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 有效且公平的课税.ppt
30页第十二章 有效且公平的课税,课税在两种情况下可能使一国衰败第一种情况是,税收数量超过国力,与社会总财富不相称第二种情况是,税收数量虽然总体上与国力相称,但负担极不合理——皮特罗·维里,,,引 言,,美国的税收制度遭到抨击,批评者指出,收入制度无效率、不公平且过于复杂本章的目的就是建立一组评价现实税制的标准首先考察效率和分配问题,他们完全适用于传统福利经济学框架来分析然后,再讨论不太适合用传统福利经济学框架来分析的其他标准,他们也非常重要而且很有吸引力第一节 最适商品课税,,各种商品应当按什么税率征税?最适商品课税理论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个回答这个问题的理论框架首先,我们假定政府的唯一目标是:在超额负担最小且不使用一次总付税的情况下,筹措州政府支出所需的资金之后,我们转向分配和效率同等重要时出现的问题以考察斯特拉的情况开始他作为一个代表性公民,只消费两种商品X和Y及闲暇l,价格分别为Px,Py和w斯特拉每年的最大工作时数固定为T不用于闲暇的时间全部用于工作收入是工资率和工作时数的乘积w×(T-l)假定他把全部收入都用于购买商品X和Y(没有储蓄),预算约束为:w(T-l)=PxX+PyY上式可以写作: wT=PxX+PyY+wl左边是时间禀赋的价值。
现在假定,可以对X,Y和l课征从价税,税率相同,都是t这样斯特拉的税后预算约束为:wT=(1+t)PxX+ (1+t) PyY+ (1+t) wl,,第一节 最适商品课税,,两边除以(1+t),得:w/(1+t) ×T =PxX+PyY+wl对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按相同比例税率t征税,相当于时间禀赋的价值从wT减少到了wT/(1+t) 由于w和T都是固定的,他们的乘积wT也是固定的;对于任一工资率而言,个人都无法改变其时间禀赋的价值因此,对时间禀赋征一种比例税,实际上就是一种一次总付税结论:对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按同一税率课征的税,相当于一种一次总付税,不产生超额负担然而,对闲暇时间征税是不可能的可以使用的税收工具只能是对X和Y课征的税种因此,某些超额负担是不可避免的最适商品课税的目标是,选择对商品X和Y的征税税率,使筹措必要税收收入的超额负担尽可能的小解决的办法似乎是对商品X和Y征相同的税——所谓的中性课税但一般来说,中性课税并不是有效率的拉姆齐法则,,要使总体超额负担最小化,从每种商品筹措到的最后1美元的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必须相同否则,可以通过提高边际超额负担较小商品的税率,来降低总体超额负担,反之亦然。
假定X和Y是不相关商品,对X课征一种单位税,税率为ux,需求量从X0降低到X1,降低了ΔX该税的超额负担是abc的面积先假定把该税率提高1,变成(ux+1)需求量下降到X2,降低了;相应的超额负担是三角形fec边际超额负担是这两个三角形的差额,即fbae的面积因此,边际超额负担为0.5× (ux+ux+1) × Δx≈ ΔX(因为1/ Δx=ux/ΔX),,拉姆齐法则,,现在我们已经计算出此税增加所引起的边际超额负担,还必须计算相应的税收收入的增加额接下来就是,边际超额负担除以是税收收入的变化根据定义,该值就是征收上来的每一增量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当税率是ux时,税收收入是ux×X1当税率是ux+1时,税收收入是(1+ux)×X2税收收入的变化就是:X2-(X1-X2)ux边际税收收入=X1—ΔX每增加1美元税收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为:ΔX/X1- ΔX同理,如果对Y课征税率为uy的单位税,最后1美元的税收收入的边际超额负担是:ΔY/Y1- ΔY超额负担最小化的条件就应该是:ΔX/X1- ΔX= ΔY/Y1- ΔYΔX/X1=/Y1结论:为了使总体超额负担最小化,税率的确定应当使各种商品的需求量按相同的比例下降,这被称为拉姆齐法则。
