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凝土预制桩施工.docx
12页一、混凝土预制桩施工(一) 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1、 混凝土预制桩可在施工现场预制,预制场地必须平整、坚实2、 制桩模板宜采用钢模板,模板应具有足够刚度,并应平整,尺寸应准确3、 钢筋骨架的主筋连接宜采用对焊和电弧焊,当钢筋直径不小于20mm时,宜 采用机械接头连接主筋接头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对焊或电弧焊时,对于受拉钢筋,不得超过50%;(2) 相邻两根主筋接头截面的距离应大于35dg(主筋直径),并不应小于500mm;(3) 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钢筋机械连接 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4、 确定桩的单节长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满足桩架的有效高度、制作场地条件、运输与装卸能力;(2) 避免在桩尖接近或处于硬持力层中时接桩5、 灌注混凝土预制桩时,宜从桩顶开始灌筑,并应防止另一端的砂浆积聚过多6、 锤击预制桩的骨料粒径宜为5〜40mm7、 锤击预制桩,应在强度与龄期均达到要求后,方可锤击8、 重叠法制作预制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桩与邻桩及底模之间的接触面不得粘连;(2) 上层桩或邻桩的浇注,必须在下层桩或邻桩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30% 以上时,方可进行;(3)桩的重叠层数不应超过4层。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未作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其他要求及离心混 凝土强度等级评定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T13476、《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 C888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 的规定二)混凝土预制桩的起吊、运输和堆放1、 混凝土实心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设计强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2) 桩起吊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平稳,保护桩身质量;(3) 水平运输时,应做到桩身平稳放置,严禁在场地上直接拖拉桩体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厂前应作出厂检查,其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应符合所属的验收批号内 容;(2) 在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避免剧烈碰撞;(3) 单节桩可采用专用吊钩勾住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4) 运至施工现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 生裂缝的桩3、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最下层与地面接触的垫木应有足够的宽度和高度堆放时桩应稳固,不得滚动;(2) 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3) 当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单层堆放;当叠层堆放时,外径为500〜600哑的桩 不宜超过4层,外径为300〜400哑的桩不宜超过5层;(4) 叠层堆放桩时,应在垂直于桩长度方向的地面上设置2道垫木,垫木应分 别位于距桩端0.2倍桩长处;底层最外缘的桩应在垫木处用木楔塞紧;(5) 垫木宜选用耐压的长木枋或枕木,不得使用有棱角的金属构件。
4、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桩叠层堆放超过2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2) 三点支撑自行式打桩机不应拖拉取桩三) 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1、 桩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快速连接(螺纹式、啮合式)2、 接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焊接接桩:钢钣宜采用低碳钢,焊条宜采用E43;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要求接头宜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检测量不得少于3个接头2) 法兰接桩:钢钣和螺栓宜采用低碳钢3、 采用焊接接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 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下节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2) 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 宜大于2mm接桩就位纠偏时,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3) 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 光泽;(4) 焊接宜在桩四周对称地进行,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 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第一层焊完后必须把焊渣清理干净,方可进行第二层(的) 施焊,焊缝应连续、饱满;(5) 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 严禁采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施打;(6) 雨天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7) 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个接头。
4、 采用机械快速螺纹接桩的操作与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检查桩两端制作的尺寸偏差及连接件,无受损后方可起吊施工, 其下节桩端宜高出地面0.8m;(2) 接桩时,卸下上下节桩两端的保护装置后,应清理接头残物,涂上润滑脂;(3) 应采用专用接头锥度对中,对准上下节桩进行旋紧连接;(4) 可采用专用链条式板手进行旋紧,(臂长1m卡紧后人工旋紧再用铁锤敲击 板臂,)锁紧后两端板尚应有1〜2mm的间隙5、 采用机械啮合接头接桩的操作与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将上下接头钣清理干净,用扳手将已涂抹沥青涂料的连接销逐根旋入上节桩I型端头钣的螺栓孔内,并用钢模板调整好连接销的方位;(2) 剔除下节桩II型端头钣连接槽内泡沫塑料保护块,在连接槽内注入沥青涂 料,并在端头钣面周边抹上宽度20mm、厚度3mm的沥青涂料;当地基土、地下水 含中等以上腐蚀介质时,桩端钣板面应满涂沥青涂料;(3) 将上节桩吊起,使连接销与II型端头钣上各连接口对准,随即将连接销插 入连接槽内;(4) 加压使上下节桩的桩头钣接触,接桩完成四) 锤击沉桩1、 沉桩前必须处理空中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应满足打 桩所需的地面承载力。
