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刘静坤刑事诉讼与审判制度湖南省律师协会培训讲义.ppt

71页
  • 卖家[上传人]:hs****ma
  • 文档编号:578794515
  • 上传时间:2024-08-25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269.02KB
  • / 7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新刑事诉讼法与审判新刑事诉讼法与审判制度制度 相相关问题解读关问题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刘静坤刘静坤二零一二零一三三年年十十月月8/25/20248/25/20241 1 主线:尊重和保障人权n n新刑事诉讼法将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总明确写入总则则n n ★★★★证据制度:强化证据裁判意识,避免冤错案件发生证据制度:强化证据裁判意识,避免冤错案件发生证据制度:强化证据裁判意识,避免冤错案件发生证据制度:强化证据裁判意识,避免冤错案件发生 n n ★★★★简易程序: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简易程序: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简易程序: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简易程序: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 n n ★★★★一审程序: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实现庭审的实质化一审程序: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实现庭审的实质化一审程序: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实现庭审的实质化一审程序: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实现庭审的实质化 n n ★★★★二审程序:强化程序公正意识,维护法律救济权利二审程序:强化程序公正意识,维护法律救济权利二审程序:强化程序公正意识,维护法律救济权利二审程序:强化程序公正意识,维护法律救济权利 n n ★★★★复核程序:强化死刑案件质量,提高程序公开性复核程序:强化死刑案件质量,提高程序公开性复核程序:强化死刑案件质量,提高程序公开性复核程序:强化死刑案件质量,提高程序公开性n n ★★★★特别程序: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特别程序: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特别程序: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特别程序:特殊问题特殊处理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一)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一)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n n1 1、关于证据的概念、关于证据的概念、关于证据的概念、关于证据的概念n n原规定:原规定:原规定:原规定:n n ““““证证证证明明明明案案案案件件件件真真真真实实实实情情情情况况况况的的的的一一一一切切切切事事事事实实实实,,,,都都都都是是是是证证证证据据据据。

      n n新规定:新规定:新规定:新规定:n n ““““可可可可以以以以用用用用于于于于证证证证明明明明案案案案件件件件事事事事实实实实的的的的材材材材料料料料,,,,都都都都是是是是证证证证据据据据n n解解解解 读:读:读:读:n n第一,第一,第一,第一,“ “材料说材料说材料说材料说” ”反映了证据的核心内容和本质反映了证据的核心内容和本质反映了证据的核心内容和本质反映了证据的核心内容和本质 n n第第第第二二二二,,,,“ “证证证证据据据据材材材材料料料料” ”、、、、“ “诉诉诉诉讼讼讼讼证证证证据据据据” ”与与与与“ “定定定定案案案案的的的的根根根根据据据据” ”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2 2、关于法定的证据种类、关于法定的证据种类n n第一,增设了第一,增设了“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辨认、侦查实验笔录”n n第二,增设了第二,增设了“电子数据电子数据”n n第三,将第三,将“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修改为修改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 n n第四,将第四,将“物证、书证物证、书证”单列为两类证据单列为两类证据 关于辨认n n问题一:问题一:n n 应应当当辨辨认认的的对对象象未未组组织织辨辨认认。

      如如果果被被害害人人、、证证人人明明确确表表示示见见过过犯犯罪罪嫌嫌疑疑人人或或者者相相关关物物证证、、书书证证,,就就应应当当依依法法组组织织辨辨认认实实践践中中,,一一些些公公安安机机关关未未能能认认识识到到辨辨认认的的特特殊殊功功能能,,导导致致原原本本能能够够通通过过辨辨认认固固定定的的证据缺失证据缺失 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一起起故故意意杀杀人人案案,,公公安安机机关关从从被被告告人人身身上上提提取取了了手机一一部部,,被被告告人人供供称称该该手机是是被被害害人人的的手机,,但但该该手机未未经经被被害害人人亲亲属属辨辨认认,,无无法法确确定定该该手的所有人机的所有人 关于辨认n n问题二:问题二:n n 辨认程序不规范,影辨认程序不规范,影响辨认结论的效力实践中,响辨认结论的效力实践中,辨认程序不规范的情形具有辨认程序不规范的情形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是未事多种表现形式:有的是未事先向辨认人询问辨认对象的先向辨认人询问辨认对象的特征;有的是未单独开展辨特征;有的是未单独开展辨认,而是在询问过程中随意认,而是在询问过程中随意性地让辨认人进行辨认;有性地让辨认人进行辨认;有的是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混杂的是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混杂辨认;有的是公安人员有暗辨认;有的是公安人员有暗示的嫌疑,等等。

      此类问题示的嫌疑,等等此类问题都影响到辨认结论的可靠性都影响到辨认结论的可靠性 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起抢劫案件,关键证一起抢劫案件,关键证据是从被告人处查获了被害人据是从被告人处查获了被害人的戒指,但破案时侦查机关只的戒指,但破案时侦查机关只是组织被害人进行了简单的辨是组织被害人进行了简单的辨认,没有组织混杂辨认,也没认,没有组织混杂辨认,也没有制作辨认笔录被害人称被有制作辨认笔录被害人称被抢的是白金戒指,而经鉴定为抢的是白金戒指,而经鉴定为白银戒指复核补查时,侦查白银戒指复核补查时,侦查人员称该戒指已经遗失,失去人员称该戒指已经遗失,失去了补查的可能由于辨认程序了补查的可能由于辨认程序不规范,且被害人陈述的戒指不规范,且被害人陈述的戒指材质与查获戒指的材质不相同,材质与查获戒指的材质不相同,严重影响了该证据的证明力严重影响了该证据的证明力 关于辨认n n问题三:问题三:n n 未制作规范的辨认未制作规范的辨认笔录辨认的过程和结论笔录辨认的过程和结论都应当体现在辨认笔录之都应当体现在辨认笔录之中一些公安机关或者是中。

