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docx
5页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2.02.02 2022.02.02 现行有效 XP10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 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22〕219号),决定向社会公示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企业,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七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吉林省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四)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五)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较低 (六)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七)社会信誉好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程序和方式 此次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级工商(市场)管理机关逐级审核,省局复核推荐,工商总局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 初次申报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先登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 /),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发布”栏内)附件中,下载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预审表,并按要求如实填报后,送交县、市(区)级工商(市场)管理机关,由县、市(区)工商(市场)管理机关初审后推荐到市(州)工商局,市(州)工商局审核后报送到省局,省局审核后,通过市、州局告知企业自行登录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 标准体系软件,如实填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并下载打印《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另一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省工商局(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
2022-2022年度总局已公示企业继续申报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在其完成软件系统中的填报后(用以前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应向省局提交承诺书及公示年度报告,说明两年以来“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应包含企业在“承诺书”中同意由工商机关向社会公示的“收入性合同实际履约率”等11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2022年1月25日至2月20日) 各级工商(市场)管理机关要认真把握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条件,熟悉公示程序和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工作,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软件系统IP地址:http://111.206.129.35:8080/appraise) (二)申报、审核(2022年2月21日-3月20日) 各级工商(市场)管理机关要按通知要求,区分好首次申报企业和上一期已被公示并继续参加的企业,认真指导企业填报工商总局2022-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预审表(在3月10日前报送)、指导继续申报企业撰写公示年度报告,及时进行审核,并督促企业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确保企业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准确填报有关数据。
各市(州)审核推荐结果应于2022年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 (三)复核、推荐(2022年3月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