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课件.ppt
58页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010年修订内容年修订内容◆◆ 完善赔偿程序完善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刑事赔偿程序◆◆ 明确举证责任明确举证责任◆◆ 修改对精神损害赔偿修改对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提高赔偿标准:提高赔偿标准: 增加护理费;扶养无劳动能力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利息支付;拍卖赔偿金等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畅通赔偿渠道畅通赔偿渠道: 取消确认前置程序,建立“确赔合一”的处理机制◆◆完善保障国家赔偿费用完善保障国家赔偿费用 这次修改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于支付的环节,这次也规定得比较明确赔偿请求人可以拿着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赔偿决定书、调解书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一定要在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的申请,财政部门要在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这样就使得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支付更加完善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1 国家赔偿的涵义与特征1. 赔偿概念的一般分析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赔偿的基本作用就是使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恢复和弥补。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受害人要想得到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首先,必须具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或利益,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法权益 其次其次,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损害 当然,同时具有侵权和损害两种事实尚不足构成赔偿的充足理由是否会发生赔偿的法律后果还要看损害是否具有特定性质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一般说来,这种特定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损害是人为因素而非自然因素造成的 (2)损害由他人而非受害人本人所引起 (3)致害行为(引起损害的原因行为)违法或者有过错 (4)致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豁免范围之内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国家赔偿的涵义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权力运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在我国,国家赔偿专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第一,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第一,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引起的。
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引起的 第二,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第二,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造成的损害所引起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造成的损害所引起 第三,国家赔偿是一项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国家赔偿是一项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进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进行补救的具体法律制度行补救的具体法律制度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3.国家赔偿的特征.国家赔偿的特征 第一,从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来看,国家赔偿责任第一,从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来看,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体是国家 第二,从国家赔偿的法律程序来说,国家赔偿的程第二,从国家赔偿的法律程序来说,国家赔偿的程序包括诉讼前程序及诉讼程序两个部分诉讼前序包括诉讼前程序及诉讼程序两个部分诉讼前程序是一种前置程序,即请求权人必须在法律规程序是一种前置程序,即请求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和时间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求偿,定的条件下和时间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求偿,经协商及复议不成才能诉诸法院经协商及复议不成才能诉诸法院 第三,从国家赔偿的方式来看,一般来说,各国国第三,从国家赔偿的方式来看,一般来说,各国国家赔偿的方式都采取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家赔偿的方式都采取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为例外。
原状为例外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4.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的主体不同)赔偿的主体不同 国家赔偿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赔偿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家赔偿的惟一主体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的赔国家是国家赔偿的惟一主体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来履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具体的行为人,赔偿义务机关来履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具体的行为人,赔偿的主体与赔偿义务人之间没有区别偿的主体与赔偿义务人之间没有区别 ((2)赔偿的前提不同)赔偿的前提不同国家赔偿是一种职务侵权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职务侵权赔偿,发生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发生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民事侵权赔偿是由民关工作人员运用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民事侵权赔偿是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与公权力的运用无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与公权力的运用无关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3)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我国国家赔偿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我国国家赔偿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有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
归责原则有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 ((4)赔偿的程序不同)赔偿的程序不同 国家赔偿的程序较民事赔偿复杂国家赔偿程序有诉讼前国家赔偿的程序较民事赔偿复杂国家赔偿程序有诉讼前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处理前置程序,而在民事赔偿中,无须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处理前置程序,而在民事赔偿中,无须经过此前置程序,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经过此前置程序,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赔偿的范围不同)赔偿的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仅限于物质损害,以直接损失为主,不赔偿间接国家赔偿仅限于物质损害,以直接损失为主,不赔偿间接损失民事赔偿的范围则广泛得多,既赔偿直接损失,也损失民事赔偿的范围则广泛得多,既赔偿直接损失,也赔偿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 ((6)赔偿的方式不同)赔偿的方式不同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无论是对人身权,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无论是对人身权,还是对财产权的侵害,均首先考虑给付赔偿金而民事赔还是对财产权的侵害,均首先考虑给付赔偿金而民事赔偿的方式则很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偿的方式则很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