      一些公安机关或者是未制作辨认笔录,或者虽未制作辨认笔录,或者虽有笔录但不规范实践中,有笔录但不规范实践中,辨认笔录未附相应照片,辨认笔录未附相应照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或者辨认时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没有亲笔签名,都见证人没有亲笔签名,都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这些是比较常见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辨认笔问题都直接影响到辨认笔录的证据资格录的证据资格n n问题四:问题四:n n 辨认结论表述不规辨认结论表述不规范辨认笔录的结论部分范辨认笔录的结论部分应当明确指出,经辨认能应当明确指出,经辨认能否确认辨认对象就是犯罪否确认辨认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涉案物品,等嫌疑人或者涉案物品,等等n n 实践中,一些公安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制作的辨认笔录在结机关制作的辨认笔录在结论部分只是指出,辨认人论部分只是指出,辨认人辨认出第几号照片上的人辨认出第几号照片上的人就是作案人,未明确该人就是作案人,未明确该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就是犯罪嫌疑人XXXXXX n n 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n n(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n n(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n n(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n n(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

      辨认对象除外 n n(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n 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n n(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n n(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n n(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盖章的;n n(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n n(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关于侦查实验n n★★新刑事诉讼法将侦查实验笔录增设为法定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将侦查实验笔录增设为法定证据种类n n 实践中应当注意:实践中应当注意:n n 1 1、侦查实验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侦查实验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准才能进行;n n 2 2、侦查实验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工具和物品,如果、侦查实验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工具和物品,如果原物损坏,则应使用同等规格、型号的物品;原物损坏,则应使用同等规格、型号的物品;n n 3 3、侦查实验尽可能在发生案件的原地进行,以保、侦查实验尽可能在发生案件的原地进行,以保持原有条件;持原有条件;n n 4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侦查实验要反复多次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侦查实验要反复多次进行,以避免各种偶然因素的干扰使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受到行,以避免各种偶然因素的干扰使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影响;n n 5 5、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必须制作侦查实验笔、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必须制作侦查实验笔录,并由参加实验的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录,并由参加实验的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n n 6 6、侦查实验通常只能作为补强证据使用侦查实验通常只能作为补强证据使用 关于电子数据n n问题问题一一::n n 对于通话记录和短信等证据未及时固定对于通话记录和短信等证据未及时固定n n 在很多案件中,被告人归案后供称案发前与被害人在很多案件中,被告人归案后供称案发前与被害人有过短信或联系,及时固定此类证据,对于认定案件有过短信或联系,及时固定此类证据,对于认定案件非常重要但侦查机关在被告人认罪时往往认为在案证据非常重要但侦查机关在被告人认罪时往往认为在案证据已经很充分,就没有开展上述工作一旦被告人随后翻供,已经很充分,就没有开展上述工作一旦被告人随后翻供,时过境迁,就可能导致上述证据无法提取在案时过境迁,就可能导致上述证据无法提取在案n n 我们在案卷中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况说明:因距案发我们在案卷中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况说明:因距案发时间超过六个月,被害人的通话记录已无法提取,或者因时间超过六个月,被害人的通话记录已无法提取,或者因长时间搁置,已经彻底损坏,无法开机查看有关内容长时间搁置,已经彻底损坏,无法开机查看有关内容。

      关于电子数据n n问题问题二二::n n 对于短信息的对于短信息的提取不规范实践中,一提取不规范实践中,一些公安人员在提取短些公安人员在提取短信息时,只是将拍摄的照信息时,只是将拍摄的照片附卷,未制作规范的提片附卷,未制作规范的提取笔录同时,在提取手取笔录同时,在提取短信息时往往只是节取机短信息时往往只是节取短信息的内容部分,未能短信息的内容部分,未能同时节取短信息的发件人、同时节取短信息的发件人、收件人、发送时间、接收收件人、发送时间、接收时间等独特信息时间等独特信息n n问题问题三三::n n 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的来源对于涉案手案的来源对于涉案,应当确定其来源通常机,应当确定其来源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保存情况下,可以通过保存的短信和照片、亲友的的短信和照片、亲友的号码、购物凭证、串码、号码、购物凭证、串码、盒等确定其来源在必盒等确定其来源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当通过核要的情况下,还应当通过核实串号确定机主身份,实串号确定机主身份,并对串号的来源情况进行说并对串号的来源情况进行说明实践中,公安机关很少明实践中,公安机关很少对涉案的来源提供充分对涉案的来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的证据予以证明 关于电子数据n n问题问题四四::n n 对于网上聊天记录未能提取在案一些案件中的被对于网上聊天记录未能提取在案一些案件中的被告人可能与被害人上网聊天,或者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告人可能与被害人上网聊天,或者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可能通过网上聊天进行联络,此类网络聊天记录往往能够可能通过网上聊天进行联络,此类网络聊天记录往往能够证实特定的犯罪事实证实特定的犯罪事实n n问题问题五五::n n 对于电子监听记录,未随案附送录音光盘前面已对于电子监听记录,未随案附送录音光盘前面已经讲到,对于技术侦查手段获得电子监听记录,应当向法经讲到,对于技术侦查手段获得电子监听记录,应当向法庭移送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可以由庭移送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专门听取该监听记录的内容审判人员在庭外专门听取该监听记录的内容n n 此外,如果电子监听的声音信息不够独特,必要时此外,如果电子监听的声音信息不够独特,必要时还应当进行声纹鉴定还应当进行声纹鉴定n n n n 对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对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证据,应当主要博客、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证据,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审查以下内容:n n(一)该电子证据存储磁盘、存储光盘等可移动存储介质(一)该电子证据存储磁盘、存储光盘等可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与打印件一并提交;是否与打印件一并提交;n n(二)是否载明该电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二)是否载明该电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等;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等;n n(三)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出示等程序和环(三)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出示等程序和环节是否合法,取证人、制作人、持有人、见证人等是否签节是否合法,取证人、制作人、持有人、见证人等是否签名或者盖章;名或者盖章;n n(四)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篡改、添加等伪(四)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篡改、添加等伪造、变造情形;造、变造情形;n n(五)该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

