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19-003).doc
10页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19-00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确保服务质量,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旅游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甲方应详细了解咨询有关旅游事宜,乙方应全面详实告之 第二条收费标准成人应交旅游费元/人,人计元 高于1.1米的儿童按成人收费标准收费;低于1.1含1.1米的儿童由甲乙双方协商收费元/人,人计元 对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不提供以上旅游费总额为元 甲方在报名时应支付预付款为元(预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费总额的30),余款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旅游费用一、旅游费包含的项目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费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级酒店的房费;单身报名或不能与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单间费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览景点的第一门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饮费(不含酒水)。
6.导游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不包含的项目1.旅途中火车、轮船等城市间交通工具上的餐费 2.行李托运费 3.酒店内除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 5.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 6.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旅游行程与标准一、主要事项: 团号与团体人数: 行程观光景点: 见《旅游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标准: 餐饮标准: 住宿标准: 购物娱乐(次数/天)安排: 导游人员及服务内容: 特别说明: 二、《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五条出发时间和地点本次旅游活动年月日至月日,共计天夜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目的地接站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未在以约定时间、地点或未采取约定方式接站的,视为乙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转让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 二、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三、本团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不改变服务内容、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可将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义务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实有效地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2.甲方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当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风土人情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全陪导游服务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次数安排甲方到定点单位购物、娱乐 4.乙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险 5.未经本团全体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纳第三方游客 第八条违约和赔偿一、甲方违约和赔偿1.甲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交齐旅游费的,每延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滞纳金 3.甲方非因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自行离团或无故不参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项活动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和赔偿1.乙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非因第九条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 3.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并承担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一倍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余额;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有关规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免责条款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诉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就争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和解决方式未尽事宜: 解决方式: 附: 旅游行程表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 通讯地址: 签订合同时间: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工商管理局监制 省旅游投诉中心投诉: 0531-2963423 E-riiail: al@sdta.gov.cn 省消费者协会投诉: 0531-12315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