程重点项目安全监理检查,一般情况每季度进 行一次由公司督导巡查组协同公司安全主任到项目现场检查检查内容 包括:安监机构、安监措施、安监方案审查、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审查四大 块,共 46 项内容检查形式采用察看现场、查验记录文件检查用表采 用《建设监理项目工程安全监理现场量化考核表》,并建立相应台帐 第四十二条 公司工程部对项目监理部体系运作(质量与安全)检查,一 般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经营部、办公室派人参加 检查内容包含项目监理部全部执业活动,也可以专业(质量与安全)专项 (深基坑、高支模、外排栅、主体结构、桩基础、塔吊、网架等)检查 检查形式为:看现场、查资料、会议调研等检查用表采用公司质量手册 GHZJ08-08 表,作为体系运作记录依据 第四十三条 监理部自我检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由分公司(监理部)负 责人组织进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及专业 监理工程师参加检查内容对项目在监工程进行安全检查评分本检查评 分资料需进入监理部安监台帐 第四十四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一般每周现场巡查一次,并出席周 例会。

      检查内容为项目在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与安全,包含四控制两管理 一协调事宜每周巡查活动需在《总监巡视记录》内详细记载并签名 第三节 整改 第四十五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应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相关规定处 置 第四十六条 对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监理部应下达《隐患 整改通知书》,做到 “三定 ”、 “三不推 ”(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 项目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监理部负责人、凡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 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 门 第四十八条 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统计工作每月 尾应统计好当月发生的不合格项目,按公司质量手册 GHZJ9-10 《不合格 品月统计表》样格式,上报公司工程部,以便统一汇总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工程安全事故分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 安全设施失灵 ,导致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称为工程建设重大安 全事故,分为以下 4 个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一级安全事故① 死亡30人以上;② 直接损失300万元以上 2、 二级安全事故①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② 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 3、 三级安全事故①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② 重伤20人以上;③ 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不满 100 万元 4、 四级安全事故① 死亡2人以上;② 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③ 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以上,不满 30万元 第五十条 工程安全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工程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 事故情况报送工程部 第三节 抢险与救护 第五十二条 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必须组织力量参与抢救,妥善 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五十三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组织办公室、工程部、经营部 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工程现场,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出应对措施 第五十四条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项目监理部人员 应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 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五十五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 导报告。

      而后逐 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 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 24 小时 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监理部,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公司工 程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一天内,重大事故三天内 第五十七条 对重大事故,公司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七天内 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十八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 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 还应向当地人民 检察院报告 第五节责任划分 第五十九条公司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 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 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第六十条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安全主任、总工程师和分管 副总经理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 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第六十一条 新进公司人员在实习期间,必须在相关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进 行工作,不听领导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 由本人负责; 在领导指导下操 作发生事故, 由领导负主要责任。

      项目监理部工程发生事故责任归属按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十二条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 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六节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三条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各级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 行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 业负责人报告,有责任组织参建各方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 迹和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 有关标志 2、总监理工程师或企业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 场,协助指挥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挽回财 产损失同时立即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 劳动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 24 小时 内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情况 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对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成 事故调查组事故性质严重,必须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 组时,应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 调查组的工作职责: ① 组织技术鉴定; ②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③ 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④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⑤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各级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或配合现场调查工作,保证笔录、拍照、绘 图等各项工作及时、全面、细致和客观现场调查工作所有过程均应形成 原始记录,并妥善予以保存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现场调查材料,配合 调查组对造成事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 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协助确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者 6、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参建各方根据事故原因、事故性质提出处理 意见,必要时应包含弥补措施和修复办法,该处理意见要经过参建各方全 面评估 7、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以上工作成果,协助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的 编写工作。

      向调查组提供项目监理部所掌握的原始资料和建议 8、调查报告(包含处理意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全专业监理 工程师应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报告中各事项其中涉及到监理工作的,由总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部组织资源予以落实 9、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 便于项目管理组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安全生产体系运作有效 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拟定整改措施, 解决现存问题 进一步加强管理,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积累一些宝贵资料,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幵展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做基础性工作 第六十四条 发生事故都要按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 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 理 第六十五条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和相关 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幵事故分析会 第六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成立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 查和处理小组 七、奖惩 第六十七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 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薪、 撤职、留公司察看、幵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或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 得好、成绩突出的个人,公司应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年底双薪的奖励 府佑家园二期工程 监理安全制度及职责 监理单位:承徳宏通源工程建设监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章安全操作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六章事故管理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 青浦区赵巷镇 2021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年月 目 、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三、 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四、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六、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七、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八、 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九、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 工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 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 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和管理,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 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 知,责令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 1.4 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做好安全 技术交底工作 1.5 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 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2.1 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 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3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 文明 措施。

      2.4 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措施和规定, 督促 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 全责任人 2.5 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2.6 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事故的技 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2.7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2.8 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9 负责编写工程安全工作总结 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安全职责: 3.1 认真贯彻执行《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 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3.2 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3.3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 知整改 3.4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 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 ,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3.5 参加承包商的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 对安全工作计划、 措施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 考核、总结。