      五)该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n n 对有疑问的电子证据,必要时应当对其真伪进行鉴定对有疑问的电子证据,必要时应当对其真伪进行鉴定n n 对电子证据,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对电子证据,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和关联性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一:问题一:n n 生物检材提取不及时生物检材提取不及时或者鉴定不及时,导致检材或者鉴定不及时,导致检材丧失丧失DNADNA鉴定的条件鉴定的条件n n 由于生物检材的保存由于生物检材的保存条件比较苛刻,因此,对于条件比较苛刻,因此,对于现场血迹、精斑、毛发等能现场血迹、精斑、毛发等能够进行够进行DNADNA鉴定的生物检材鉴定的生物检材,只要发现就应当提取;提,只要发现就应当提取;提取后只要具备条件就应当进取后只要具备条件就应当进行行DNADNA鉴定,否则就可能会鉴定,否则就可能会导致检材丧失导致检材丧失DNADNA鉴定的条鉴定的条件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起故意杀人案,侦查机一起故意杀人案,侦查机关从现场提取了血足迹、毛发和关从现场提取了血足迹、毛发和作案工具刀子、斧头,但并未鉴作案工具刀子、斧头,但并未鉴定现场血足迹为何人所留,未鉴定现场血足迹为何人所留,未鉴定现场毛发为何人所留,未鉴定定现场毛发为何人所留,未鉴定作案工具是否存在被告人的作案工具是否存在被告人的DNADNA,因被告人翻供称其醉酒后意识,因被告人翻供称其醉酒后意识模糊,不确定是谁杀死被害人,模糊,不确定是谁杀死被害人,且被害人家门一夜虚掩,不能完且被害人家门一夜虚掩,不能完全排除案发时第三人进入现场的全排除案发时第三人进入现场的可能性,因该案生物检材已丧失可能性,因该案生物检材已丧失鉴定条件,无法反驳被告人的翻鉴定条件,无法反驳被告人的翻供理由。

      供理由 美国实证研究n n 基于基于DNADNA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的案件数量也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的案件数量也逐年稳步增长,从逐年稳步增长,从19891989年至年至19911991年期间平均每年期间平均每年年1 1--2 2起案件,发展到起案件,发展到19921992年至年至19951995年期间平年期间平均每年均每年6 6起案件,直到起案件,直到20002000年至今平均每年年至今平均每年2020起起案件基于案件基于DNADNA证据以外的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证据以外的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的案件数量一直较多,在整个的案件数量一直较多,在整个2020世纪世纪9090年代都比年代都比较稳定,平均每年较稳定,平均每年1010起案件在过去数年间,此起案件在过去数年间,此类案件的数量得到了显著的增加自从类案件的数量得到了显著的增加自从20002000年,年,基于基于DNADNA证据以外的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的案件证据以外的证据而做出无罪裁决的案件数量达到平均每年数量达到平均每年2323起n n————《《《《美国的无罪裁决美国的无罪裁决美国的无罪裁决美国的无罪裁决————从从从从19891989年到年到年到年到20032003年年年年》》》》[ [美美] ]萨缪尔萨缪尔· ·格罗斯等,刘静坤译格罗斯等,刘静坤译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二:问题二:n n 对具备对具备DNADNA鉴定条件的鉴定条件的检材,只作种类认定不做检材,只作种类认定不做DNADNA鉴定鉴定。

      n n 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对血迹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对血迹等生物检材只做血型鉴定,不等生物检材只做血型鉴定,不做做DNADNA鉴定 n n 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具备同一认定检验鉴定条关的具备同一认定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精斑、毛发、指纹件的血迹、精斑、毛发、指纹等生物物证、痕迹、物品,应等生物物证、痕迹、物品,应当通过当通过DNADNA鉴定、指纹鉴定鉴定、指纹鉴定等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方式与犯等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方式与犯罪嫌疑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罪嫌疑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起抢劫案,侦查机关一起抢劫案,侦查机关从现场、被害人指甲、作案工从现场、被害人指甲、作案工具上提取的疑似血迹均检出具上提取的疑似血迹均检出“ “O”O”型人血,与被害人的血型型人血,与被害人的血型一致;根据同案被告人指认提一致;根据同案被告人指认提取的其作案时所穿鞋上检出取的其作案时所穿鞋上检出“ “O”O”型人血,与被害人的血型型人血,与被害人的血型一致,但侦查机关并未对上述一致,但侦查机关并未对上述血迹进行血迹进行DNADNA鉴定,因血型鉴定,因血型证据为种类鉴定结论而非同一证据为种类鉴定结论而非同一认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不认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不能证明上述血迹为被害人所留,能证明上述血迹为被害人所留,加之该案证据间存在的矛盾未加之该案证据间存在的矛盾未能得到合理解释和排除。

