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讲义教材.ppt
114页第四章 寿险公司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寿险公司概述(P60),一、寿险业务的概念,寿险业务是指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人通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一定保费后,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致伤或死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二、寿险业务的分类,(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限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具体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 人寿保险通常被简称为寿险,是人身保险中产生最早的一个险种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的期限,它分为定期人寿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两种生死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期满生存为条件,都可获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人也将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死亡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也不再续交。
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品种,可以作为储蓄的一种手段,也可为养老提供一种保障,还可以用于为特殊的目的积累一笔资金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使其身体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其中,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与被保险人的意愿相悖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三)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分为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划分标准是:保险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下的属于短期健康险,1年以上的属于长期健康险三、寿险业务会计核算特点,(一)会计核算依靠保险精算,,(1)各险种的保费收入以及给付各种保险金、退保金,年金应如何计算确定? (2)责任准备金如何提存? (3)需要多少相应的营业费用? 由“保险精算”来解决,,(二)责任准备金核算占有重要地位 责任准备金是根据保险契约为支付将来的保险给付而设置的积累金,属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一项负债。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数额与同期全部有效保单价值相等寿险责任准备金积累时间长、金额大,其核算的准确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核算责任准备金能否较快增值,达到一定的收益率等,是寿险核算非常重要的内容责任准备金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利润的实现过程,这是寿险的一大特色三)关心远期比关心近期更重要 寿险业务具有保险期限长期性的特点,绝大部分是期限达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上的长期性负债,在收入补偿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因此资产负债表分析更应关注远期偿付能力, 即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更重要.,,(四)盈利计算有其特殊性 寿险保费确认原则:收支相等,即 保费收入的现值=给付利益的现值 所以从理论上讲,寿险业务没有产生类似非寿险业务那样的利润的余地,但寿险业务核算中损益计算的结果,能够产生盈利在保费计算中,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定费用率与实际的死亡率、资金收益率、费用率出现差额,形成寿险盈利的三差:“死差”、“利差”和“费差.,四、寿险业务会计核算的要求,(一)日常会计核算强调风险控制 要求:会计报表信息披露直观、有效、谨慎,,(二)会计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寿险业务工作量大、范围广、时间长,签单、收费、登卡到记账、编表等整个核算过程要配合 (三)实行按险种核算损益办法,第二节 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核算,一、寿险保费的构成(P61) 寿险保费确定原则: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保险费是保险基金的根本来源,,寿险保费的计算依据:预定的 “三率” 预定死亡率:构成危险保险费___用来抵付当年的保险金给付 预定利率:构成储蓄保险费____用来逐年积累以抵付将来的保险金给付 预定费用率:附加保费___业务费用的来源 上述(1)(2)也称纯保费,,二、寿险保费收入的基本程序(P62) 寿险保单的保险费一般是分期缴付,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缴纳保险费。
投保人的第一期保险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向保险公司缴付,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前往保险公司指定地点缴纳保险费当出纳人员收到款项后,随即开出三联收款凭证,并加盖“现金收讫”章与经办员名章,第一联保费收据交投保人收执,第二联保费副本交业务部门登记业务卡片,第三联收款存根连同存款缴款回单一并交会计记账 属于集体投保的寿险业务,由保险公司和代办单位直接建立代收保费关系,由单位指定代办员代收代交,并以转账方式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账户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确认(P62) 1寿险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 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 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对于寿险合同,合同约定一次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确认应收保费 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确认首期保费收入,在合同约定的以后各期投保人缴费日期确认相应各期的保费收入,,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保费的,对于宽限期内应收未收的保费,应当确认保费收入和应收保费如在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未及时交纳续期保费造成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应当在效力中止日,终止确认保费收入。
