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docx
10页监理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制度保障第四章········································质量管理的技术保障第五章··········································现场质量检查制度第六章··············································培训教育制度第七章··········································质量信息管理规定第八章··············································报告报审制度第九章··························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及工程回访制度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服务质量的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监理服务的总体水平,特制订本规则。
第2条分公司监理服务质量管理推行GB/T19000-2016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以“敬业守法,科学公证,精心监理,服务至上”为方针,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监理部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监理行为,促进监理服务质量不断改进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组织保障第3条分公司监理质量管理实行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分公司负责人委托技术负责人建立监理质量管理小组,并任命技术负责人为质量管理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管理小组对各项目的质量进行技术支持和质量管理第4条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制订有关制度、服务标准、岗位职责、作业指导文件,经分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分公司工程部、各项目总监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及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监理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第5条监理项目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由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服务质量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分工,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各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质量管理职责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制度保障第6条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围绕总公司质量方针和经营理念,不断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第7条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分为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指令性管理制度和指导性管理制度两类第8条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制度主要有:监理项目检查制度、项目部人员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廉政制度、监理规划编制和报审制度、月报编写和报告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质量信息管理规定、项目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制度等第9条指导项目监理部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规定、监理规划细则编制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重要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工地会议制度、各类质量验收制度(如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隐蔽工程验收、部分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变更处理制度、监理日记编写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旁站监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流程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各类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等第10条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具体执行,并根据公司各项制度,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行细化,制定各项目切实可行的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改进意见,均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到总公司第四章质量管理的技术保障第11条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及时全面地对各监理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必要时,可请示总公司技术负责人调动总公司各部门的力量为监理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第12条在项目监理部成立之初,分公司工程部即根据项目的结构、专业工程特点等提供合适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模板,准备相关监理表格、公司管理制度、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管理细则、相关规范标准电子版组成文件包发给项目监理部,并就以上内容向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第13条分公司监理部把质量管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联系等资料发给各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过程中碰到相关技术问题和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咨询解决必要时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共赴现场研究解决技术难题第14条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根据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及时更新公司的《工程建设监理常用标准规范目录汇编》,并及时通知各项目部对各规范标准进行更换,按现行规范标准来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第15条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进行审批,对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质量安全隐患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细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改进措施第16条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可应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向总公司技术负责人申请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章现场质量检查制度第17条分公司根据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理规范、总公司颁布的《监理工作制度》、及其附表等制订监理项目检查评分细则和配套表格第18条现场监理服务质量检查的形式分为监理项目部自查和分公司督查两种方式,均应按照总公司的检查评分表格逐项检查,认真如实填写第19条监理项目部每月由总监负责组织自查一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参加;分公司督查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参加,公司督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第20条分公司检查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按公司制定的检查表格准备好相关资料接受检查第21条分公司监理部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编制动态管理台账,每月15日前向总公司工程监理部汇报第22条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通报,以便共同总结,扬长避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将检查结果向总公司工程部汇报第23条检查评分结果,对于不合格的监理服务项目,要求项目监理部限期整改,再次复查不合格,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直到整改合格为止第六章培训教育制度第24条教育培训分为分公司和项目两个级别进行分公司的培训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监理部的培训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实施。
培训应本着实用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实效性第25条分公司在各年度初期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分公司普遍需要学习的技术问题、新政策文件、新规范标准、新监理办法、新施工工艺方法、分公司新管理制度等,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主讲老师、参加人员等关键内容第26条分公司对新进员工组织学习,主要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场监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使新进员工及时全面地理解监理行业的工作内容,尽快投入到各自的岗位中第27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工程进展,每月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如:在监理部组建项目后项目开工前对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细则、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的编制、档案资料的管理等进行学习,每个分部分项开工前对相关规范、施工工艺、监理细则、检测试验、质量验收等进行学习,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相应的交底等方面的内容第28条建立教育培训台账并存档,内容包括分公司培训计划、培训名单及培训内容等培训档案的管理由总公司负责第七章质量信息管理规定第29条质量信息管理是档案资料管理的一部分,质量信息的管理主要包括分公司对各项目监理部检查中的质量信息和各项项目监理部的质量信息管理。
第30条分公司的质量信息管理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各项目监理部的质量信息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各项目监理部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整理好项目监理资料,在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给公司统一管理第31条分公司建立监理专业群(群)、或总公司企业作为信息平台,条件成熟时购买相关软件作为监理管理用信息平台分公司监理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各项目监理人员均被纳入信息平台第32条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反馈质量体系运行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各类质量信息应及时处理,使之能够更好地为项目监理管理服务,使监理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每项质量信息处理完成后,及时交给资料信息管理员进行归档第八章报告报审制度第33条报告报审是指各项目监理部按照规定向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报告报审,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按月进行报告报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报告报审的内容主要有:项目监理规划的报审、项目监理月报的报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报告、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等第34条项目监理规划的报审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后,按规定程序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监理部按意见进行修改再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按规定的格式签署审批单,项目监理部把审批后的监理规划报建设单位,并以此作为项目监理实施的依据。
第35条项目监理月报的报告按总公司的规定,各个监理项目每月向分公司上报上月的监理月报,各分公司收集整理汇总后每月15日前向总公司汇报各项目情况使总公司对项目的进展和质量情况有个基本的掌握,并根据反映的情况提出相应意见和改进措施第36条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报告和政府职能部门下发不良行为记录的报告:当项目上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或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不良行为告知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应立即协调不良行为告知的处理,并在下发当天向总公司汇报,之后进一步汇报协调处理情况,使总公司对之有全面地掌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或降低影响第九章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及工程回访制度第37条通过满意度调查及工程回访,可以了解业主的需求及被服务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在施工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便及时进行解决,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第38条分公司每年度向所有项目委托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由分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具体实施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委托人对于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完成情况的满意程度;二是委托人对于监理人员的能力、态度、实效等方面的满意程度须将满意度调查结果上报总公司。
第39条分公司负责人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一次调查,工程竣工后第二个月进行一次回访,在回访中,回访小组赴现场与业主就竣工交验后的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换看法,把存在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提醒业主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维护,并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第40条在回访过程中将回访的情况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在回访结束后,请业主签字认可,按规定建立台账并进行存档,同时分析总结监理过程中的问题症结,及时反馈给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方法第十章附则第41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42条本制度于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