      能得到合理解释和排除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三:问题三:n n 对于被害人尸体不具备对于被害人尸体不具备辨认条件的命案,未通过辨认条件的命案,未通过DNADNA鉴定确定尸体身份对鉴定确定尸体身份对于命案,确定被害人尸体身份,于命案,确定被害人尸体身份,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条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条件n n 实践中对于新发命案,实践中对于新发命案,如果尸体面部特征明显且清楚,如果尸体面部特征明显且清楚,能够通过辨认确认尸体身份,能够通过辨认确认尸体身份,那么由被害人亲属辨认即可那么由被害人亲属辨认即可如果尸体已经腐败或者面部特如果尸体已经腐败或者面部特征遭到破坏,已经无法准确辨征遭到破坏,已经无法准确辨认,就应当通过认,就应当通过DNADNA鉴定确鉴定确定尸体身份定尸体身份 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赵作海案件,在案赵作海案件,在案件中最重要的被害人尸源件中最重要的被害人尸源问题未能查清的情况下,问题未能查清的情况下,侦查机关错将赵振晌认定侦查机关错将赵振晌认定为被害人,进而错将赵作为被害人,进而错将赵作海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赵海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赵作海因遭到刑讯逼供作出作海因遭到刑讯逼供作出有罪供述,酿成错案。

      有罪供述,酿成错案n n 因命案被害人身份因命案被害人身份不明确酿成的错案,教训不明确酿成的错案,教训惨痛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四问题四: :n n DNA DNA鉴定意见中对鉴定意见中对混合分型只出结论不列图混合分型只出结论不列图谱实践中,对于谱实践中,对于DNADNA鉴鉴定意见,通常都要列明图定意见,通常都要列明图谱,然后得出具体的意见谱,然后得出具体的意见n n 然而在一些地区,然而在一些地区,对于混合对于混合DNADNA分型,则仅分型,则仅仅提供意见,不列明图谱,仅提供意见,不列明图谱,导致无法对鉴定的依据进导致无法对鉴定的依据进行具体审查行具体审查n n问题五:问题五:n n DNADNA鉴定的检材来源不明鉴定的检材来源不明确DNADNA鉴定所针对的检材,鉴定所针对的检材,应当有明确的来源,例如是从现应当有明确的来源,例如是从现场提取的血迹,或者从被害人处场提取的血迹,或者从被害人处提取的生物检材但在实践中,提取的生物检材但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以下情况:经常会遇到以下情况:DNADNA鉴鉴定文书中提到了血迹、精斑等检定文书中提到了血迹、精斑等检材,但案卷材料中却没有证明该材,但案卷材料中却没有证明该检材来源的证据材料。

      对于此种检材来源的证据材料对于此种情形,一旦当事人提出异议,就情形,一旦当事人提出异议,就将影响到将影响到DNADNA鉴定意见的证据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六:问题六:n n 少数少数DNADNA鉴定意见出现错误据不完全统鉴定意见出现错误据不完全统计,我院复核的死刑案件,出现计,我院复核的死刑案件,出现DNADNA鉴定错误的鉴定错误的已经有数十件已经有数十件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从被害人阴道拭子检出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从被害人阴道拭子检出被告人精斑的被告人精斑的DNADNA鉴定结论是关键证据但经审鉴定结论是关键证据但经审查发现,鉴定书中被害人阴道擦拭物与被告人血查发现,鉴定书中被害人阴道擦拭物与被告人血样的样的1616个个DNADNA分型(分型(STRSTR)除)除2 2个一致、个一致、8 8个中个中仅一个相同外,其余仅一个相同外,其余6 6个完全不同,但结论的可能个完全不同,但结论的可能性似然比率却高达性似然比率却高达5.15×10215.15×1021:该鉴定结论明显:该鉴定结论明显存在问题。

      经询问主检法医,该法医出具说明称存在问题经询问主检法医,该法医出具说明称在鉴定书制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将被告人的在鉴定书制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将被告人的基因型打错,随后对鉴定书予以更正基因型打错,随后对鉴定书予以更正 关于鉴定意见n n问题七:问题七:n n 鉴定依据不充分这种情况在主观性较强鉴定依据不充分这种情况在主观性较强的鉴定领域如司法精神病鉴定领域表现得尤为突的鉴定领域如司法精神病鉴定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n n案例研讨:案例研讨:n n 一个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曾因患精神一个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曾因患精神疾病住院治疗,案发前被告人有诸多发病症状,疾病住院治疗,案发前被告人有诸多发病症状,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时没有移交上述证据,这样既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时没有移交上述证据,这样既不符合规定,鉴定结论也没有扎实基础,作出的不符合规定,鉴定结论也没有扎实基础,作出的鉴定结论很难让人信服由于该鉴定结论依据不鉴定结论很难让人信服由于该鉴定结论依据不充分,得出的被告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充分,得出的被告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存在错误的可能,该案被发回重审。

