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docx
5页瓦 斯 超 限 管 理 制 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A%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 CH4>%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 CH4A%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 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碉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 散通风巷道和碉室风流中的 CH4 A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 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由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 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 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 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 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A%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A%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A% 一氧化碳 CO A 20Ppm时、 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 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A%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A% 一氧化碳 COA24Ppm ;主 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 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 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A%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A%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A% 一氧化碳 COA50Ppm ;主 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 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 通风助理现场处理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 一氧化碳 CO A 75Ppm ;主 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时,汇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总工程 师、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煤业公司总经理;并汇集团 公司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的部长;通风、安全、 机电副总工程师。
并由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现场处理6、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A%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A%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A% 一氧化碳 COAl00ppm; 主扇停止运转时间>60mim时,汇报至公司董事长,煤业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并汇报集团公司管理局总工程师并由总经理带队现场处理7、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A%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A%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CH4A% 一氧化碳 COAl50ppm; 主扇停止运转时间>60mim时,汇报至公司董事长、 集团公司分管基建的 副总经理兼管理局副局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 程师兼副局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兼管理局局长并由董事长、总经 理带队现场处理8、由现上述情况,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无及时汇报或无及时采取措施 处理,追究部门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处罚四、瓦斯超限事故分级分析制度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在班后进行事故分析,严 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 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并填 写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 标明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原因、最高浓度、 超限时长、处理措施、整改措施、处罚措施及汇报人员。
2、当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达到%时,由安全部长、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牵头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处理,并对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落实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达到%寸由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处理,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责任部门 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落实,处理结果上报煤业公司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达到%以上,持续分钟在3分钟以上或者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煤矿瓦斯长时间超限、浓度值较高的, 由总经理牵头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处理,按照煤业公司内部有关规定对公司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落实,处理结果上报市、煤炭工业局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达到%以上,持续分钟在6分钟以上或者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煤矿瓦斯长时间超限、浓度值较高的, 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处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公司、煤业公司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落实,处理结果上报市煤炭工业局6、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达到%以上,每月超限在10次以上或者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煤矿瓦斯长时间超限、浓度值较高的,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处理,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对公司、煤业公司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落实,处理结果将通 报全市。
7、煤矿井上、井下采掘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生产作业场所超过“瓦斯超 限”范围界定浓度,对超限频繁、持续时间长和超值浓度较大的按照上述查 处程序查处8、对擅自移动、故意弃用、人为封堵、损毁瓦斯传感器或者改变瓦 斯监控系统设施造成瓦斯数据失真或上传中断的,一经查实,移送公安机 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瓦斯信息传输制度根据省局关于瓦斯监测监控有“四条标准”,特制定本制度:1、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 等情况,及时向监控室负责人报告2、监控室负责人接到瓦斯超限信息后,一方面积极组织维护人员处 理,一方面按照超限汇报向矿总工程师、总经理进行汇报3、监控室负责人要对瓦斯超限处理全程参与并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 心备案4、超限原因查清后,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市局监控中心保证 系统数据正确上传5、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 全隐患6、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保证井下各测点、各个传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确传输真实、可靠的实时数据7、井下实时数据上传标定后,经山西省煤矿瓦斯网络系统逐级上传 到市、省局监控中心。
8、对实时数据上传过程中的报警,系统故障,上传中断等情况,监 控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处理9、监控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数据无故不能及时上传, 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0、对各种不正常情况一定及时认真记录,以备查考六、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 通知值班领导和调度主任2、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 检查,若瓦斯未超限,通风部长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3、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 50——500元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精心搜集整理,因文档各种差异性,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调整字体属性及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