2、 桩锤的选用应根据地质条件、桩型、桩的密集程度、单桩竖向承载力及现有 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也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附录H选用3、 桩打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5〜10mm;(2) 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加设硬木、麻袋、草垫等弹性衬垫;(3) 桩锤、桩帽或送桩帽应和桩身在同一中心线上;(4) 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4、 打桩顺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2) 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3) 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4) 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5、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 与铅垂线间夹角)6、 桩终止锤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桩端位于一般土层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为辅;(2) 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类土及风化岩 时,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为辅;(3) 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并按每阵 10击的贯入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贯入度应通过试验 确定。
7、 当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 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打桩,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8、 当采用射水法沉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射水法沉桩宜用于砂土和碎石土;(2) 沉桩至最后1〜2m时,应停止射水,并采用锤击至规定标高,终锤控制标 准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第7.4.6条有关规定执行9、 施打大面积密集桩群时,可采取下列辅助措施:(1) 对预钻孔沉桩,预钻孔孔径可比桩径(或方桩对角线)小50〜100mm,深 度可根据桩距和土的密实度、渗透性确定,宜为桩长的1/3〜1/2;施工时应随钻随打;桩架宜具备钻孔锤击双重性能;(2) 应设置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直径宜为70〜80mm,间距宜为 1.0〜1.5m,深度宜为10〜12m;塑料排水板的深度、间距与袋装砂井相同;(3) 应设置隔离板桩或地下连续墙;(4) 可开挖地面防震沟,并可与其他措施结合使用防震沟沟宽可取0.5〜0.8m, 深度按土质情况决定;(5) 应限制打桩速率;(6) 沉桩结束后,宜普遍实施一次复打;(7) 沉桩过程中应加强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等的观测、监护。
10、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总锤击数及最后1.0m沉桩锤击数应根据当地工程经验 确定11、 锤击沉桩送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送桩深度不宜大于2.0m;(2) 当桩顶打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顶质量,合 格后应及时送桩;(3) 送桩的最后贯入度应参考相同条件下不送桩时的最后贯入度并修正;(4) 送桩后遗留的桩孔应立即回填或覆盖5) 当送桩深度超过2.0m且不大于6.0m时,打桩机应为三点支撑履带自行式 或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桩帽和桩锤之间应用竖纹硬木或盘圆层叠的钢丝绳作“锤垫”, 其厚度宜取150〜200mm12、 送桩器及衬垫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送桩器宜做成圆筒形,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送桩器长度应 满足送桩深度的要求,弯曲度不得大于1/1000;(2) 送桩器上下两端面应平整,且与送桩器中心轴线相垂直;(3) 送桩器下端面应开孔,使空心桩内腔与外界连通;(4) 送桩器应与桩匹配套筒式送桩器下端的套筒深度宜取250〜350mm,套 管内径应比桩外径大20〜30mm,插销式送桩器下端的插销长度宜取200〜300mm, 杆销外径应比(管)桩内径小20〜30mm。
对于腔内存有余浆的管桩,不宜采用插销 式送桩器;(5) 送桩作业时,送桩器与桩头之间应设置1〜2层麻袋或硬纸板等衬垫内填 弹性衬垫压实后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桩身垂直度观测仪器(长条水准尺或经纬仪)和观测人员, 随时量测桩身的垂直度五) 静压沉桩1、 采用静压沉桩时,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1.2倍,且场 地应平整2、 静力压桩宜选择液压式和绳索式压桩工艺;宜根据单节桩的长度选用顶压式 液压压桩机和抱压式液压压桩机3、选择压桩机的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1) 压桩机型号、桩机质量(不含配重)、最大压桩力等;(2) 压桩机的外型尺寸及拖运尺寸;(3) 压桩机的最小边桩距及最大压桩力;(4) 长、短船型履靴的接地压强;(5) 夹持机构的型式;(6) 液压油缸的数量、直径,率定后的压力表读数与压桩力的对应关系;(7) 吊桩机构的性能及吊桩能力4、 压桩机的每件配重必须用量具核实,并将其质量标记在该件配重的外露表面; 液压式压桩机的最大压桩力应取压桩机的机架重量和配重之和乘以0.95、 当边桩空位不能满足中置式压桩机施压条件时,宜利用压边桩机构或选用前 置式液压压桩机进行压桩,但此时应估计最大压桩能力减少造成的影响。
6、 当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采用引孔法压桩时,应配备螺旋钻孔机,或在压桩机 上配备专用的螺旋钻当桩端持力层需进入较坚硬的岩层时,应配备可入岩的钻孔桩 机或冲孔桩机7、 最大压桩力不得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必要时可由现场试 验确定8、 静力压桩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2) 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小于5m;(3) 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9、 终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力标准;(2) 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