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doc
2页关于修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报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计算机系成立以后的第一个本科专业,在过 去多年的教学中不断的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改革,2007年在广泛征求学生 和专业授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方向模块 化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2007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班开始试行 近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部分教师与学生开展深入的讨论,并经过企业 走访和市场调研,发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就调查讨论 情况,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以下修订: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该准确定位一要响应教育 部“建设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号召,加强学科课程的应用性,实现课 程内容与社会需求的融合;二要侧重学生学科基础知识的夯实,建设系统 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原则上应遵循教育 部关于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体系的诠释在结合计算机系师资情况、学生情 况的基础上,可以对相关专业课程体系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修订:(1 )增加相关课程的前驱课程例如《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缺少前 驱课程的支撑,导致学生对于课程内容不能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因此在一 年级第1、2学期增开数字电路和模拟电路作为专业基础课,把原来针对性 不强的大学物理取消2) 调整相关课程的课时量《计算机导论》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一门最基本的课程,让学生熟悉计算机课程体系,减少了课时量,改为 36学时针对目前我系计算机学科四个主要的研究方向:软件开发、网络 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结构,由多位教师采用学术讲座的方式为学生介绍 IT行业的各领域发展现状及趋势,并为学生梳理相应方向的课程体系,为 下一学年学生选择专业指明方向,《C语言程序设计》是一门基础语言,是 后续课程《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等课程的基础,它的 掌握好坏直接影响后续课程的学习,增加了课时量,改为周6学时《软件 工程》是进行软件设计的基础理论,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的专业课, 相应增加了课时量3) 调整相关课程开设时间《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软 件工程》等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非常重要的专业课,学习完这些课程 学生应该进行实际的应用,以提高实践能力但是这些课程开设学期相对 较晚,学生学完以后已经到了准备考研或者准备联系工作的时间,没有精 力进一步提高这些课程都依次提前开设一个学期。
4 )调整各模块课程体系目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三个模块课程 开设不清晰,有些课程重复内容较多例如网络方向前后开设了多门语言 课程,内容有较多重复建议针对三个模块学生的培养目标,对所开设的 必修课和选修课程梳理,每个模块前后开设课程自成体系5) 增加课程实践环节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部分学生 存在实践能力较差的情况,难以较快的实现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因而,新 的人才培养方案认为应该加强该专业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环节 教学力度,增加实践环节成绩在考试中所占的比例例如实验考查成绩由 实验教师根据学生随堂实验效果和实验报告给出,强化学生实验课程的管 理对于具有课程设计的课程,适时、适度的引进先进的开发技术对学生 进行先进应用技术的扩展和团队精神的培养6) 调整选修课程结合学生调查反馈结果,取消了一些课程内容与 核心课程重复率较大的课程的开设,例如数据库II、数据结构n等课程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增加了一些实用性的课程,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的三个模块分别开设有利于学生能力提高的课程,例如一些高阶程序设计 和软件开发技术课程针对考研学生专业课的需求,我系在暑假集中 进行专业课的本次人才方案的修订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深入地讨论和商 榷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学生民主调查。
修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合培养“厚基础、宽口径、有专业特 长”的计算机人才,真正符合了 “平台+模块”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了新的课程体系真正能够构建专业学习的基础平台,学生在大学一、 二年级进行基础知识、专业主干课的学习和各方面素质的培养;真正能够 实现从三年级开始分流培养,学生根据自己对专业的认识和研究兴趣从软 件开发、硬件技术、网络应用三个方向选择其一,发展学生各自特长真 正实现了课程群建设的思想,强调课程之间的关系,注重各个课程对学生 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任课教师在编写教学大纲时要 做到四个明确,即要明确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明确 本课程的内容及其知识结构;要明确本课程同本专业学科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教学组织实施的原则、要求和总学时;明确本课程对学生职业素质 和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和教学方法策略我们相信通过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必定会 使得计算机系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德州学院计算机系2010. 7.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