      存在错误的可能,该案被发回重审 n n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n n(一)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一)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n n(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n n(三)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三)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n n(四)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四)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n n(五)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五)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n n(六)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六)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n n(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n n(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n n(九)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鉴定意见与(九)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鉴定意见与检验笔录及相关照片是否存在矛盾检验笔录及相关照片是否存在矛盾n n(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是否有异议定意见是否有异议 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四)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四)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五)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定条件的;(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对鉴定意见有疑问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对鉴定意见有疑问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者重新鉴定 物证的证据动态变化n n 实践中,我们通常采用静态的眼光看待证据,实践中,我们通常采用静态的眼光看待证据,尤其是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实际上,物证、尤其是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实际上,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都有可能受到破坏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都有可能受到破坏或者改变有学者将那些能够增加、改变、模糊、或者改变有学者将那些能够增加、改变、模糊、污染或者毁灭证据的影响称为污染或者毁灭证据的影响称为“ “证据动态变化证据动态变化” ”((Evidence DynamicsEvidence Dynamics)证据动态变化始终存)证据动态变化始终存在,并且在证据的整个存在过程中一直对证据产生在,并且在证据的整个存在过程中一直对证据产生着影响,直到证据完全毁灭着影响,直到证据完全毁灭。

      ——[ ——[美美] ]奇泽姆等:《犯罪重建》,刘静坤奇泽姆等:《犯罪重建》,刘静坤 证据在被提交给法庭之前,通常需要经历两个证据在被提交给法庭之前,通常需要经历两个阶段的动态变化过程第一阶段是在犯罪行为发生阶段的动态变化过程第一阶段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现场勘查发现证据前,该阶段的证据被称为所谓后现场勘查发现证据前,该阶段的证据被称为所谓的的“ “自然证据自然证据” ”第二阶段是在现场勘查发现证据后第二阶段是在现场勘查发现证据后到当庭出示证据前,该阶段的证据被称为所谓的到当庭出示证据前,该阶段的证据被称为所谓的“ “诉讼证据诉讼证据” ”在这两个阶段,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这两个阶段,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证据都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证据都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关于物证、书证n n 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n n(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的照片、录像(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或者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复制品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及签名。

      及签名n n(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或者清单;笔录或者清单是否有侦查人员、否附有相关笔录或者清单;笔录或者清单是否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对物品的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是否注明原因;对物品的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是否清楚n n(三)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三)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坏或者改变 关于物证、书证n n(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指纹、毛发、体液等罪有关的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指纹、毛发、体液等生物物证、痕迹、物品,是否通过生物物证、痕迹、物品,是否通过DNADNA鉴定、指纹鉴定等鉴定、指纹鉴定等鉴定方式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鉴定方式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

      物品等作同一认定n n(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n n美国的改判无罪裁决情况表明:美国的改判无罪裁决情况表明:DNADNA是纠正错案的重要依是纠正错案的重要依据,但很多案件由于缺乏据,但很多案件由于缺乏DNADNA证据而无法得到纠正证据而无法得到纠正 一、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一、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n n3 3、有关证据资格的新规定、有关证据资格的新规定、有关证据资格的新规定、有关证据资格的新规定n n第一,行政执法证据的准用第一,行政执法证据的准用第一,行政执法证据的准用第一,行政执法证据的准用n n “ “ “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 ” n n第二,特殊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第二,特殊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第二,特殊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第二,特殊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n n “ “ “ “采取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采取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采取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采取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 ” ” n n第三,强制采集的样本第三,强制采集的样本第三,强制采集的样本第三,强制采集的样本n n “ “ “ “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 ” ”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二)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二)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n n1、关于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原则、关于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原则n n第一,第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与沉默权n n第二,该原则与第二,该原则与“如实供述义务如实供述义务”的关系n n 相关条款:相关条款: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 刑讯逼供与错案n n “标准的中国式错案”:n n“合理的”怀疑+刑讯逼供=错案n n 实践中暴露出的错案反映出:错案与刑讯逼供存在内在的关联,几乎所有的错案都涉及刑讯逼供获取的虚假供述 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n n 第一,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第一,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n n 在在侦侦查查、、审审查查起起诉诉、、审审判判时时发发现现有有应应当当排排除除的的证证据据的的,,应应当当依依法法予予以以排排除除,,不不得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n n 第二,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第二,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n n 1、、采采用用刑刑讯讯逼逼供供等等非非法法方方法法收收集集的的犯犯罪罪嫌嫌疑疑人人、、被被告告人人供供述述和和采采用用暴暴力力、、威威胁胁等等非非法法方方法法收收集集的的证证人人证证言言、、被被害害人人陈陈述述,,应予以排除应予以排除 “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的界定n n ★★ 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使用其他使被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使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激烈疼痛或者痛苦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激烈疼痛或者痛苦的行为,迫使被告人不得不违背自己意愿供述的,的行为,迫使被告人不得不违背自己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关于应当认定为关于“ “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n n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案标准的规定》》中规定,对于刑讯逼供行为,涉中规定,对于刑讯逼供行为,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案例)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案例) 1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戒具等恶劣手、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戒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段逼取口供的; 2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n n 2、、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应当予以排除n n ★关于“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n n 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的严重程度等情况作出认定法定程序的严重程度等情况作出认定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初步举证责任n n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一旦启动,必将耗费司法资源为避免滥用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n n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 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和方式n n 1、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由人民检察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n n 2、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可以由公诉人通过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法庭启动调查程序后的最终处理n n  人民检察院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需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否则,对于经过法庭审理后,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n n  人民法院依法排除相关证据后,如果其他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仍然可以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如果其他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依法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三)完善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三)完善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三)完善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三)完善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n n1 1、关于证明责任关于证明责任关于证明责任关于证明责任n n第一,控方对定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一,控方对定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一,控方对定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一,控方对定罪事实的证明责任n n “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由自诉人承担由自诉人承担由自诉人承担 ” n n第二、控方对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二、控方对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二、控方对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第二、控方对量刑事实的证明责任n n 具体包括:案件起因;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具体包括:案件起因;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具体包括:案件起因;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具体包括:案件起因;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平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平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平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属谅解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第三,辩护人对特殊辩护理由的证据开示义务第三,辩护人对特殊辩护理由的证据开示义务第三,辩护人对特殊辩护理由的证据开示义务第三,辩护人对特殊辩护理由的证据开示义务 n n “ “ “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责任的精神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责任的精神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责任的精神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 ” n n第四,辩护人的申请调取证据权第四,辩护人的申请调取证据权第四,辩护人的申请调取证据权第四,辩护人的申请调取证据权n n “ “ “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 ”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2 2、关于证明标准、关于证明标准、关于证明标准、关于证明标准n n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n n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n n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n n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 ” n n 解解解解 读:读:读:读:综合全案证据,如果证据与证据之综合全案证据,如果证据与证据之综合全案证据,如果证据与证据之综合全案证据,如果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以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以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以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实际上也就排除了合理怀疑。