支付违约金等等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4.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别 (1)国家赔偿的原因行为必须具有违)国家赔偿的原因行为必须具有违法的性质;而国家补偿的原因行为则必法的性质;而国家补偿的原因行为则必须具有合法的性质须具有合法的性质 ((2)国家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受到损害)国家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受到损害的人身权,也包括受到损害的财产权,的人身权,也包括受到损害的财产权,而国家补偿通常只针对财产权的损失;而国家补偿通常只针对财产权的损失;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4)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已经产生的)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已经产生的违法后果,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或违法后果,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或弥补,而国家补偿的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弥补,而国家补偿的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创设新的法律关系共利益,创设新的法律关系5)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而国家)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而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 ((6)国家赔偿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国家赔偿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国家补偿纠纷一般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国家补偿纠纷一般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2 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 1、人民主权说、人民主权说 主权属于人民,不受法律限制,国家政府官吏主权属于人民,不受法律限制,国家政府官吏不是主权的所有者,必须遵守人民制定的法律,不是主权的所有者,必须遵守人民制定的法律,违法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违法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2、2、特别牺牲说特别牺牲说 国家永远不能终止国家活动,而人民受到损害国家永远不能终止国家活动,而人民受到损害也是必然现象,所以当然要求人民接受这种可能也是必然现象,所以当然要求人民接受这种可能的牺牲,的牺牲,而这种牺牲须公平才合乎正义要求若而这种牺牲须公平才合乎正义要求若不公平不公平,则非由国库补偿不可则非由国库补偿不可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3、民主国家目的论(人权保障论),、民主国家目的论(人权保障论),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国家公法人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国家公法人论: 国家与人民之间是一种法律上平等权利义务关系,国家与人民之间是一种法律上平等权利义务关系,国家侵害人民,应当赔偿国家侵害人民,应当赔偿 5、危险责任理论与公共负担平等学说:、危险责任理论与公共负担平等学说: 危险责任理论与公共负担平等学说是国家赔偿责危险责任理论与公共负担平等学说是国家赔偿责任的两大理论基础任的两大理论基础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该学说认为国家干预主义盛行,必然会产生社会该学说认为国家干预主义盛行,必然会产生社会危险。
对此,国家应居于保险人的地位,对于因危险对此,国家应居于保险人的地位,对于因公共利益而执行公务所产生损害,以国家财产予公共利益而执行公务所产生损害,以国家财产予以社会保障,因为国家行为是为公众采取的,损以社会保障,因为国家行为是为公众采取的,损害则是公益行为的伴生物,受到损害的人实际上害则是公益行为的伴生物,受到损害的人实际上代替公众承担了不平等的义务,为了恢复公众与代替公众承担了不平等的义务,为了恢复公众与特别受害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没有理由让受害人特别受害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没有理由让受害人为公益做出牺牲,国家应当用税收填补特别受害为公益做出牺牲,国家应当用税收填补特别受害人的损失人的损失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6、社会保险理论:、社会保险理论: 即把民间保险的原理引申来说明国家赔偿即把民间保险的原理引申来说明国家赔偿的实质将国家视为社会的保险人,社会的实质将国家视为社会的保险人,社会成员向国家纳税,等于向保险公司投保,成员向国家纳税,等于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家赔偿社会成员损失,就是社会互助保国家赔偿社会成员损失,就是社会互助保险方式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3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1.国家赔偿制度产生与演变的一般过程.国家赔偿制度产生与演变的一般过程((1)否定阶段)否定阶段 19世纪世纪70年代以前年代以前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相对肯定阶段)相对肯定阶段 从从19世纪世纪70年代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
年代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但是,应该注意,并非每个国家的国家赔偿但是,应该注意,并非每个国家的国家赔偿制度都经过了相对肯定阶段英美法系国家制度都经过了相对肯定阶段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一些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国家赔偿立法一以及一些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国家赔偿立法一次性确立了国家权力作用的赔偿责任次性确立了国家权力作用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3)肯定阶段)肯定阶段 ①①国家公法上的侵权赔偿责任的确立国家公法上的侵权赔偿责任的确立 ②②国家赔偿责任的发展国家赔偿责任的发展 ((4)国家赔偿责任展望)国家赔偿责任展望 过失责任或违法责任在今后相当长的时过失责任或违法责任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仍然是国家赔偿的基础,与此同时,期内将仍然是国家赔偿的基础,与此同时,无过错责任或绝对责任的适用范围随着西方无过错责任或绝对责任的适用范围随着西方国力的进一步增强还会不断扩大,他们将成国力的进一步增强还会不断扩大,他们将成为国家赔偿制度未来发展过程中引人注目的为国家赔偿制度未来发展过程中引人注目的因素,但很难成为国家赔偿的主流因素,但很难成为国家赔偿的主流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3 国家赔偿立法的世界潮流国家赔偿立法的世界潮流 进入进入20世纪后各国普遍制定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世纪后各国普遍制定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责任的扩大,有以下几个方面:偿责任的扩大,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适用范围的扩大,由行政赔偿扩大到司第一,适用范围的扩大,由行政赔偿扩大到司法赔偿,甚至立法赔偿法赔偿,甚至立法赔偿 第二,公务行为的扩张,扩充公务行为外延,第二,公务行为的扩张,扩充公务行为外延,公司职员也纳入公务员范围公司职员也纳入公务员范围 第三,无过错责任的采纳,反映了国家赔偿责第三,无过错责任的采纳,反映了国家赔偿责任的加重任的加重 第四,赔偿范围的护大由只赔偿侵权而造成第四,赔偿范围的护大由只赔偿侵权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到直接可能利益的损失的直接损失到直接可能利益的损失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4 1.4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 1、主体要件(侵权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国、主体要件(侵权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2 2、行为要件(执行职务行为违法)、行为要件(执行职务行为违法)3 3、有损害结果要件。
人身和财产受损)、有损害结果要件人身和财产受损)4 4、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1.5 国家赔偿的主体、范围和程序国家赔偿的主体、范围和程序 1、、国家是唯一的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是唯一的赔偿责任主体 2、、 国家赔偿的范围: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国家赔偿的范围: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国家赔偿法规定两方面种类: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国家赔偿法规定两方面种类: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立法赔偿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立法赔偿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一一. 