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据法要点记忆与运用技巧.pptx
25页数智创新变革未来证据法要点记忆与运用技巧1.证据的概念及种类1.证据能力及证明力1.搜集及保全证据原则1.传闻证据与例外规则1.书证的证明力与真伪鉴定1.鉴定证据的种类与效力1.质证及传唤制度1.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Contents Page目录页 证据能力及证明力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证据能力及证明力1.证明力是指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程度,与证据的关联性、可靠性、可信性有关2.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被法院采纳和使用的资格,即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能够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依据3.证明力的强弱决定于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证据的来源可靠性、证据被污染的可能性等因素证据种类及证明力1.人证:证人证言一般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受证人个体因素、证据收集方式影响2.物证:物证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性,但需排除伪造、污染的可能性,且提取方式对证明力有影响3.书证:书证可视为物证的一种,其证明力受书写方式、来源可靠性、内容真实性等因素影响证据能力及证明力证据能力及证明力证据可采性及证明力1.证据可采性是指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被法院采纳和使用2.证据排除规则是对某些证据禁止使用的规定,旨在保护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
3.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之间存在联系,可采性的认定是证明力发挥作用的前提证据关联性及证明力1.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联系程度,是证明力强弱的重要因素2.证据的关联性可以分为直接关联性、间接关联性、条件关联性等类型3.关联性的认定需要考虑证据的因果关系、时空关联性、内容相关性等因素证据能力及证明力证据可信性及证明力1.证据可信性是指证据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可靠程度,受证据来源、收集方式、保管过程等影响2.对证据可信性的审查涉及对证据真伪、有效性的判断,以及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评估3.可信性的认定关乎证据证明力的有效性,是法院采信证据的重要依据证据证明责任及证明力1.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和提供证据的义务2.证明力的分配与证明责任相对应,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的证明力标准搜集及保全证据原则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搜集及保全证据原则证据保全原则1.及时保全收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2.对证据进行科学合理保管,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妥善保存无证证言,并采取措施防止未经合法途径获取证据传闻禁止原则及例外1.禁止传闻证据,即未经宣誓证人出庭作证,由他人转述证人的陈述或书证。
2.存在传闻证据例外情形,如当下陈述、死亡或不可出庭证人的陈述、商业记录、公文书,以及物证等3.对传闻证据例外适用严格,需符合特定条件,如证人不可出庭或陈述具有特殊可靠性搜集及保全证据原则关联性证据原则1.关联性证据是指与案件待证事实具有相关性,能够证明或反驳待证事实的证据2.关联性判断标准为:证据所能提供的事实是否对待证事实的判断有帮助3.允许相关证据,禁止无关联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1.直接证据是指直观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即证人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的事实2.间接证据是指通过推论和证明其他事实,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3.直接证据优先于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样具有证明力搜集及保全证据原则证明方法1.证明责任分配:原告负责证明诉讼主张,被告负责举证反驳或抗辩2.证明标准:民事案件采用优势证据原则,即证明一方充分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即可负担举证责任3.证明方法: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能力(证据资格)1.证据资格是指证据经过合法取得和保全,具有证明力和可采性2.证据合法性审查:不得取得非法证据,如刑讯逼供取得的证言传闻证据与例外规则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传闻证据与例外规则1.传闻规则的定义:传闻证据是指由证人陈述、而其知识基础不是建立在个人知觉上的陈述。
2.传闻规则的排除:传闻证据通常不能被作为证据,除非符合一定例外3.传闻规则的目的:排除传闻证据是为了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公平性传闻证据的例外规则1.当事人陈述例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诉讼中作出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2.死后陈述例外:已故证人在死亡前作出的陈述,如果与案件有关,可以作为证据3.商业记录例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定期制作的商业记录,可以作为证据4.公务记录例外:由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官方职责过程中制作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5.习惯和常规例外:可以引入证据证明一个人的习惯或常规行为传闻证据 书证的证明力与真伪鉴定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书证的证明力与真伪鉴定书证的证明力1.书证的证明力取决于下列因素:书证内容的真实程度、书证制作人的可靠性、书证制作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合适、书证保存状态是否良好2.法院对书证的证明力应综合考虑书证本身和其他证据,并对书证内容进行合理分析和判断3.当事人对书证的证明力有异议,可以提出书证伪造、变造或内容不实的抗辩,并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书证的真伪鉴定1.书证真伪鉴定是指对书证的形式、内容、印文、笔迹、落款、用纸、钤盖的印章等进行检验,以确定书证的真伪。
