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念I》法译本译者保罗利科导言 (2).doc
18页I 》法译本译者保罗·利科导言——献给米凯尔·杜甫海纳作者:保罗·利科文章来源:法国思想文化 (李幼蒸/译) (中译者注:由于转录问题,网文原注解部分未能录印出) 用译者导言的有限篇幅来全面概述胡塞尔的现象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卢汶胡塞尔档案馆所收藏的大量未刊资料也使我们不能真的自以为可对胡塞尔的作品提出一个彻底的和全面的解释几乎全都是速写体的三万页手稿表明其数量远远超过作者生前所发表的著作在H.L.梵·布雷达博士领导下的“卢汶胡塞尔档案馆”将这些手稿部分地或全部地誉清和出版后,才使我们有可能检验主要是在以下著作出版之后实际从胡塞尔思想中形成的认识:《逻辑研究》 ①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稿》 ① 、《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② 、《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③ 、《现象学》 ④ 、《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 ⑤ 、《笛卡儿沉思录》 ⑥ 、《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 ⑦ 、《经验和判断》 ⑧ 因此,这篇译者导言的目的是十分有节制的:首先综述关于《观念1》的内部批评的问题和散见于法译本注释中的若干问题;其次,借助于1901—1911年期间的主要手稿,探讨从《逻辑研究》到《观念》的胡塞尔思想发展史。
(Ⅰ)对《观念1》内容思考的进程 很难把《观念1》当做一部可单独加以理解的书,这种困难首先是由于如下的事实,即它是一部计划中的三卷一套的书的组成部分,而其中只有这第一卷出版了我们在胡塞尔档案馆中可查考的《观念1》是有关如下问题的十分详尽的研究:物理物的构成、心理的和生理的自我以及从精神科学观点看待的人等等因此该书是一种方法的应用,关于这种方法在《观念1》中只不过提出了它的原则和若干十分简单的例子《观念3》在我结束本书翻译时尚未完全誉清(参见卡尔舒曼编者导言中的有关注释———中译者),按照《观念1》的导论,它应当将第一哲学建立于现象学之上此外,《观念1》要求具有来自《逻辑研究》的严密的逻辑知识;在本书中经常特别地提到这些知识,如果不依赖《逻辑研究》,人们就不可能理解各种专门的术语意义,而且如不依赖《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也不可能把握与先验现象学中心观念的准确联系,后一本书指出了形式逻辑向其先验现象学基础的过渡最后,我们补充说,《观念1》是一部其意义仍被隐蔽着的书,人们必然要到其他地方去寻找其意义人们时时会有这样的印象,作者未说出本质的东西,因为与其说问题在于论述意识和确定事物的世界,不如说在于提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意识观,没有这种观念的改变,前一类问题是不会被理解的,这部书的关键性含义似乎是在《观念1》一书出版了20年之后才发表的讲演《笛卡儿沉思录》中透露出来的。
但是比我们所拥有的资料更为清楚的一篇文章提出了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这篇文章不是胡塞尔本人写就的,而是由F.