拉姆齐法则,,重新解释拉姆齐法则探讨拉姆齐法则与需求弹性之间的关系是有益的设ηx是对X的需求弹性,tx是对X课征的税率根据从价税定义,tx是该税引起的价格上升的百分比当价格上升1%时,tx ηx就是价格变化的百分比乘以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这正好是该税引起的对X需求减少的百分比同理,ty ηy就是该税引起的对Y需求量减少的百分比拉姆齐法则告诉我们,要使超额负担最小化,这些需求量下降的百分比就必须相等,即tx ηx =ty ηy这等同于tx/ty= ηy/ ηx 这被称为反弹性法则:只要商品在消费上不相关,税率应当与弹性成反比效率并不要求所有的税率都整齐划一反弹性法则表明:有效率的税种尽可能小的扭曲决策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扭曲的可能性越大因此,税率课税要求,对相对无弹性的商品,课征相对高的税率拉姆齐法则,,科利特-黑格法则:在有两种商品的情况下,效率课税要求,对与闲暇是互补品的商品,可以较高的税率如果有办法对闲暇课税,就可能得到一个“最优”结果——在没有任何超额负担的情况下筹措到收入因此对那些与闲暇联合消费的商品课以高税,实际上是对闲暇的间接课征第一节 最适商品课税,,公平考虑效率课税论会有令人不快的政策含义。
例如,反弹性法则说要对缺乏需求弹性的商品课以重税,这公平吗?显然不!效率只是评价税制的一个标准,公平同样重要尤其是人们普遍认为,税制应当具有纵向公平——他应当在支付能力不同的人之间公平的分配税负社会有可能宁愿以较大的超额负担,换取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偏离拉姆齐法则的最适程度,一般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社会对平均主义的偏好程度如果社会只关注效率,就会严格遵守;第二,穷人和富人消费格局的差异程度如果穷人和富人对两种商品的消费比例相同,那么对这些商品按不同税率征税,不会影响收入分配第二节 最适使用费,,我们一直假定,所有生产都是在私人部门生产的,政府唯一的问题就是制定决定消费者价格的税率然而,有时政府本身也是一种物品或服务的生产者那么,政府就必须直接选择使用费——由使用政府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人支付的价格政府应当在何时选择生产某一物品而不是从私人部门购买这种物品?当某种物品或服务的使用出现平均成本持续递减,即产量越大,单位成本越低的情况时,政府生产可能使适当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服务的市场不大可能是竞争性的一家企业可以凭借规模经济,至少在一个很大的地区,把全行业的产量都包了,这种现象就是常说的自然垄断(Nature monopoly)。
在有些情况下,这些物品由私人部门生产,由政府管制(如电力);在其他情况下,这些物品由公共部门生产(如桥梁)这里,我们只研究公共生产,但其中许多重要结论也适用于政府对私人垄断的管制第二节 最适使用费,,,第二节 最适使用费,,如果垄断者追求利润最大化,其产量由MC=MR来决定,即Zm,与之相对应的价格是Pm,沿需求曲线Dz向上寻找产量Zm是有效率的吗?根据福利经济学理论,效率要求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人们对商品的估价必须等于该商品的社会增量成本在Zm,价格大于边际成本,因此是无效率的由于它是无效率的,再加上社会可能不赞成有垄断利润,这为政府接管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政府来说,明显的处方就是:政府增加生产,直到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为止,即Z*但当产量为Z*时,价格低于平均成本,发生了亏损政府面对这种两难境地应该怎么办?,,第二节 最适使用费,,平均成本定价根据定义,当价格等于平均成本时,既没有利润也没有亏损,企业刚好处于收支平衡点上,不用担心经营会有亏损虽然按平均成本定价比按利润最大化定价产量要多,但仍然低于效率产量边际成本定价加一次总付税让P=MC可以保证Z市场有效率,而对社会其他部门征收一次总付税,既保证能弥补亏损,又不会产生新的无效率。
