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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调错账的处理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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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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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 / 53财务调错账的处理方法调账的方法1、追溯调整法  年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法分为两部分:编制调整分录;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1)调整分录的编制  追溯调整的思路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还原旧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二步,完成新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三步,调整差异新政策=旧政策+差异  以前年度损益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替代  需调整的项目通常有4项:有关的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科目;递延所得税(税法不承认会计政策变更,只改变账面价值,不改变计税基础,无需调整应交所得税,但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项目);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2)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  假设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22年1月1日,调整的报表为2022年报  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2022年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2022年初即2021年末),调整项目为四个: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调整利润表项目  调整2022年利润表项目的上期数(即21年金额),调整项目为四个:收入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整2022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上年金额(20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调整2022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本年金额(21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注: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会计政策变更”项目是“上年年末余额”大项目下的小项目  在附注中对报表项目调整予以说明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

      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4、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例:通过开户银行收到某购货单位偿还的前欠货款650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5600元,少记了900元,并已登记入账更正时,应将少记的9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其补充更正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 900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整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

      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具体科目错误的调账1、以前年度应交税费错账调账A、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1.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2.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①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②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B、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收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根据错账发生的时间不同,可将错账分为当期发生的错账和以往年度发生的错账.其发生的时间不同,调账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但总的原则是:错账+调账=正确的分录.2、固定资产折旧漏记的调账漏记的计提直接当月计提,并附上说明凭证借:制造费用等(根据使用人)贷:累计折旧3、跨年的应收账款调账 跨年的应收账款是与收入有关,收入跨年度后不能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

      A、收入少做了,调增借:应收帐款--**单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B、收入多做了,调减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收帐款--**单位4、财实不符如何调账①、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则可能是: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②、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须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此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③、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与账存的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④、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应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实际涉税的调整,与我们理论上的会计调整往往差别很大。

      朴税认为,理论上以前年度如果涉及到补缴税款,一定是要调减利润但实际操作中,补交税款往往需要调减当年成本,从而造成利润提高,最终导致调减支出、补交增值税、补交企业所得税、补利润、补银行存款五方面的调整罚款上交后的会计分录】1、增值税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2、所得税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上交费用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这是不能抵扣的)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进行少了利润增加所得税也增加)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必不可少的支出)贷:银行存款 PS:记住这个金额,按照道理,扣除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可以进行本年度税前抵扣的,但是这个稽查出来的税,往往涉及支出造假,这部分支出不允许在今年的所得税前列支所以所得税汇缴的时候,这部分费用需要调增所得税4、结转到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个利润税管部门不认可)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需要与税管员沟通后再进行操作】 这时,一般情况下会计调整已经完毕,与税管员沟通,如果对方不再做要求,就这么做账也是可以的但如果非要求你把虚构的支出给调回来,把涉及这部分原材料调出。

      这里面就会遇到2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税务部门否定这笔支出,本质是否定的是什么直接来看,是否定这批原材料的存在,与之对应的库存商品成本就不会用,没有对应的库存商品、也不会有对应的营业成本没有这部分主营业务成本,当年的利润就会增加所以,否定这笔支出,其本质就是增加当年的利润所以调账需要增加未分配利润)第二个问题:既然没有这部分支出,这部分银行存款就不会从账户划出,所以需要转回转回的有两笔资金,一个是增值税进项税的支出、一个是原材料的支出所以需要把当年支付的银行存款全部转回)5、银行存款调整借:银行存款(原材料价格+进项税税额)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附:会计实务问答问题一 我们在外地新办分公司的时候,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有一项填写内容为“核算方式”内容共有两个选项,分别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我们应该选哪一项?答复: 若是你们分公司单独会计核算、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而且也配置了财务人员等,应选择“独立核算”若是你们分公司仅仅是一个办事处性质、不单独做账开票、单据全部拿到总公司来会计核算,则选择“非独立核算”。

      问题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要独立纳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纳税,这样简单的理解是否对?答复:不对 分支机构采用“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的理解是:分支机构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问题三我们分公司的增值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问题四 我们分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 需要看工资由谁发放 若是分公司的员工工资奖金由分支机构支付发放,则个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 如果员工工资是由总公司直接支付的,应由总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参考: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问题五 跨省的总分公司必须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吗?答复: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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