芬克写就的,他曾多年担任胡塞尔的助手他不仅通晓已刊作品,而且还通晓大量手稿,特别是熟知先生的实际思想;我们所谈的是一篇重要文章,名为“胡塞尔现象学哲学的当代评论”,载于《康德研究》第38卷,1933年第3~4期人们会担心,这篇文章只是芬克的解释或在某一时期在芬克的影响下胡塞尔本人所作的一次解释然而胡塞尔曾以最明确的方式在“前言”中认可了这篇文章:“我很高兴能够说,文中没有一句话不是我也可能自己来充分表述和明确地认做是表达了我本人的信念的因此,我们无权忽略这篇文章:我们将依赖它来试图阐明即席讲演遗留下来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关于第一编 观念1》是以有关逻辑问题的非常难懂的一章开始的,读者为理解全书的思想进程(精神运动),可以暂时略过不读,但随后应当再回过来读,以便最终把握现象学科学的性质除了我们在注释中试图阐明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局部性质的大量技术性难点之外,在此章的总的阐释中还有一种不确定性:现象学是否应当是“无前提的”? 它在何种意义上要求一种逻辑构架?一开始就回答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正是我们将在《观念1》中设法发现的精神运动的法则,这种精神运动首先根据逻辑学和心理学展开,然后随着复杂的运动改变着考察平面,并摆脱这些最初的支架,最终显示为无前提的第一学理。
只是根据这种深化运动,现象学才能开始为它的诸科学奠定基础 讲逻辑学的这一章的目的在于指出:1.有可能建立一门非经验的、本质性的 ① 意识科学;2.把意识的本质理解作人们在整个意识“区域”(与自然“区域”相对)内发现的最高属 ② 因此现象学似乎是按有关本质和有关区域的双重分析进行的:但是它正好达到了这样一个问题的要点,这个问题相对于赋予它最初性质的那些科学而成为构成性的:我们将特别看到意识“区域”并不与自然“区域”相互一致;但是后者与前者相关,而且在该词的某种极特殊的意义上,甚至也被包括在其内;同样,我们可以怀疑,似乎已能在一个全体现实(自然加意识)内切分其对象的现象可以为其他学科奠定基础,并通过一般地为逻辑本身奠定基础的方式,最终为自身的方法论奠定基础,如同在《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中显现出来的那样所以让我们暂且放下这个逻辑学和现象学之间复杂关系的问题,因为这也是本导言第二节要探讨的从《逻辑研究》向《观念》过渡的历史的问题 关于第二编 《观念1》描绘了一条上升的道路,它应当通向胡塞尔所说的有关对世界的自然设定(these=position)的还原,或最好说是它的“终止”,而且它仍然只是被称做先验构成作用的意识所形成的,甚至是所创造的一种活动的对立面或反面。
世界设定是什么呢?还原又是什么呢?什么是构成呢?什么是被构成者呢?这个先验主体是什么呢?它既摆脱了自然现实,又介入了构成活动?人们不可能“凭空”议论,而只能通过现象学方法的艰苦工作本身来获得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使《观念1》一书的读者备感困惑的正是难于回答何时真的实行了著名的现象学还原在这个第二编中,他从外部以难懂的甚至易使人误解的词语(第27~32节,第33节,第56~62节)进行论述,但第二编的最重要的一些分析是在还原水平之下进行的,而且难以肯定的是如果相信芬克的话,第三和第四编的分析就超出了预备性的心理学和真正先验哲学之间的未定的层次我们暂且放下这难懂的、提前导致艰苦工作的第一章,而考察第二编中从心理学思考平面出发为现象学还原作了准备的那些分析它们仍然位于应当加以还原的“自然态度”的内部,并包含着两个阶段: 1.第一章包括了对意识的意向性的研究,意识的这个显著性质是“对……的意识”,超越的目标,朝向世界完整的迸发; ① 意向性通过发现了这样的反思而使意识完全,反思即意识向自身的揭示,有如从自我向外的迸发这一分析通向何处呢(我们可在对呈现于直觉中的现象的描述这种广义上,而不是按由还原和构成所引致的先验现象学这种狭义上,称这一分析为现象学的)?目的是谦逊的,即必须摆脱自然态度,消除只是一种极粗糙的思想表现的自然主义。