如果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按条款规定对保险合同复效,应当区分补缴保费和利息,对于补缴以前期间未缴保费部分,确认为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加收利息部分,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分红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确认 是指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包括个人分红保险和团体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和传统寿险的主要差异:保户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经营结果的分配四、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寿险保费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 “保费收入” , “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等科目,,五、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核算 (1)实收保费的核算( P63) 保险业务发生时收取保费,所收的就是即期保费收入,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2)预收保费的核算(P63) 分期缴费的保险业务,由于投保人一次性缴纳以后若干期保费,对于不属于当期收入的多缴部分作为预收保费处理,到以后年度应缴费时分期确认保费收入 例:张红投保个人养老金险,约定每月交费100元,2010年1月5日预交保费12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预收保费时: 借:库存现金 1200 贷:保费收入年金保险 100 预收保费张红 1100 以后每月将预收保费转为实现的保费收入时: 借:预收保费张红 100 贷:保费收入年金保险 100 注意:对于在核保出单前收取的首期保费,因为保险责任尚未生效,作为“暂收保费”处理。
3)应收保费的核算 寿险保单宽限期内欠缴的保费的保单,其保费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应计入应收保费并确认保费收入 实际收到且属于约定金额范围的保费时冲减应收保费;保单失效后,将应收保费冲减当期保费收入同时,将冲减的应收保费和超过宽限期后的应收保费转作表外项目核算 (例P63),,(4)失效保单的核算(P64) 如果投保人在两年之内缴付欠缴的保费和相应的利息,该保单可以恢复效力在实际收到投保人补缴的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补缴的利息作为利息收入如果投保人在两年之内仍未补缴保费及其欠缴的利息,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该保单永久失效该类保单在寿险责任准备金项下按失效保单现金价值提列准备金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保费收入 利息收入,,(5)自动垫缴保费的核算 如果保单已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在规定的交费日至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付保险费,在保险条款有约定自动垫缴保费的,公司应根据其约定,按其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使保单继续有效发生自动垫缴保费的业务时,公司确认保费收入实际收到投保人补足其欠缴保费时,直接冲减“垫缴保费”垫缴保费不计提佣金,垫缴从应缴日开始计息。
对于自动垫缴保费的核算应设置“垫缴保费”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应按保户设置明细账 例:某保户投保定期寿险,现已有现在价值,因经济原因暂时不能缴费,公司在宽限期内为其垫付1000元,三个月收回,月利率3会计分录如下:,,公司垫缴保费时: 借:垫缴保费某保户 1000 贷:应收保费 定期寿险 1000 收回垫缴保费及利息时: 借:库存现金 1009 贷:垫缴保费某保户 1000 利息收入 9,,(6)趸交保费的核算 趸交保费是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人就把约定的整个保险期间应交的保费一次性付清 根据配比原则,本年度的收入与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相配比,对于趸交保费采用一次性确认保费收入会计期末,按照精算方法计算责任准备金,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7)追溯保单的核算 追溯保单是指保险合同签订日晚于约定生效日期的保单,如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招投标保险业务等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追溯保单的保费收入应于保险合向成立日确认在合同签订之前已收取了相关保费的,按照正常的新单承保流程,通过“暂收保费” 进行核算先签订合同后收取保费的,在合同签订日确认保费收入,在保费实际收取入账日冲减应收保费第二节 寿险公司保险金给付的核算,一、保险金给付的概念和确认(P64),,保险金给付是公司对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或期中支付保险金,以及对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同一险种不同版本的条款,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不同,审核领取人申请金额时注意: 是否有借款? 是否有缴费宽限期内投保人有未缴保费? 投保人是否有预交保费?,,合同终止的,所有给付都要凭业务批单、给付计算书和给付收据付款,给付凭证要有业务部门给付专用章,经办签字,领导审批等等,,给付程序为:给付批单(计算书)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再开出给付收据,盖齐章戳,交有关人员进行电脑处理,处理完毕后加盖私章,给付收据退回收付款员付款。
保险金给付分为满期给付、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给付和年金给付五种: 满期给付是指寿险业务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 死亡给付是指寿险业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伤残给付是指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残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 医疗给付是指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年金给付是指寿险业务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条款规定的年限,公司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二、会计科目设置(P64) 为了反映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保险金给付情况,设置“赔付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费用)科目,其借方登记保险金给付实际支付的金额,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设置明细账.可单独设置“满期给付”、“死亡给付”、“伤残给付”、“医疗给付”和“年金给付”科目进行核算死亡给付”、“伤亡给付”、“医疗给付”这三个科目也可合并为“死伤医疗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