行政赔偿概述与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概述与行政赔偿范围 1、、行政赔偿的含义行政赔偿的含义::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特征、特征::((1)行政赔偿是国家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行政机关及其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2)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3)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组织承担的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组织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1)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委托的组织)委托的组织((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2、、行为要件行为要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1))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2)) 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事实行为((3)) 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 3、、 违法要件:违法要件: 4、损害要件、损害要件::((1)) 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 是对合法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3) 是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直接损害(4) 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损害 5、因果要件因果要件因果要件因果要件:只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国家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三、行政赔偿范围三、行政赔偿范围 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对造成的损害给予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1 1、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范围(1)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A、 违法法拘留拘留 B、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C、 非法拘禁非法拘禁或以其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以其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非法拘禁是指无权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非法拘禁是指无权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对特定人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对特定人采取了拘留、禁闭、隔离、关押等行政强采取了拘留、禁闭、隔离、关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制措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其一,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根本其一,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根本无权限,然而却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无权限,然而却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政强制措施 其二,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有权其二,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有权限但却超越了法律规定限但却超越了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a、 暴力行为 b、 违法使用武器、警戒 c、 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2))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A、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 B、 没收罚款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C、 吊销许可正和执照 D、 责令停产停业 E、 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F、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G、 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2、排除范围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过错 c.第三人过错 d.抽象行政行为 e.国家行为 f.不可抗力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20022002年试卷四第四题年试卷四第四题年试卷四第四题年试卷四第四题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某县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县邮电局拒绝开急救,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至今不能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至今不能正常运转,而遭受损失。
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正常运转,而遭受损失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立即履行开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立即履行开通“120”急救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急救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县邮电局辩称: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属于全社会,不属急救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根据文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于县医院根据文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一医院急救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一医院开通开通“120”急救的义务原告申办急救的义务原告申办“120”急救急救,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开通请求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开通“120”急救的程序是: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急救的程序是: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开通手续急救开通手续原告县医院是一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二级甲原告县医院是一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二级甲等综合医等综合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院,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条件。
县卫生局曾指定县医院,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条件县卫生局曾指定县医院开办急救中心,开通院开办急救中心,开通“120”急救县医院向急救县医院向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120”急救专用的报急救专用的报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120”急救,急救,但是该一直未开通县医院曾数次书面请求县邮但是该一直未开通县医院曾数次书面请求县邮电局开通电局开通“120”急救,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急救,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现问:现问: 1.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为什么争议还是行政争议,为什么? 2.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为什么? 3.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县邮电局拒不开急救,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0062006年第年第年第年第4444题题题题 2005年年4月月5日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顿客运市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乘坐在非法营滥用职权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 B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行政赔偿请求人 请求人资格转移:请求人资格转移:((1)受害的公民死亡,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受害的公民死亡,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关系的亲属;((2)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行政赔偿当事人四、行政赔偿当事人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行行为机关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共同侵权机关共同侵权机关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法律、法规授授权的的组织法律、法法律、法规授授权的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或个人人委托的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被撤销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作出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作出侵害行为的复议机关作出侵害行为的复议机关只对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只对加重损害的部分为赔偿义务机关,其部分为赔偿义务机关,其他情况的都由作出原具体他情况的都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偿义务机关行行政政赔赔偿偿义义务务机机关关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五、行政赔偿程序五、行政赔偿程序1、单独程序:、单独程序: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对赔偿数额、方式、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对赔偿数额、方式、项目有异议;逾期不作赔偿(两个月内),项目有异议;逾期不作赔偿(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个月内) 2、一并程序:、一并程序: 在复议和诉讼中一并提起:要求审理机关在复议和诉讼中一并提起:要求审理机关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赔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赔偿偿请求请求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六六.