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doc
108页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叁月总 目 录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适用于资格后审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出版)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出版)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函[2017]120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眉山大道位于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线路起于金山大道平交路口,至地铁四号线桥底处止,全长约1381米,宽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时,主要工程包括:对现有病害砼路面进行修复;将原K0+050~K0+575段的路面拓宽至10米;K0+000~K0+901段路面加铺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及厚SMA-13沥青玛蒂脂碎石混合料;全线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画标线箭头等。
具体数据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本工程总投资约454.25万元,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1)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面标线、标志板、警示标志等)、绿化工程及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等工程施工2)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承包人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风险提示: ① 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上述期间内承包人须为发包人进行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及对工程管理、巡视、监督等工作提供快速高效的交通保证,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若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 1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 1标段类别起讫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三级公路K0+000~K1+381.171.381KM眉山大道位于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线路起于金山大道平交路口,至地铁四号线桥底处止,全长约1381米,宽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时,主要工程包括:对现有病害砼路面进行修复;将原K0+050~K0+575段的路面拓宽至10米;K0+000~K0+901段路面加铺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及厚SMA-13沥青玛蒂脂碎石混合料;全线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画标线箭头等具体数据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附件一)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同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已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否则不予报名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投标人于2018年03月17日00时00分至 2018年04月11日23时59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图纸等附件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6.3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6.4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6.5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6.6 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邮 编: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20-84752633 传 真: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邮 编: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麦工 电 话: 传 真: 2018年 月 日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至附录6招标人声明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就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
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2018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联系人:许先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联系人:麦工:1.4项目名称番禺区化龙镇眉山大道升级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眉山大道位于番禺区化龙镇范围内线路起于金山大道平交路口,至地铁四号线桥底处止,全长约1381米,宽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时,主要工程包括:对现有病害砼路面进行修复;将原K0+050~K0+575段的路面拓宽至10米;K0+000~K0+901段路面加铺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及厚SMA-13沥青玛蒂脂碎石混合料;全线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画标线箭头等。
具体数据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月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 月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 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