      论,实际上也就排除了合理怀疑论,实际上也就排除了合理怀疑论,实际上也就排除了合理怀疑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四)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四)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四)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四)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n n1 1、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n n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 ” ” n n2 2、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n n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 ” ” n n3 3、证人补偿、保护制度证人补偿、保护制度证人补偿、保护制度证人补偿、保护制度 一、关于证据制度一、关于证据制度n n4 4、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n n “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上述有专门知识的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上述有专门知识的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上述有专门知识的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上述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出庭作证,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出庭作证,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出庭作证,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n n5 5、鉴定人出庭制度及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鉴定人出庭制度及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鉴定人出庭制度及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鉴定人出庭制度及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n n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n n “ “ “ “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情形,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的情形,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情形,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情形,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一)全面调整了简易程序一)全面调整了简易程序一)全面调整了简易程序一)全面调整了简易程序n n1 1、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n n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2、明确了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模式、明确了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模式n n ““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期徒刑的, ,则应当组成合议案进行审判则应当组成合议案进行审判n n “ “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公诉案件,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3 3、完善了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完善了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完善了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完善了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n n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讼代理人互相辩论讼代理人互相辩论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 “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二)完善了第一审程序二)完善了第一审程序二)完善了第一审程序二)完善了第一审程序n n1 1、恢复了全案移送制度、恢复了全案移送制度、恢复了全案移送制度、恢复了全案移送制度n n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 “ “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2 2、探索建立了庭前会议程序探索建立了庭前会议程序探索建立了庭前会议程序探索建立了庭前会议程序n n “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解情况,听取意见解情况,听取意见解情况,听取意见 ”n n 解解解解 读:读:读:读:n n 第一,解决控辩双方的程序性争议第一,解决控辩双方的程序性争议第一,解决控辩双方的程序性争议第一,解决控辩双方的程序性争议n n 第二,明确争点,整理证据第二,明确争点,整理证据第二,明确争点,整理证据第二,明确争点,整理证据n n 第三,协商确定庭审证据调查的范围和次序第三,协商确定庭审证据调查的范围和次序第三,协商确定庭审证据调查的范围和次序第三,协商确定庭审证据调查的范围和次序 n n 第四,督促控辩双方认真开展审判准备工作第四,督促控辩双方认真开展审判准备工作第四,督促控辩双方认真开展审判准备工作第四,督促控辩双方认真开展审判准备工作n n 第五,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第五,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第五,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第五,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n n 第六,协商确定开庭日期第六,协商确定开庭日期第六,协商确定开庭日期第六,协商确定开庭日期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3 3、突出了量刑程序的重要性。

      突出了量刑程序的重要性突出了量刑程序的重要性突出了量刑程序的重要性n n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 ” ” n n “ “ “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 “ “量刑规范化量刑规范化量刑规范化量刑规范化” ” 的两个意见仍然需要执的两个意见仍然需要执的两个意见仍然需要执的两个意见仍然需要执行n n4 4、要求在判决中明确在案财物的处理意见要求在判决中明确在案财物的处理意见要求在判决中明确在案财物的处理意见要求在判决中明确在案财物的处理意见n n “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三)完善了第二审程序三)完善了第二审程序三)完善了第二审程序三)完善了第二审程序n n1 1、明确了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n n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量刑的上诉案件;量刑的上诉案件;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n n “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的意见人的意见人的意见 ”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2、完善了发回重审制度完善了发回重审制度n n “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足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足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足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院重新审判法院重新审判法院重新审判 ”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3 3、进一步明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n n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n n 解读:第一,既不能加重主刑,也不能加重附解读:第一,既不能加重主刑,也不能加重附解读:第一,既不能加重主刑,也不能加重附解读:第一,既不能加重主刑,也不能加重附加刑n n 第二,既不能加重刑罚,也不能加重刑罚执行第二,既不能加重刑罚,也不能加重刑罚执行第二,既不能加重刑罚,也不能加重刑罚执行第二,既不能加重刑罚,也不能加重刑罚执行方式。

