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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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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WS/T 367-2012)附录C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节选) C.8.1.   戊二醛C.8.1.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C.8.1.2   使用方法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C.8.1.3   注意事项C.8.1.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

      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钠)充分混匀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 C.10  含氯消毒剂C.10.1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C.10.2  使用方法C.10.2.1  消毒液配制根据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0.2.2  消毒方法C.10.2.2.1  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C.10.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C10.2.2.3 喷洒法 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C10.2.2.4干粉消毒法 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C10.3  注意事项C10.3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C10.3.2 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C10.3.3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C10.3.4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C.11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

      C.11.2 使用方法C.11.2.1  手消毒  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WS/T 313的要求C.11.2.2  皮肤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C.11.2.3  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C.11.2.4  诊疗器具的消毒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C.11.3 注意事项C.11.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C.12 含碘类消毒剂C.12.1碘伏C.12.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C.12.1.2  使用方法C.12.1.2.1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2.1.2.2  消毒方法C.12.1.2.2.1  擦拭法 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

      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 的碘伏擦拭,作用3 min~5minC.12.1.2.2.2  冲洗法 对阴道黏膜及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C.12.1.3  注意事项C.12.1.3.1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C.12.1.3.2  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C.12.1.3.3  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C.12.1.3.4  碘过敏者慎用 C.12.2  碘酊C.12.2.1 适用范围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C.12.2.2  使用方法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C.12.2.3  注意事项C.12.2.3.1  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C.12.2.3.2  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C.12.2.3.3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C.12.3  复方碘伏消毒液C.12.3.1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C.12.3.2  作用方法C.12.3.2.1  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C.12.3.2.2  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C.12.3.3  注意事项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C.16  煮沸消毒C.16.1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属、玻璃制品、餐饮具、织物或其他耐热、耐湿物品的消毒C.16.2   使用方法 将待消毒物品完全浸没水中,加热水沸腾后维持≥15minC.16.3  注意事项C.16.3.1  从水沸腾时开始计消毒时间,中途加入物品应重新计时C.16.3.2  消毒物品应保持清洁,所消毒的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可拆卸物品应拆开C.16.3.3  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煮沸时间C.16.3.4  煮沸消毒用水宜使用软水。

      附件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2009)(节选)5 手卫生设施5.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5.1.1 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5.1.2 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5.1.3 应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5.1.4 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5.1.5 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5.1.6 手卫生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5.1.7 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b)宜使用一次性包装c)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5.2 外科手消毒设施5.2.1 应配置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5.2.2 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5.2.3 应配备清洁剂,并符合5.1.3的要求5.2.4 应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刷手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剔除不合格手刷5.2.5 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使用5.2.6 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5.2.7 应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5.2.8 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6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6.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b)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6.2 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6.1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b)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c)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d)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f)处理药物或配餐前6.3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6.4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见附录A6.5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方法:a)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b)严格按照附录A医务人员洗手方法A.3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c)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7 外科手消毒7.1 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a)先洗手,后消毒b)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7.2 洗手方法与要求7.2.1 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7.2.2 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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