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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母婴阻断附件相关流程新及用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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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sh****d
  • 文档编号:110243932
  • 上传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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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图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产科门诊、病房)附件2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图2. 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检验科上墙)附件3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图3 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适用于孕期未接受HIV检测的产妇,产科病房上墙) 附件4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图4.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检验科上墙) 8 附件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新生儿护理、应用抗病毒药物、对家长进行喂养指导、营养咨询等、定期随访、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出生后6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采集第一份血样本、制备成滤纸片干血斑(DBS)将干血斑滤纸片送至省CDC妇幼保健所,由妇幼保健所转送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进行早期诊断检测将干血斑滤纸片直接送省CDC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所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进行早期诊断检测尽快采集第二份血样本,送检婴儿满三个月,再次采集血样本,送检报告“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阳性”尽快再次采集血样本,送检报告“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诊断儿童HIV感染,提供转介服务,随访并监测病情按照未感染儿童处理,继续提供儿童保健及随访服务 目前暂时 条件成熟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阴性反应 呈阳性反应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图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附件6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图6.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附件7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图7.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图附件8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实施单位 目标人群 填 报 表 格 上报流程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整理汇总、上报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经县级、地级及省级逐级审核、逐级上报。

      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婚前保健门诊咨询检测登记上报表格:表1-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婚前保健机构填写)表3-Ⅰ、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登记卡(保密)婚前保健青年男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婚前保健机 构 产科门诊(孕期保健门诊)和产科病房分别填写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检测登记上报表格:表1-Ⅱ、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2-Ⅰ、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孕产期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填写)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含乡和社区)所有孕产妇 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上报系列个案卡:表3-Ⅰ、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登记卡(保密)表3-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保密)表3-Ⅲ、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保密)表4-Ⅰ、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保密)表4-Ⅱ、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保密) 上报月报表:表1-Ⅲ、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2-Ⅱ、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填报本辖区内的数据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 心非住院分娩产妇及其分娩的婴儿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时限及要求(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1、表1-Ⅰ、表1-Ⅱ、表1-Ⅲ,表2、表2-Ⅰ、表 2-Ⅱ)。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本机构填写部分)上报至本辖区的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整理、汇总和逐级审核后,形成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及“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汇总)表”(表2),县级于每月3日之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报送到达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地级于每月6日之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报送到达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8日前将汇总数据报省卫生厅妇社处,15日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前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表3–Ⅰ)应于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确认试验阳性结果后5日内填报对既往已确认感染者,本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中了解其感染状态后5日内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3–Ⅱ)应于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产褥期(分娩至42日)后5日内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3–Ⅲ)应分别于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1、3、6、9、12、18个月后5日内填报。

      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4–I)应于孕产妇诊断为梅毒感染后5日内填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II)应于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死亡、诊断先天梅毒感染或排除梅毒感染后5日内填报如梅毒感染孕产妇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死亡或确定失访,或者所生儿童满18月龄后确定失访,应在其后5日内填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各类个案登记卡填报后3日内,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网络代报、审核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在随后的5日内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网络审核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在随后的7日内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网络审核上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乡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相关的原始登记、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附件9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 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2)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单剂量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0.4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或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2.选择母乳喂养者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AZT+3TC+EFV(用法及剂量同上),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出生后6周(用量同前)。

      2)产妇: 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EFV 600mg,每天1次;或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250/mm3时,还可以选择尽早服用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天2次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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