用胡塞尔的语言说,意识“区域”不同于自然“区域”;它以不同的方式被理解,以不同的方式而存在,以不同的方式被确定 ② 我们看到了完全是笛卡儿式的设问方法这是一条途径,但不是惟一的途径,因为《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也以独特的方式沿着逻辑的道路(未发表的巨著《危机》涉及五条不同的道路)进行分析这条道路不是无危害的它已倾向于认为还原即减去某种东西———可疑的自然,而且即是通过删减步骤来保持一种剩余物:不可怀疑的意识此外,这种删减只能留下一种心理学的意识,而非一先验的主体,因此它只是真正还原的赝品然而,《观念1》的这种与其说是康德式的,还不如说是笛卡儿式的讲授方法甘愿冒这种被误解的危险 ③ 2.第三章纠正了这一分析:意识不仅是不同于现实,而且现实是相对于意识的,其意义是现实显示为在一会聚性的“侧显”复合体中的意义统一体; ④ 精神也是朝向还原和构成的观念的他指出,诸显相以不同的方式相互一致,甚至根本不相互一致,这与一个客体和世界的本质并不违背;在由想像形成的这个没有任何本质与其抵触的假设限制内,世界将被消除; ⑤ 从此自然不再只是可疑的,而且是偶然的和相对的了;意识不再只是不可怀疑的,而且是必然的和绝对的了。
⑥ 这样形成的精神意识到它逐渐在受还原的左右,而还原又被用做一种本身不断被超越的分析的磁极 3.如果现在我们想进行著名的现象学还原,就应当试图全盘考察“自然设定”、“对此设定的还原”和“先验构成” ① 我们倘若认为能够在这种态度之内去定义自然态度,以便随后超越它,这就会陷于虚妄;正是还原将其显示为“世界设定”,同时正是构成给予还原肯定的意义因此有关自然设定所说的一切首先是含混不清的,而且还易于受到误解他特别企图尝试一种笛卡儿的或康德的图式,前者沿着第二章的路线,后者沿着第三章的路线进行他也将说世界设定是这样一种虚妄,即认为知觉比反思更确定;或者说,这是有关世界自在存在的朴素信念于是还原像是某种方法论的怀疑,或者是对作为客体可能性先天条件的意识的依赖这只是许多可能的研究道路中的几条尤其是,还原不是怀疑,因为它由于未参与信念,故使信念未受改变;因此,严格说来,设定不是信念,而是影响信念的某种东西还原也不再是去发现精神的一种合法活动,因为意识始终是直观的主体,而非构造的主体 ②:作为胡塞尔认识论基础的直观主义未受到先验现象学的损害,相反,胡塞尔将在一种看的哲学的最广义上不断地深化其知觉哲学。
因此这个设定就是某种混合于一种不容置疑的信念的东西,而且它也是有直观根源的东西所以胡塞尔企图得到一个渗入信念中的原则,它又不必是信念,这个原则影响了看,而又不是看本身,因为看将来自备受赞誉的现象学还原 我们将进而讨论这个基本问题,指出世界设定不是被当做一种私人性要素加以消除的一种肯定成分:相反,还原消除了意识的一种限制,使其获得了绝对性 正是在设定、还原和构成之间的关系使我们能对此加以肯定如果构成应当能够是意识的基本的肯定性,那么还原就应当是对意识所遭受的禁止的解除 因此什么样的禁止能限制意识,这个意识相信世界,并看着它所相信的世界呢?他可以说(仍然用隐喻的语言说),世界的设定即在其信念中被支配的、为看所俘获的、与世界交织在一起的意识,这个意识在世界中超越自己然而这仍然是令人误解的:因为已经需要理解什么主体是这样被俘获的,既然这种俘获性并不妨碍注意的心理学的自由,注意可以时时转变方向,这样看和那样看但这种自由仍然是在某种限界内的自由,这个限界即自然态度理解世界设定即已不再把我理解作心理学的主体,而是理解作先验的主体换言之,这已经达到了现象学的顶点(这个顶点本身还只是一个临时的顶点)。
如果不具有一下子达到先验主体的顿悟能力,“世界设定”正是相对于先验主体而取得其意义的,那么《观念1》的分析就会使还原危险地与消除世界的观念和世界对意识绝对体的相对性观念相联系了但是,这种讲授中使用夸张手法而形成的康德(甚至笛卡儿)气氛,不再能使人理解,第四编中的直观如何能标志全部信念的最终“合法性”,不论它是数学的、逻辑的还是知觉的合法性实际上还原远远未曾消除直观,反而赋予了它最初的、原始的特性如果直观应是全部构成的最后依据,那么“世界设定”就也应当是直观本身的某种改变胡塞尔的一句令人惊异的话为我们指出了路径:胡塞尔称能使意识所意念的一切意义“合法化”的直观为“原始给予的直观”(originar gebende Anschauung) ① 直观可以是给予的,乍一看来,这一个短语与其说有助于说明,不如说是令人困惑的:实际上我相信,如果能理解世界构成不是一种形式的合法性,而是先验主体的看的给予,人们就能理解胡塞尔了于是可以说,在世界设定中,我在看而不知道我在给予然而在自然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