然而这个办法有两个问题:第一,一次总付税一般不可行第二,人们普遍认为,公平性要求公共提供服务的消费者要为其消费支付,即所谓的受益原则如果严格按照这一要求,用一般税收来弥补亏损就不公平了美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的都是平均成本定价法虽然平均成本定价是无效率的,但他可能是一种合理的折中的办法它具有两大优点:一是非常简单;二是符合十分流行的受益原则第三节 最适所得税,,下面我们来讨论如何设计以人们的收入为税基的税制具体来说,所得税应当具有多大的累进性埃奇沃思模型该模型假设:(1)在取得必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目标是尽可能使个人效用之和最大税制应当使社会福利之和最大化2)人们的效用函数完全相同,且仅取决于他们的收入这些效用函数表现出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3)可获得收入总额是固定的 这些假设实际上与第七章“收入再分配的理论依据”一节讨论的最优收入分配模型的假设是一样的那里的结论: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每个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相同如果效用函数是相同的,那么只有当收入相等时,收入的边际效用才相同这对税收的政策含义是清楚的:税种的设置应当使税后收入分配尽可能的平等,尤其是,应该首先收取富人的收入,因为他们失去的边际效用要比穷人的小。
如果收入分配已达完全平等,政府还需要更多的收入,则增加的税收负担就应当平均分配埃奇沃思模型暗示的是一种累进程度很高的税制——削减最高收入者的收入到完全平等第三节 最适所得税,,现代研究如果放弃埃奇沃思模型的假设,把工作激励考虑进来,结论会有什么变化?斯特恩的研究假设个人在收入和闲暇之间进行选择,他假设从一个人那里征收上来的税收收入由下式计算:税收收入= -a+t×收入其中,a和t均为正数假定a=3000,t=0.25,这样税收收入的几何图形就是一条直线,故被称为线性所得税线性所得税常被称为“统一所得税”注意:虽然线性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是不变的,但个人收入越高,收入中交税的比例也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说,线性所得税还是具有累进性的到底累进程度有多大,取决于a和t的精确值t值越大,税制的累进程度越高,同时也产生较大的超额负担最适所得税就是要找到a和t的最佳组合,即在征收上来的既定收入量前提下,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a与t 的值结论:考虑到闲暇和收入之间的替代程度适中,且必需的政府收入等于个人收入的20%,则t值大约在19%时,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这比埃奇沃思模型中t值为100%要小得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供给弹性越大,t的最适值就越低。
第四节 政治与时间不一致问题,,最适课税是一个纯规范理论,它不预测现实税制是什么样的,也不解释这些税制是怎么出现的该理论不怎么关注制定税收征的制度和政治背景在现行政治制度下,基于最适税收逻辑的政策建议可能真会降低福利假定在某一个社会,有三种商品X、Y和闲暇劳动供给完全固定,因为收入也固定现在,该社会对X课税,但其宪法禁止对Y课税针对这一情况,最适税收论认为在实行一个无效率的税制因为劳动供给是固定的,如果对X和Y按同一税率征收所得税,不会产生超额负担因此建议降低对X的课税,并按相同税率对Y课税该税率的设计要能保证征收上来的税收收入和以前相同但是人们怀疑,如果他们允许对Y课税,政治家和官僚们也不会降低对X的税率相反,他们反而会趁机利用新税的开征,尽可能多的增加税收收入确实有一些公共部门理论表明,政府官员能够而且愿意是税收收入最大化,而不顾公民的愿望因此,通过宪法规定不能对Y征税,公民们就可以合理的防止公共部门无效率的膨胀换言之,如果公民不相信政府,那么从最适商品课税的角度看是无效率的税制,从更大范围来看可能就是有效率的税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