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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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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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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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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4.5号(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服务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遵循《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规定,保持合法合理、客观独立、审慎胜任的执业基本原则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 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服务,实行信任保护原则。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二)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三)委托人要求违反执业原则的;(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第六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得采取不当承诺、虚假宣传等手段承揽税收策划业务,不得引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第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相关的规定,在接受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委托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委托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充分评估委托人及其项目风险重大项目应由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评估情况进行评价和决策第八条 为确保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顺利实施及业务质量,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时间要求等情况,遵循《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在实施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前,编制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总体业务计划和具体业务计划。

      业务计划应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时间安排、业务范围、人员分工、沟通协调、执行程序等事项第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资产管理税收策划服务,应当按照《税务师行业质量控制指引(试行)》和《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执行业务委派、数据信息收集、分析适用法律法规、分析参考案例、设计策划方案、方案数据测算、对比分析、业务记录及业务成果等一般流程 第二章 业务定义与目标第十条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是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委托人资产管理的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方案和纳税计划的活动第十一条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第十二条 本指引所称资管产品,是指由金融机构发行和管理的契约型基金按照募集方式资管产品可以分为公募资管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对资管产品可以根据资管产品审批、备案登记的有关文件资料,确认每只资产管理产品作为交易主体、会计主体、纳税主体第十三条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主要有:设立、销售、登记、投资、信息披露、清算等六个环节。

      第十四条 业务目标为确认资产管理业务范围,进行策划方案准备、策划方案设计、方案实施,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税收策划相关的税务处理合规性评价,了解商务处理合规性情况、财务处理合规性情况、法务处理合规性情况合法性、合规性评价应关注事实是否清楚、资料收集是否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 第三章 业务承接和计划第十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接业务执行《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规定的执业规范正确判断税收策划受托合同义务事项的责任方,应关注委托方在资管产品业务链中的身份委托人可以是投资方(或称资金方),还可以是资产管理人投资方是指投资资产持有人,资产管理人是指为资管产品提供发售、投资者财产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第十六条 正确判断税收策划受托合同义务事项,应从委托方、受托合同义务、产品类型、产品期间等维度,确认接受委托策划的资产管理产品第十七条 正确判断承办税收策划资产管理业务发生情况,应关注受托资产管理产品所处的业务环节第十八条 承接业务后,根据承办情况决定是否对委托协议、业务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否属于资管业务产品的代理投资产品;(二)委托方身份确认;(三)受托产品确认;(四)受托产品业务环节确认;(五)受托产品交易方式确认;(六)策划业务资料收集方式是否合法。

      第十九条 为了保证准确适用文件,在编制文件收集整理计划时,关注资产管理市场监管文件的时效性和受托项目时间范围的匹配性,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资产管理市场监管文件适用时间,避免适用依据错误如,资管新规过渡期实施期限;(二)资管产品增值税文件适用时间,避免适用政策依据错误;(三)资管业务与投行业务的区别,业务确认符合监管文件规定;(四)根据资管业务纳税申报前、纳税申报中、纳税申报后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认委托方税收策划需求,注意正确适用文件 第四章 业务实施第一节 策划业务资料归集第二十条 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应注意归集下列商务处理资料,了解所策划资管产品市场情况:(一)归集资管业务有关资料,如设立、登记、销售、投资、信息披露、清算等环节的业务情况资料;(二)归集资管业务监管制度历史演进资料;(三)归集资管业务的立法动态资料第二十一条 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应注意归集下列财务处理资料,了解所策划资管产品市场情况:(一)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会计制度文件;(二)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财务会计常识资料;(三)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财务处理案例资料第二十二条 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应注意归集下列税务处理资料,了解所策划资管产品的税收法律环境:(一)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税收文件;(二)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税务处理常识资料;(三)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税务处理案例资料。