      3.6 督促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3.7 参加审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 工前,检查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 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实施 3.8 审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 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3.9 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 3.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 贯彻执行,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保证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 、《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1 查思 想:主要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工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 做到了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 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1.2 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承包商班 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承包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等的 贯彻、执行情况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查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各种 机械设备上 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 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2、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2.1 日常巡视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在开 展质量监督同时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2 审查施工组织 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承包商安全保证措施,参加承包商安全例会、班前会 承包商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高空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报告 2.3 安全查岗: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4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存 在的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复检 3、基本要求 3.1 由现场监理部组织不定 期的安全检查活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承包商管理人员参加 3.2 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 进行检查 3.3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安全 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3.4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 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2 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承包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研 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2.3 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对违章人的处分,吸取 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4 检查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 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 承包商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及安全专责人员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3.2 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同每周监理例会共同召开,内容记录于监理例会 纪要中。

      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 安全工作例会议题,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 员可提前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 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 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 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4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在本次工作例会上汇报 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签发相关单位、 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 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 报贯彻落实情况 5.3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 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1 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2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3 其他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于 30 学时; 2.4 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5 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30 学时 2.6 以上( 2.1)—( 2.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3、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监理部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3.1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政策、方针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3.2 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 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 少于 30 学时 4、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 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 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5、安全培训 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 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 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 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6、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7、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 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 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理人员 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 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上述报告先分 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 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 ,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 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 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 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 工程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 (职责见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 工程项目设专职安 全监理工程师 1.1.3 承包商应设兼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受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 同时受建 设单位的领导与业务指导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责任制原 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总监理工程师 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责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 项目监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岗位责任、 强化检查考核, 真正 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全体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项目监理部关于工程的安全管理 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 要立即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 目监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 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 3、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 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 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 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给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 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5、坚持安全教育培训 和持证上岗制度 5.1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要经常对监理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2 按 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 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5.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 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5.4 承包商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 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 上岗作业 5.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6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 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5.7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商项目经理部要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 工序工艺要求, 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6、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6.1 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 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 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6.2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位 置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 设备的安全管理 7.1 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 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 设备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等 7.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 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的相关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 使用安全 7.3 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 审核, 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7.4 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 验、检定制度 7.4.1 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 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7.4.2 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 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特制订 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 检查工作 3、职责 3.1 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 查 3.2 工程现场承包商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具体内容 4.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 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必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4.1.3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 电动工 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 全 4.1.4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 工 4.1.5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 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承包商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及维护 4.2.2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2.3 施工现场 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承包商统一安排, 严禁个人私自挪用、 拆除 4.2.4 因 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 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 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4.2.5 承包商对施工过程 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4.2.6 闲置的安 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及时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4.3 项目监 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 “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4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 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九、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1 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 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 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1.2 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2.1 现场监理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内容: 2.1.1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部 位; 2.1.2 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 2.1.3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2.2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监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 执行 3、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3.1、现场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 应急救援预 案以及救援程序。

      3.2、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监理人员熟悉预案和自救 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3、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的局部演练通过应急演 练,评估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 和实际操作技能 3.4、现场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 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3.5、应针对具体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进行修订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上,做 到专费专用而制定本项制度 1、监督承包商对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认真审查月进度款支付报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对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明细、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并已用于本工程,无明细、 发票(或复印件)、未用于本工程的拒绝支付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1、定义 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管理职责 2.1 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 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监理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 公司负责发放及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 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 拒绝入库 3、选用与保管 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 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的现场监理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防 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 定期校验和维护 3.6.1由综合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3.6.2 使用现场监理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 维护保养负责, 定期进 行检查和记录 3.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十二、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 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其要点是安全保证 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 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 包商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 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并在安全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署监 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施工技术方案 (措施 )审核办法 4.1 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并于正式开工前 15 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4.2 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3 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项目部施工用电管 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 电,进行电源管理 3. 责任 现场项目监理部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4. 管理规定 4.1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 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4.2 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布置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 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4.3 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 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 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4.4 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电源箱上粘 贴《检验合格》 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4.5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 ;监护人 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4.6 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 深度不得低于 0.7 米,经过道 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 30 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4.7 铺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 损伤 4.8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 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 5 米 4.9 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 插座或插销 4.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 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 用 24V 电压照明; 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 12V 的低压行灯 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 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 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 压线路分开铺设 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强化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 3、内容及要求 3.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3.2 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的要求 3.3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 一般每隔 120m 应设 一个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 120m2 设置灭火器一个。

      3.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 灭火器有效 3.5 消防水带、灭火器、沙桶(箱、袋) 、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 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3.6 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7 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的明显 标志,并采取响应的防火措施 3.8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 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响应措施方可进行 3.9 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 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3.10 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 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3.11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进行 3.12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 3.13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3.14 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的规定 3.15 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或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3.16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筑物不 小于 25m 的单独隔离场所 3.17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 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 行焊接或切割 3.18闪点在45°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 季节应严禁 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化学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 项制度,落实防燃措施 3.19 凡属施工、生产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 部门领导签字,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购买 3.20 对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 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进入库内人员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3.21 使用保管化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和容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 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必须有导电设备 3.22 对易燃、 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 必须由懂得其性能的人负责管理, 并做到经 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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