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以及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docx
49页小型以及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督查规定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督查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督查和管理,保证安全运转,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暂行条例》 和国务院给予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的职能,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合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合用壁挂式热水器第三条 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出 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兆帕的锅炉);(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出 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三)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出50升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出 0.7兆帕的蒸汽锅炉);(四)小型铝制承压锅炉(本体采用铝质资料制造,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不超出0.04兆帕,且额定蒸发量不超出 0.2吨/小时的锅炉)第四条 本规定所述的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许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状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第五条 小型锅炉应该以本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本规定未明确的其余技术要求应该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
第六条 各有关单位一定执行本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第二章 督查管理第八条 生产小型锅炉的单位一定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颁发的E2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同意证》常压热水锅炉的生产推行制造同意证制度,《锅炉制造同意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颁发,其有效期为五年具备E: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同时具备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安装、销售和使用未获得《锅炉制造同意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许常压热水锅炉第十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单位一定获得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单位能够安装本单位生产的锅炉第十一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前,安装单位一定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安装;未经同意,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安装锅炉第十二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该恪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十三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成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查收,查收时应该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或许其拜托的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经安装查收合格后,由锅炉使用单位拥有关资想到当地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办理锅炉登记手续,获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一定做好锅炉设施的保护养护工作锅炉设施运转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该立刻停止运转第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应该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状况进行不按期的检查第十七条 锅炉的制造督查查验和按期查验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受权的查验单位肩负第十八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惹祸故时,发惹祸故的单位一定依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施事故办理规定》报告和办理第三章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要求第十九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应该切合安全靠谱的要求锅炉受热面一定获得靠谱冷却采用的焚烧设施应该安全靠谱,且应该与炉型相般配第二十条 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应该依照 GB/T16508《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许 GB9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一条 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搭接和角接接头锅炉的成排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且不得采用十字焊缝。
第二十二条 采用焊接方法制造、安装、维修和改造小型锅炉受压元件时,施焊单位应该拟订焊接工艺指导书并依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附录 I的规定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接头和受压元件之间要求全焊透的 T形接头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切合要求才能用于生产第二十三条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 0.1兆帕的小型锅炉,在制造厂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免做无损检测第二十四条 小型锅炉起码应该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锅炉起码还应该装设一只水位表第二十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出厂前应该进行 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小于0.2兆帕的水压试验,保压时间 20分钟,合格标准应该切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第二○九条规定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别技术要求第一节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第二十六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受压元件的资料应该为冷静钢,经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同意能够采用不锈钢资料 锅筒(壳)或许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 3毫米第二十七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的锅筒 (壳)、炉胆与相连结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 T形连结构造第二十八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不得采用弹簧式安全阀,应该采用切合下列要求的水封式安全装置:(一)水封管的直径应该依据锅炉的额定容量和压力确立, 且内径不得小于 25毫米;(二)水封装置安装时,其有效水柱高度不得超出 4米且只同意负误差:(三)水封管上不得装设任何阀门,同时应该有防冻举措。
第二十九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每两年应该.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在水压试验前,应该进行必需的内外面检查第二节 小型热水锅炉第三十条 小型热水锅炉受压元件的资料应该为冷静钢 锅筒(壳)或许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 3毫米第三十一条 小型热水锅炉的锅筒(壳)、炉胆与相连结的封头、管板能够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 T形连结构造第三十二条 关于同时切合以下条件的小型热水锅炉,其安装、查验、使用环节暂不归入强迫管理,但其制造单位应该拥有锅炉制造资格:(一)仅蒙受自来水压力,无给水泵;(二)额定出口水温不超出 85℃,装有靠谱的超温保护装置;(三)采用燃油(气)或许电进行加热第三十三条 除第三十二条之外的其余小型热水锅炉,每两年应该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在水压试验前,应该进行必需的内外面检查第三节 小型蒸汽锅炉第三十四条 小型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应该注明锅炉设计水容量小型蒸汽锅炉的资料依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 中的规定选用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φ=0.8,锅筒(壳)或许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 3毫米采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第二十三条规定之外的资料,应该同时切合以下条件:(一)切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经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同意。
第三十五条 小型蒸汽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 T形接头第三十六条 焊工、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外观检查、返修应该依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督查规程》的规定执行锅炉能够免做产品检查试板第三十七条 产品应该依照以下要求进行无损检测:(一)按锅炉焊缝数目或焊缝总长度的 10%(焊缝交错部位一定包含在内 )进行射线检测;(二)对接接头的射线探伤应该按 GB3323《钢融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的规定执行射线照相的质量要求不得低于 AB级;(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0.4兆帕的小型蒸汽锅炉,对接接头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0.4兆帕的锅炉,对接接头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第三十八条 小型蒸汽锅炉本体上应该起码装设一只弹簧式安全阀水位表与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结收上能够不装阀门第三十九条 小型蒸汽锅炉应该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面查验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小型蒸汽锅炉使用限时应该不超出 8年,超出8年的予以报废第四节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第四十一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资料应该切合 GB3193《铝及铝合金热轧板》和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的规定铝材的许用应力按照国家标准供给的力学性能选用,其安全系数; nb=4.0,ns=1.5。
锅筒(壳)或许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 4毫米第四十二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锅筒 (壳)、炉胆与相连结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 T形连结构造第四十三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封头应该用整块铝板制造,需拼接时不得超出两块,拼接焊缝应该采用全焊透构造,并保证焊透第四十四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一定采用切合以下要求的水封式安全装置;(一)水封管的直径应该依据锅炉的额定容量和压力确立, 且内径不得小于 25毫米;(二)水封装置安装时,其有效水柱高度最大不得超出 4米且只同意负误差;(三)水封管上不得装设任何阀门,同时应该有防冻举措第四十五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该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在水压试验前,应该进行必需的内外面检查第四十六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不得采用酸、碱进行冲洗第五章 常压热水锅炉第四十七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一定保证在运转中不蒙受压力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查验、;收及出厂技术文件等应该知足 JB/T7985《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第四十八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该小于或等于 2.8兆瓦第四十九条 常压热水锅炉的水质应该切合 GBl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五十条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工后,查收时应该有当地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或其拜托的单位参加, 确认所安装锅炉的非承压性后,方能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该将有关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第五十一条 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锅炉的构造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禁止改作承压锅炉使用第六章 罚 则第五十二条 未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从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的,责令其停止制造,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纪所得的,处以违纪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出三万元的罚款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锅炉予以充公第五十三条 制造不切合有关规定或许标准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产品,或许供给的出厂资料与实质状况不符的, 责令其限时更正;逾期未改的,由发证部门撤消其制造同意证第五十四条 有本规定禁止的以下违纪行为的,应该责令其更正,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纪所得的,处以违纪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出三万元的罚款:(一)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单位,采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审批的锅炉设计文件的;(二)销售未获得《锅炉制造同意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三)未获得省级质量技术督查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从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维修和改造的;(四)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单位,安装无资格单位制造的锅炉的;(五)将常压热水锅炉安装或许改造成承压锅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