      方式n n 第三,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第三,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第三,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第三,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二审不得限制减刑有限制减刑的,二审不得限制减刑有限制减刑的,二审不得限制减刑有限制减刑的,二审不得限制减刑n n 第四,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第四,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第四,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第四,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 第五,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第五,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第五,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第五,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可以改变罪名可以改变罪名可以改变罪名n n 第六,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第六,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第六,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第六,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n n 第七,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第七,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第七,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第七,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必须依法改判的,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程序重新审判程序重新审判程序重新审判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四)(四)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n n ““人民法院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人民法院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n n 这里的这里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失””应当理解为被害人应当理解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实际损失失”” n n “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关于审判程序n n((五五)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n n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 ,应当讯问应当讯问被告人被告人,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的意见 n n “ “对于不核准死刑的对于不核准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可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n n1 1、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特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特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特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特殊权利保障权利保障权利保障权利保障n n 第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n n 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人员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人员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人员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 第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第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第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第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n n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人员在场人员在场人员在场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 第四,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第四,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n n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2 2、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n n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决定n n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当作出起诉的决定当作出起诉的决定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3 3、增设了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增设了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增设了量刑社会调查制度增设了量刑社会调查制度n n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情况进行调查情况进行调查情况进行调查 ” n n解读:解读:解读:解读:⒈⒈⒈⒈关于调查主体关于调查主体关于调查主体关于调查主体 n n ⒉⒉⒉⒉关于调查程序关于调查程序关于调查程序关于调查程序 n n ⒊⒊⒊⒊关于调查时限。

      关于调查时限关于调查时限关于调查时限 n n ⒋⒋⒋⒋关于情况调查的性质及使用关于情况调查的性质及使用关于情况调查的性质及使用关于情况调查的性质及使用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4 4、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增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n n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徒刑徒刑徒刑 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n n 解读:上述规定与《刑法修正案(八)》有解读:上述规定与《刑法修正案(八)》有解读:上述规定与《刑法修正案(八)》有解读:上述规定与《刑法修正案(八)》有关关关关“ “未成年人罪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未成年人罪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未成年人罪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未成年人罪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的规定相的规定相的规定相的规定相互衔接,体现了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照互衔接,体现了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照互衔接,体现了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照互衔接,体现了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照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二)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二)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二)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二)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n n1 1、明确了适用条件。

      明确了适用条件明确了适用条件明确了适用条件n n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n n2 2、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范围n n “ “ “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是,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是,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不适用这一程序不适用这一程序不适用这一程序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3 3、关于当事人和解的事实、证据条件关于当事人和解的事实、证据条件关于当事人和解的事实、证据条件关于当事人和解的事实、证据条件n n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解在刑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解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适用尽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适用尽管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确管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确保案件质量的角度,应当要求当事人和解具备一保案件质量的角度,应当要求当事人和解具备一定的事实、证据条件定的事实、证据条件n n 即使是国外的辩诉交易制度,也有事实基础即使是国外的辩诉交易制度,也有事实基础方面的要求。

      方面的要求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4 4、关于和解协议的审查和主持制作、关于和解协议的审查和主持制作、关于和解协议的审查和主持制作、关于和解协议的审查和主持制作n n “ “ “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 ” ” n n5 5、关于和解协议的履行时间、关于和解协议的履行时间、关于和解协议的履行时间、关于和解协议的履行时间n n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即时履行,至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即时履行,至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即时履行,至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即时履行,至迟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履行完毕。

      迟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履行完毕迟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履行完毕迟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履行完毕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6 6、关于和解的法律后果关于和解的法律后果关于和解的法律后果关于和解的法律后果n n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n n 解读:解读:解读:解读: “ “从宽处罚从宽处罚从宽处罚从宽处罚” ”包括从轻、减轻和免除包括从轻、减轻和免除包括从轻、减轻和免除包括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如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处罚如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处罚如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处罚如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情形,还可情形,还可情形,还可情形,还可以依法不认为是犯罪以依法不认为是犯罪以依法不认为是犯罪以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所得的没收程序所得的没收程序所得的没收程序 n n1 1、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n n “ “ “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依照依照依照刑法刑法刑法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所得的申请所得的申请所得的申请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2、关于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启动和管辖关于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启动和管辖n n 第一,没收违法所得必须由人民检察院第一,没收违法所得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提出申请n n 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3 3、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程序n n 没没没没收收收收违违违违法法法法所所所所得得得得的的的的申申申申请请请请,,,,由由由由犯犯犯犯罪罪罪罪地地地地或或或或者者者者犯犯犯犯罪罪罪罪嫌嫌嫌嫌疑疑疑疑人人人人、、、、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居居居居住住住住地地地地的的的的中中中中级级级级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组组组组成成成成合合合合议议议议庭庭庭庭进进进进行审理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受受受受理理理理没没没没收收收收违违违违法法法法所所所所得得得得的的的的申申申申请请请请后后后后,,,,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发发发发出公告。

      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间为六个月n n 犯犯犯犯罪罪罪罪嫌嫌嫌嫌疑疑疑疑人人人人、、、、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的的的的近近近近亲亲亲亲属属属属和和和和其其其其他他他他利利利利害害害害关关关关系系系系人人人人有有有有权权权权申申申申请请请请参参参参加加加加诉诉诉诉讼讼讼讼,,,,也也也也可可可可以以以以委委委委托托托托诉诉诉诉讼讼讼讼代代代代理理理理人人人人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参加诉讼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在在在在公公公公告告告告期期期期满满满满后后后后对对对对没没没没收收收收违违违违法法法法所所所所得得得得的的的的申申申申请请请请进进进进行行行行审审审审理理理理利利利利害害害害关关关关系系系系人人人人参参参参加加加加诉诉诉诉讼讼讼讼的的的的,,,,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应当开庭审理应当开庭审理应当开庭审理应当开庭审理n n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4 4、、、、没没没没收收收收违违违违法法法法所所所所得得得得案案案案件件件件的的的的一一一一审审审审裁裁裁裁定定定定及及及及上上上上诉诉诉诉、、、、抗抗抗抗诉诉诉诉问题。

