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学费计算及结算说明.pdf
2页学生学费计算及结算说明学生学费计算及结算说明2017 届毕业生的学费结算已完成,现将学费结算后各学院对收费可能产生的疑问做以下说明,请各学院师生相互告知一、学费构成一、学费构成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金额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专业学费的收费标准为:师范类 1000 元/年、 非师范类 1400 元/年、普通艺术类 4000 元/年、表演、导演、摄影、音乐指挥类6000 元/年,学分学费按 75 元/学分收取(其中重修学分按学分学费标准的 70%收取) 即学分学费=正常学分学费+重修学分学费+辅修学分学费 应收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正常学分学费+重修学分学费+辅修学分学费)二、收费方式二、收费方式 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无需结算; 学分学费:学分学费计费学分为四年制 160 学分,五年制 200 学分,其他学制按每学年 40 学分类推,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所注册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每学年初按 40 个学分预收,按学年结算,结算后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计算收取; 毕业结算:学生毕业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总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毕业生的学费结算就是对学分学费进行结算,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再结算三、毕业结算计算方法(只对学分学费进行结算,专业学费不需结算)三、毕业结算计算方法(只对学分学费进行结算,专业学费不需结算) 根据教务系统提供学生四年总学分情况,分别计算正常学分、 重修学分、辅修学分的总数; 应收学分学费总额=(正常学分*75 元/学分)+(重修学分*75 元/学分*70%)+(辅修学分*75 元/学分);1 1 / 2 2 四年制正常学分为 160 分,毕业结算时,如果学生实际正常学分合计小于 160 分,按实际学分计算学费;实际正常学分合计大于等于 160 分,按 160 分计算学费,超出部分免收学费;(例:如该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小于为 159,则以 159 为结算标准) 重修学分学费按学分学费标准的 70%收取,免修课程免收学分学费; 学分学费补退: 学分学费补退额=应收学分学费总额-已缴学分学费总额,多退少补学费计算表:学费计算表:学费内容学费内容计算依据计算依据师范类 1000 元/年、非师范类1400 元/年、普通艺术类 4000元/年、表演、导演、摄影、音乐指挥类 6000 元/年说明说明1、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无需结算2、学分学费(正常学分*75 元/学分)+(重修学分*75 元/学分*70%)+(辅修学分*75 元/学分)1、年制正常学分为 160 分,毕业时,如果学生实际正常学分合计小于160分, 按实际学分计算学费; 实际正常学分合计大于等于 160 分, 按 160 分计算学费,超出部分免收学费;3、重修学分学费按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免修课程免收学分学费;4、按学年结算,结算后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计算收取。
1、多退少补;2、存在需要补交情况的,基本上为在校期间的重修、辅修的学分学费结算3、毕业结算学分学费补、 退额=应收学分学费总额-已缴学分学费总额四、学费查询四、学费查询进入计财处网站,登录“财务查询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登录后点击“学生收费细目查询”,再点击“学生收费查询”出现一条记录,点击该记录上的学号,查询各年度收费明细计财处 2017 年 5 月 11 日2 2 / 2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