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能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工和机械.doc
125页标准编号 Q/HN-1-0000.08.012-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2014-04-12目 录1 总则 61.1 通则 61.2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 6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81.4 设备的维护 81.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91.6 工具的使用 92 热力机械工作票 122.1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 122.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责任 132.3 外包工作票 142.4 工作票填写 152.5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15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52.7 工作票管理 173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73.1基本规定 17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 18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193.4 储煤场、储煤筒仓 203.5 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203.6 皮带运输机 213.7 原煤斗 223.8 除铁、筛煤与碎煤机 223.9 给煤机 234 燃油及燃机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234.1 基本规定 234.2 卸供油工作 244.3 燃油的储存管理 244.4 燃油设备的检修 254.5 燃气轮机及其系统的运行与检修 255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325.1 基本规定 325.2 吹灰 325.3 排污 335.4 除焦 335.5 除灰、渣 335.6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 346 锅炉设备的检修 356.1 基本规定 356.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 356.3 烟道及受热面、空气预热器的检修 366.4 煤粉仓 366.5 锅筒内部的检修 376.6 转动机械的检修 376.7 水压试验 376.8 安全门的校验 386.9 电除尘器检修 386.10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386.11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96.12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3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4 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407 汽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427.1 基本规定 427.2 汽轮机的检修 427.3 凝汽器的清洗 447.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 447.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447.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维护 448 管道、容器的检修 458.1 汽、水管道和可燃气体、油管道的检修 458.2 地下管道 468.3 容器内的工作 479 化学工作 479.1 化验工作基本规定 479.2 取样工作 489.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489.4 强酸性或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489.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499.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509.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5010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5110.1 基本规定 5110.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210.3 储氢罐与气瓶 5210.4 发电机氢系统 5211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 5312 水工建筑物及水库的运行与维护 5412.1 一般要求 5412.2 水工建筑物的运行与维护 5512.3 水工金属结构的运行与检修 5512.4 输水系统的检修 5612.5 钻孔与灌浆 5612.6 野外作业 5712.7 水上作业 5713 风电机组的运行与检修 5813.1 基本规定 5813.2 风电机组运行 5913.3 风电机组检修 5913.4 其他 6014 电焊和气焊 6114.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6114.2 电焊 6214.3 气焊 6214.4 氩弧焊 6415 高处作业 6515.1 基本规定 6515.2 脚手架 6615.3 炉膛内脚手架 6815.4 移动式脚手架 6915.5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 6915.6 脚手架的拆除 7015.7 斜道与跳板 7015.8 梯子 70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 7116 起重和搬运 7116.1 基本规定 7116.2 各式起重机 7216.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合成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 7516.4 桅杆、缆索起重机 7716.5 人工搬运 78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 7816.7 码头工作 7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 8017 土石方工作 8017.1 基本规定 8017.2 挖土 8217.3 打眼工作 8317.4 爆破工作 83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8418.1 水银工作 8418.2 潜水工作 85附录A 紧急救护法 87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6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7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98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99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100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101附录H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102附录I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 103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4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5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N 储油罐防火间距 106附录O脚手架委托单格式 107附录P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 108附录Q脚手架验收单格式 108附录R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 109附录S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 113附录T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 113附录U 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V 外包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7附录W 水电厂机械工作票格式 119附录X 水电厂外包机械工作票格式 1211 总则1.1 通则1.1.1 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1.2 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1.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1.1.4 本规程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生产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严格贯彻执行热机系统管理和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应考试一次1.1.5 企业必须对所有新进入员工和新入厂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中断工作连续1个月以上人员,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对外来参观、检查、指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1.1.6 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
班组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1.1.7 各级领导人员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1.1.8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1.1.9 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其它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2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1.2.1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平面布局合理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1.2.2 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1.2.3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风机叶轮、叶片等处的冰溜子(覆冰),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1.2.4 厂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的主要道路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及时清除,室外作业场所路滑的地段应采取防滑措施1.2.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氨站、氢站等)的机动车,必须有防火防爆措施1.2.6 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手持、移动式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1.2.7 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1.2.8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牢固踏板及平台表面应防滑在楼梯的始、末级应有明显的防踏空线标志1.2.9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当过道上方存在距地面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碰头线标志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1.2.10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1.2.11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20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8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或105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1.2.12 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1.2.13 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1.2.14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1.2.15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并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1.2.16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防火毯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