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DM橡胶场地施工项目重新发布.doc
19页EPDM橡胶场地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HAZC-(2011)竞字第 0122-A号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二 O 一一年六月一日目 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谈判内容及说明第四部分:附件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我中心受海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的委托,对 EPDM 橡胶地胶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 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一、采购文件编号:HAZC-(2011) 竞字第 0122-A号二、采购内容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一、基础1、场地平整及素土实压/5cm 422 ㎡2、碎砖稳定层 10cm 422 ㎡3、C20 商品水泥/混泥土 422 ㎡4、切割 422 ㎡二、面层1、EPDM 橡胶面层/厚度 6mm 810 ㎡2、黑色橡胶底层/厚度 10mm 810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两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四、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 则在 2011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1:00 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供应 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 系、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五、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 年 6 月 15 日下午 2:00 起-2:30 止(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六、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2:40(北京时间)七、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八、谈判主持单位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0513-88897064()邮政编码:226600联系人:田友玉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九、采购单位:海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联系人及:管 梅 凤 13962782949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cgp-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一、总则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或称谈判主持单位)组织的本次谈判活动。
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凡符合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均作为邀请对象参加谈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3、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费用4、本次谈判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5、参加谈判单位一旦参加谈判,即被 视为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6、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7、竞争性谈判文件只将谈判权授予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单位,未在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2、参加谈判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参加 谈判单位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时没有对竞 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加谈判单位承担,没有实质 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3、参加谈判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点,需要我中心进行澄清,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且不得迟于报名登记截止日前使我中心收到,我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告知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参加谈判单位。
答复中不公布问题的来源4、谈判开始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中心均可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谈判单位,潜在谈 判单位应立即以或电报形式回复我中心,表明确已收到修改文件凡是不回复我中心的,均视为收到,我中心不对此负责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样, 对参加谈判单位具有同等约束力5、为使参加谈判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我中心有权决定推 迟谈判日期,并将此 变 更内容书面通知所有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参加谈判单位6、参加谈判单位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名登记截止日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开始后不再受理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投诉和质疑三、谈判文件适用范围及说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谈判标的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定义“买方”系指采购本次谈判 标的物,并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即海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谈判主持单 位” 系指受买 方委托组织本次谈判的机构,即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或称“我中心 ”。
参加谈判供 应商” 系指无条件接受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 项要求,具备规定的供货能力,向谈判主持单 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谈判标的物 ”系指本次谈 判要采购的本谈判文件中 载明的EPDM橡胶地垫场地施工项目以及其包含的所有服务1、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 应使用公制3、参加谈判供应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谈判报价明细表应详细报列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标的物清单,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标的物主体及附件的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 货物单价及总价、货物的包装、运 输、验收合格、移交前的风险费 用、 调试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的明细 还可以报列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应做 说明 谈判文件中的报价只允许是一个, 总价与分项价格不符时,以分项价格为准4、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谈判承诺函;B.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C.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D.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E.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谈判报价明细表;(3)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的其他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6、谈判响应文件的每一项内容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给定格式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确需要更改时, 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涂改、增删或潦草,如有必 须 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9、谈判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10、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谈判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 为准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 密封,并在密封袋上 标明 “正本”、“ 副本”字样标明谈判主持单位,谈判项目名称和 谈判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谈判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一经谈判开始,无论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否成交,谈判响应文件一概不退还1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漏项、字迹模糊,无法 辩认的;(4)谈判响应文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5)谈判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未作偏离说明的;(6)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
四、谈判保证金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15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2、谈判保证金交至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2:30前4、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采取 汇票或现金方式提交,且必须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期限前交至我中心5、未成交的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谈判结束后退还,但不计利息;成交人谈判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谈判标的物完成交付后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6、参加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后撤出谈判的,我中心收取25%的谈判保证金7、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参加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谈判的;(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3)其他经谈判小组、采购中心或谈判监督人认定违反谈判活动规定,对本次谈判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五、谈判有效期有效期为谈判结束后60日六、谈判1、我中心按本次谈判活动规定的谈判时间、地点在县政府采购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谈判,参加谈 判供应商派代表(限3人以下)参加谈判,且须准时参加,否则谈 判无效2、谈判开始前,先由监督人员审查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合格,是否提交了谈 判保证金, 谈判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3、谈判主持人当场宣布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初审情况以及我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由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4、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和买方代表组成,由我中心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5、谈判小组负责对谈判文件中技术标部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即谈判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款、条件、规格、技术 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质,或限制了需方的权利和我中心的义务的规定6、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的依据是谈判响应文件本身,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需澄清的内容在谈判现场作出的承诺或说明,而不寻求外部证据7、谈判小组在对谈判中响应文件审查的基础上, 进行评估、比 较,并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向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进行询问8、接受询问的谈判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我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答和澄清,但解答或澄清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单位相关需求发生变更的除外)9、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签字,作 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结束时应 作出最终报价承诺10、谈判小组成员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判11、谈判过程的保密:(1)在宣布成交供应商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 价、比较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人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参加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2)谈判过程中,参加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 将被取消谈判资格;谈判过程中,我中心将指定联络员与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联络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采用最低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 报价的供 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对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相互约定的内容进行最终评定,并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侯选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推荐2、谈判结束后,我中心将公布所有参加 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