      问题n n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n n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当予以返还、赔偿当予以返还、赔偿当予以返还、赔偿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程序程序程序 n n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造成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n n1 1、关于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关于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关于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关于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n n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以强制医疗以强制医疗以强制医疗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2 2、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与管辖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与管辖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与管辖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与管辖n n    公公公公安安安安机机机机关关关关发发发发现现现现精精精精神神神神病病病病人人人人符符符符合合合合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条条条条件件件件的的的的,,,,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写写写写出出出出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意意意意见见见见书书书书,,,,移移移移送送送送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检检检检察察察察院院院院。

      对对对对于于于于公公公公安安安安机机机机关关关关移移移移送送送送的的的的或或或或者者者者在在在在审审审审查查查查起起起起诉诉诉诉过过过过程程程程中中中中发发发发现现现现的的的的精精精精神神神神病病病病人人人人符符符符合合合合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条条条条件件件件的的的的,,,,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检检检检察察察察院院院院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n n 根根根根据据据据本本本本章章章章规规规规定定定定对对对对精精精精神神神神病病病病人人人人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由由由由人人人人民法院决定民法院决定民法院决定民法院决定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3 3、关于申请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结果关于申请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结果关于申请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结果关于申请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结果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受受受受理理理理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申申申申请请请请后后后后,,,,应应应应当当当当组组组组成成成成合合合合议庭进行审理。

      议庭进行审理议庭进行审理议庭进行审理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审审审审理理理理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案案案案件件件件,,,,应应应应当当当当通通通通知知知知被被被被申申申申请请请请人人人人或或或或者者者者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的的的的法法法法定定定定代代代代理理理理人人人人到到到到场场场场被被被被申申申申请请请请人人人人或或或或者者者者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没没没没有有有有委委委委托托托托诉诉诉诉讼讼讼讼代代代代理理理理人人人人的的的的,,,,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应应应应当当当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对对对对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申申申申请请请请进进进进行行行行审审审审理理理理后后后后,,,,应应应应当当当当根根根根据据据据已已已已经经经经查查查查明明明明的的的的事事事事实实实实、、、、证证证证据据据据和和和和有有有有关关关关法法法法律律律律规规规规定定定定,,,,分分分分别别别别作作作作出出出出对对对对被被被被申申申申请请请请人人人人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决决决决定定定定、、、、驳驳驳驳回回回回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疗申请的决定。

      医疗申请的决定医疗申请的决定医疗申请的决定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4 4、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审理程序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审理程序n n 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在在在在审审审审理理理理案案案案件件件件过过过过程程程程中中中中发发发发现现现现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符符符符合合合合强强强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n n 关关关关于于于于程程程程序序序序转转转转换换换换此此此此类类类类案案案案件件件件原原原原是是是是按按按按照照照照普普普普通通通通程程程程序序序序或或或或者者者者简简简简易易易易程程程程序序序序审审审审理理理理,,,,发发发发现现现现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可可可可能能能能符符符符合合合合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条条条条件件件件后后后后,,,,应应应应当当当当首首首首先先先先按按按按照照照照法法法法定定定定程程程程序序序序对对对对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进进进进行行行行司司司司法法法法精精精精神神神神病病病病鉴鉴鉴鉴定定定定,,,,经经经经鉴鉴鉴鉴定定定定,,,,被被被被告告告告人人人人确确确确属属属属依依依依法法法法不不不不负负负负刑刑刑刑事事事事责责责责任任任任的的的的精精精精神神神神病病病病人人人人的的的的,,,,应应应应当当当当转转转转按按按按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程程程程序序序序对对对对案件进行审理。

      案件进行审理案件进行审理案件进行审理 三、关于特别程序三、关于特别程序n n5 5、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程序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程序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程序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程序n n 被被被被决决决决定定定定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人人人人、、、、被被被被害害害害人人人人及及及及其其其其法法法法定定定定代代代代理理理理人人人人、、、、近近近近亲亲亲亲属属属属对对对对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决决决决定定定定不不不不服服服服的的的的,,,,可可可可以以以以向向向向上上上上一一一一级级级级人人人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民法院申请复议民法院申请复议民法院申请复议n n6 6、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和解除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和解除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和解除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和解除n n 第第第第一一一一,,,,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决决决决定定定定的的的的执执执执行行行行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决决决决定定定定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将将将将决决决决定定定定书书书书等等等等送送送送交交交交公公公公安安安安机机机机关关关关,,,,由由由由公公公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

      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n n 第第第第二二二二,,,,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解解解解除除除除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机机机机构构构构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定定定定期期期期对对对对被被被被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人人人人进进进进行行行行诊诊诊诊断断断断评评评评估估估估对对对对于于于于已已已已不不不不具具具具有有有有人人人人身身身身危危危危险险险险性性性性,,,,不不不不需需需需要要要要继继继继续续续续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应应应应当当当当及及及及时时时时提提提提出出出出解解解解除除除除意意意意见见见见,,,,报报报报决决决决定定定定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人人人人民民民民法法法法院院院院批批批批准n n 被被被被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医医医疗疗疗疗的的的的人人人人及及及及其其其其近近近近亲亲亲亲属属属属有有有有权权权权申申申申请请请请解解解解除除除除强强强强制制制制医疗n nn n n n谢 谢!电子邮箱:liujingkun2008@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