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政策(含如何开票、会计处理等.doc
9页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政策(含如何开票.会计处理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6] 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 13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走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 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 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 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 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 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
3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 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4•劳务派遣服务z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 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 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1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 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 ,即:应纳税额二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二销售额X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 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 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 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三(1 + 5%) x5%2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征收率二含税销售额m (1 +征收率)X征收率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三(1 + 3%) X3%(2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 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 + 5%) x5%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开票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走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 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 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 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z 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 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般计税方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 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 扣进项税额2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 发票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 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 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 应税行为混开。
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2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去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增值税额f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2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f按照差额办法去税 务机关代开发票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 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 税行为混开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举个例子及开票样式【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 售额10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 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万元,征收率5%。
原营业税二(1000000- 800000 ) X5% =10000 元现增值税二(1000000- 800000 )x5%/( 1 + 5% ) =9523.81元金额二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差额征税票样1100134160 豎翠呼鹑发票 Nq 87554321此联开索日勘:2016年5月]H购买方 - 〔20一3〕X ; X : X7JZ 缥:北京元叭闊贸仔限公同纳代人识別号:110108769730000a地总■电M:北京市海淀区象微谢乙2弓010 66083006开户什及耿吟:中国ifWttifr 6601 5519 00M 2233 0001160040186*982<79+7+>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依5%差额纳税,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 13号规定的f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科目下核算f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 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O【接上例】一般纳税人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万元时z按规走允许扣 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800,000.00/( 1+5%) x5%二3&095.24 元,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95.24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761,904.76800,000.00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会计处理2.小规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 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科目例3】如果小规模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6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 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60,000.00/( 1 + 5% ) x5%=2/857.14元,则:57,142.8660,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57.14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