2.书证真伪鉴定分为独立鉴定和综合鉴定,其中独立鉴定主要包括笔迹鉴定、印文鉴定、纸张鉴定、印章鉴定等,综合鉴定则综合运用多种鉴定方法3.书证真伪鉴定的结论应科学、客观、准确,并由具有专业知识和资质的鉴定人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书鉴定证据的种类与效力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鉴定证据的种类与效力鉴定证据的性质1.鉴定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一种特殊证据形式,由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员通过运用专业知识或技能对证据进行检查、分析和判断,并形成结论2.鉴定证据具有专业性和客观性的特点,鉴定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鉴定结论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3.鉴定证据的效力取决于鉴定人本身的资格、鉴定过程的规范性、鉴定结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鉴定结论的效力1.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或技能对证据进行检查、分析和判断后形成的意见,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事实依据2.鉴定结论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鉴定人自身的专业水平和鉴定程序的规范性,以及鉴定结论是否符合客观事实质证及传唤制度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质证及传唤制度质证规则:-法庭质证原则:当事人对证据和证人进行质证,是法庭调查的重要环节,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公正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质证权的保障:当事人享有在法庭上对证据和证人进行质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这一权利传唤制度】:-传唤的种类:分为证人传唤和物证传唤两种证人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仲裁庭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证人到庭作证的行为;物证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仲裁庭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当事人或者其他有权人提供特定物证的行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强制措施:对于拒不到庭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陈述的证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传或者罚款的强制措施证人资格】:质证及传唤制度-证人资格的取得:自然人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均具有作为证人的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证: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缺陷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老师对被监护人、学生作证;律师、医生对在其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当事人或者患者的情况作证证人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应当回避: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传票制度】:-传票的效力:传票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接受传票的人必须按照传票的要求到庭作证或者提供物证送达传票的时限:一般情况下,传票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送达对于居住在本辖区的证人,传票至迟应当在开庭前一日送达;对于居住在异地的证人,传票至迟应当在开庭前七日送达。
证人保护制度】:质证及传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对于受到威胁或者其他危险的证人,人民法院、仲裁庭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取保密措施,对证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予以保密,还可以对证人采取隔离保护措施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证证据法要点据法要点记忆记忆与运用技巧与运用技巧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主题名称: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审查标准1.直接证据指以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或亲身感受等方式获得的证据,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其审查标准是是否真实可靠,能否排除合理怀疑2.间接证据指通过推论或演绎等方式获得的证据,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其审查标准是是否具有逻辑关联性,是否排除其他合理推断主题名称:书证的审查标准1.原始书证:审查其是否为原件、是否真实性,是否经过合法取得2.复印件、复制件、打印件等:审查其是否与原件内容一致,是否经过合法取得3.电子数据:审查其是否完整可靠,是否经过合法取得,是否具备电子证据的属性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主题名称:证人证言的审查标准1.证人资格:审查证人是否具有感知能力、记忆能力、陈述能力2.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审查证人证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受到非法影响。
3.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审查证人证言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偏见或利益冲突主题名称:物证的审查标准1.物证的认定:审查物证是否与案件有关,是否具备证明力2.物证的鉴定:审查鉴定意见是否科学合理,鉴定人是否具有资质3.物证的保管:审查物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是否防止灭失或篡改证据审查标准与自由心证原则主题名称:现场勘验笔录的审查标准1.勘验人员的资格:审查勘验人员是否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2.勘验的程序:审查勘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全面充分3.勘验结果的真实性:审查勘验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排除其他合理推断主题名称:自由心证原则的界限1.自由心证不等同于任意判断:法官必须以证据为基础,不能凭主观臆断2.自由心证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证据审查必须符合法定规则,保证程序的公正性感谢聆听数智创新变革未来Thank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