      第二十三条 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应当注意归集下列法务处理资料,了解所策划资管业务合同生效与撤销的法律环境一)关于合同生效与撤销的文件;(二)关于合同生效与撤销的常识资料;(三)关于合同生效与撤销的案例资料第二节 策划业务准备第二十四条 策划业务准备的内容,包括承办业务适用文件的归集整理和设计资产管理税收策划工作底稿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根据资管产品的设立、销售、登记、投资、信息披露、清算等业务资料,依据适用的有关文件,从文件适用条件、处理规则、法律责任等维度,形成税收策划工作底稿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归集整理适用文件;(二)资管产品设立的策划准备;(三)资管产品销售的策划准备;(四)资管产品登记的策划准备;(五)资管产品投资的策划准备;(六)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策划准备;(七)资管产品清算的策划准备;(八)资管合同义务约定情况的清算准备;(九)资管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的清算准备;(十)资管合同纳税义务确认情况的清算准备对接受投资人委托承办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应根据初始投资、持有投资、处置投资等业务资料,选择适用相应业务准备工作事项主要涉及资管产品销售、资管产品投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资管产品清算等四个业务环节。

      第二十五条 归集整理与受托承办税收策划的资管业务有关文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确认受托承办税收策划资管业务的重要交易事实,并取得相关交易资料如资管产品运行所在的业务环节、资管产品发行的主体;(二)根据受托承办税收策划资管业务的发生时间,确认所归集文件的适用时效;(三)根据产品的业务环节、发行主体等重要交易事实和文件适用时效,选择适用的商务处理文件、会计处理文件、税务处理文件、法务处理文件第二十六条 资管产品设立环节的税收策划准备,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了解资管产品设立情况如,资管产品发起人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各项申报文件,归集资管计划的有关资料,确认资管产品类型,选择资管产品设立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二)适用文件选择归集整理设立的资管产品类型适用的税收文件,了解征税范围文件适用条件、不征税范围文件适用条件、税收优惠范围文件适用条件;(三)工作底稿准备设计资管产品设立环节工作底稿时采用适当方法选择主要的要素事项包括:确认资管产品的设立人、证据资料清单、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依据、设立的资管产品类型、适用的文件依据,依据有关文件确认资管产品设立税收策划的事项及策划方法第二十七条 资管产品发行销售环节的税收策划准备,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了解资管产品发行销售情况。

      如资管产品发行销售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资管产品发行人、代销人,归集资管产品的发行销售资料,关注每只产品的募集资金目标实现情况;(二)选择适用的税收文件归集整理发行销售的每只产品适用的税收文件,了解征税范围文件适用条件、不征税范围文件适用条件、税收优惠范围文件适用条件;(三)工作底稿准备设计资管产品发行销售环节工作底稿时采用适当方法选择主要的要素事项包括:发行销售的资管产品类型、每只产品的募集资金目标实现情况、证据资料清单、每只产品发行销售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每只产品发行销售适用的税收文件,依据有关文件确认资管产品销售税收策划的事项及策划方法第二十八条 资管产品登记环节的税收策划准备,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了解资管产品登记情况如,资管产品登记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归集资管产品的登记资料,关注每只产品的登记情况;(二)选择适用的会计处理文件、税务处理文件根据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登记备案情况,选择每只产品适用的会计处理文件、税务处理文件了解每只产品是否适用征税文件、是否适用不征税文件、是否适用税收优惠文件;(三)工作底稿准备设计资管产品登记环节工作底稿时,应当采用适当方法选择主要的要素事项,包括: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登记备案情况、证据资料清单、登记备案完成条件、登记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适用的会计处理文件、适用的征税文件、适用的不征税文件、适用的税收优惠文件,依据有关文件确认资管产品登记税收策划的事项及策划方法。

      第二十九条 资管产品投资环节的税收策划准备,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了解资管产品投资情况如资管产品投资适用的行业监管文件,归集资管产品的投资资料,关注每只产品的投资情况二)选择适用的会计处理文件、税务处理文件根据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情况,选择每只产品适用的会计处理文件、税务处理文件了解每只产品是否适用征税文件、是否适用不征税文件、是否适用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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