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doc
3页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一、目的与意义校选课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了提高校选课的质量,使我院校选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二、开课对象本校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三、管理单位校选课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 校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所开课程必属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艺术体育类等文化素质修养课程,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鼓励教师开设新的校选课课程,丰富校选课课程体系2. 校选课暂定每门课程 1-2 学分,按每学分 15 学时计算;学院提倡开设短学时校选课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开设校选课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填写《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 ,经系或处室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该课程纳入校选课课程体系进行管理4.所开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相应的教材、讲义或讲稿。
5.各系或处室应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条件五、校选课的有关规定1.校选课学分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各专业学生必须修满 4 学分的校选课 2.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原则上第五学期结束前应完成修读任务3.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4.学院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如列入 校选课 ,则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6.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原则上选修课时间安排在星期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开课7.校选课选修人数不足 30 人,一般不开课六、选课程序1.每学期结束前 3 周由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确定下学期开设的校选课课程及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校选课简介和教师简介情况2. 每学期结束前 2 周由系组织学生选课,各系汇总后上报教务处3. 每学期结束前 1 周由教务处公布选课结果,制作校选课学生花名册;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七、教学管理1.校选课课程的开课时间按学院排课规则执行2.校选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的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中途更换教师。
3. 校选课任课教师如因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停课的,应填写《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审批表》报教务处批准,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4. 校选课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之中5. 校选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课表、点名表、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教学资料送交教务处存档6. 校选课的日常教学检查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 八、考核与成绩评定1.校选课提倡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开课程的学科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在《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中注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在选课时正式向学生公布2.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组织进行,一般于该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要严格执行我院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3.学生应珍惜教育资源,认真学习,对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零分记4.凡选课学生缺勤达 13 以上学时者,或不完成作业者,或同一上课时间报听一门以上课程者,一经认定,本门课成绩以零分记九、教材的选用与管理校选课所用教材均由学生自愿购买,凡愿购买教材的学生以班为单位统计人数报教务处统一订购;如使用自编讲义,须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十、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校选课不再区分课程类别有,其工作量计入教师工作量,其课时补贴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德陶院〔2015〕54 号文件执行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后交由相关系部汇总十一、其他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上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范文由我精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