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doc
7页《《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贪污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广义(法院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2、刑事诉讼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3、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和调整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检法等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上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诉讼参与人:是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专门机关:是指依法在刑事诉讼中担有专门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在我国,专门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人们检察院和人民法院5、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6、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常也就是该案件被害人。
7、被害人: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8、犯罪嫌疑人:是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某种罪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9、被告人:即被有起诉权的公民个人或机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10、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方1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对犯罪行为赞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并被司法机关传唤应诉的一方当事人12、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13、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的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有责任机关团体代表14、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依法参加诉讼的人15、证人:是直接利害冲突双方以外的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是自然人,不是法人)16、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后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事实的某个专门性问题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诉讼参与人17、翻译人员: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在诉讼中从事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诉讼参与人18、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律师、亲友、监护人等)19、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20、侦查权:是搜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分子和采用强制性措施的权力21、审判权: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22、检察权:对法律的执行与遵守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23、审判公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24、两审终审制: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25、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做出的确定判决或生效判决宣告有罪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26、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申辩和辩解,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认为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27、管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或权限范围的划分28、立案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29、审判管辖: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30、级别管辖: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31、地区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32、专门管辖:是专门法院同普通法院之间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33、回避:规定同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等人员不得参与处理西安的一项诉讼制度34、自行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等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自己不应当参与本案的处理而提出的回避要求35、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承办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某一情形,而向其提出的回避要求36、指令回避:是具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本人并未自动提出回避要求,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并未申请要求回避,有权决定回避的个人和组织发觉后,也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应否回避的决定37、辩护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他们的犯罪事实,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依法进行辩护,证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制度38、证据:是指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依法收集和查对核实的,同刑事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39、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物资痕迹以其存在外部特征和性能等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40、书证:是指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其它载体。
41、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某些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42、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43、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承认犯有某种罪行所作的交待44、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提出的否认犯罪或反驳控诉的申辩和解释45、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定或聘请,就案件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鉴定后制作的书面意见46、视听资料:是指储存在磁带等物质载体中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响、图像资料47、直接证据:是指凡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48、间接证据:是指凡不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49、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招供的一种审讯方式50、证明责任:是指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51、证明对象:是指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范围52、威胁:是指以使被讯人或被询问人的个人利益受到某种损害相恫吓,迫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进行陈述。
53、引诱:是指以满足被 讯人或被询问人的某种个人利益为诱饵,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愿望进行陈述54、欺骗:是指用编造不能实现的情况的方法,对被讯人或被询问人进行诱惑或者施加压力,以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愿望进行陈述55、审查判断证据: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证据的真伪,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并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对整个案件的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56、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一定限制的方法57、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58、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59、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方法60、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最严厉的方法。
61、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输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62、羁押:63、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64、期间:是指法律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限上的要求是司法机关或诉讼参与人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法定期限65、羁押期限:是指将被拘留逮捕的人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灵活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期限66、送达:是司法机关依一定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67、直接送达:是指将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送达交给收件人本人68、间接送达:是指将诉讼文件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69、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70、委托送达:是指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7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作为一个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72、控告: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主动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人,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73、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7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军队保卫部门等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75、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或人身等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是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的一个重要途径76、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有关的人身、处所、物品等进行的搜索和检查77、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人员在勘验搜查中,对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文件、依法予以扣留的一种侦查措施78、鉴定:是指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断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79、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人,通令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措施80、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获得了充分、确实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获,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可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结论时,即可终结侦查工作。
81、公诉:是指有公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刑事诉讼,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一项诉讼活动82、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83、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84、证明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又叫证明要求,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85、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诉讼终止:是指在立案后至判决生效以前,因发生某种情况使得诉讼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而中途结束诉讼的制度86、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终局时直接针对案件的实体的问题所作的决定 87、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88、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就某些重大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决定89、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90、延期审理:即推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遇到了某些特定情况,而决定把对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