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一)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二)地域管辖(二)地域管辖 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专门管辖(三)专门管辖 ((1)赔偿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赔偿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地的法院管辖;((2)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既对限制人身自由又对财产采取强制或者既对限制人身自由又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不服提出赔偿,由被告所在地、原告措施不服提出赔偿,由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七七.行政赔偿诉讼判决行政赔偿诉讼判决((1)以调解为主;)以调解为主;((2)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对原告造成损害)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对原告造成损害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的,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据的,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3)原告对损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对不)原告对损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对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负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负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八八.行政追偿行政追偿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练习】 2005 年第年第 87 题题 甲县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甲县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 毁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 年年 12 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 执照,执照,2003 年年 4 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 年年 1 月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政府赔偿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政府赔偿 建房投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因甲县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求不成立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2005 年第 100 题: 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
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 人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又向兴汇有限公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 5 万元兴汇有限公万元兴汇有限公 司以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 限公司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 B.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行行 C.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要求程序要求 D.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的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的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1、赔偿请求人: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一致。
•2、赔偿义务机关 (1)错拘案件(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2)错捕案件(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既有错误拘留又有错误逮捕,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3)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4)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和决定逮捕机关共同赔偿(决定逮捕机关与提起公诉的机关不一致的,由提起公诉的机关赔偿)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赔偿方式及赔偿标准赔偿方式及赔偿标准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赔偿标准 1、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计算标准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身体伤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误工费每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3)造成死亡: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计算标准:(1)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2)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费用;(3)财产灭失的,按侵权行为发 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4)财产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价款;(5)财产变卖的,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比如税金、水电费、租金、职工工资);(7)其他损害赔偿直接损失(损害财产是贷款的,应支付贷款利息)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4、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5、、司法追偿司法追偿 (1)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004 年第 39 题:•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犯罪为由将张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 个月后,经张某亲属暗中 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遂 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002 年第 27 题 某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 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 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法院 B.县法院和市中级法院 C.市中级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2004 年第 80 题 1983 年 3 月 2 日,13 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
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 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 17 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 2000 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2003 年第 69 题: 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 10 万元甲厂雇人 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 900 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 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 800 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 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 2 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 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 元的看管费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