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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第四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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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交易证券交易第四章第四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督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督 零售客户部零售客户部 制作制作1 1 2目录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第二节第二节 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3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一、大宗交易一、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证券品种及数额规定P145-156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申报分为: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4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人或最高价格卖出;申报方数量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规定,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5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6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新) 1.根据《实施细则》可进行的交易包括四类P147 2.交易的证券品种及数额规定P147-148 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类型包括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双边报价、成交申报和其他申报 3.按不同的业务类型,确认成交时间不同。

      4.对申报价格和数量一致的成交申报和定价申报进行成交确认对不同交易品种申报价格的要求P149 5.每个交易日通过协议平台、交易所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协议平台交易信息 7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二、回转交易二、回转交易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债券和权证可以进行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权益份额协议交易也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8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三、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三、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 ﹙一一﹚﹚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P78 共8点 9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 ﹙二二﹚﹚其他特别处理 注意:与退市风险对比(共8点 重点强调以下两点)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0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四、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四、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于2006年11月制定了《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11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 ﹙一一﹚﹚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共7点 重点强调以下三点 (5)公司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6)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12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二﹚暂停上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共5点 因上述第5项所述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其后12个月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恢复上市 P154 ﹙四﹚终止上市 P154 13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五、开五、开﹙﹙收收﹚﹚盘价除权盘价除权﹙﹙息息﹚﹚等交易事项等交易事项 (一)(一)开盘价和收盘价 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按原申报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14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二﹚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证券停牌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信息中无该证券的信息 对于开市期间停牌的申报问题,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是: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以连续竞价继续当日交易 15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三﹚除权与除息 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为(P156)  提示:  我国证券交易所是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的计算公式为(P157) 标的证券除息的,行权比例不变   16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四﹚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 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技术性停牌 除交易所认定的特殊情况外,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前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已经接受的申报在当日有效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在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期间继续接受申报,在恢复交易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17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六、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六、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2007年颁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方法》,2007年7月25日开始试行 有两种: 1.交易商之间的交易 2.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18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一﹚交易商 1.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取得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参与资格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机构,称〝交易商〞。

      2.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在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中持续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保价的交易商,称〝一级交易商〞简称〝做市〞) 19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二﹚固定收益证券交易 1.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4:00 2.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申报数量单位为手 涨跌幅比例为10% 3.采用报价交易和询价交易 4.对外发布确定报价信息和成交行情 20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与管理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与管理 一、交易信息一、交易信息 ﹙一﹚即时行情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集合竞价期间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连续竞价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5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5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21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对于首次上市证券在上市首日的前收盘价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首次上市证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则规定,首次上市股票、债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2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二﹚证券指数 P161 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 ﹙三﹚证券交易公开信息 1.对于有价格涨跌幅度限制的证券 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 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 23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其中,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P162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P162   24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2.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3.对于证券交易异常波动。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连续3个交易日内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3个连续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25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等在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4.对于证券实施特别停牌 26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二、交易行为监督二、交易行为监督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或书面警示 (2)约见谈话 (3)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 (4)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 (5)报请中国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 (6)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27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如果相关人对第(4)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措施包括:限制买入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限制卖出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限制买入和卖出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 28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 (一)投资运作的一般规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委托1个托管人,并可以更换托管人),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每个合格投资者可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3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有关的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等实施外汇管理 29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在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如《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循下列持股比例限制: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30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二)交易管理 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合计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16%及其后每增加2%时,证券交易所于该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合格投资者已持有该公司挂牌交易A股的总数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当日交易结束后,如遇单个合格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超过限定比例的,证券交易所将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及托管人发出通知合格投资者自接到减持通知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予以平仓,以满足持股限定比例要求 31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交易信息与交易行为监督 当日交易结束后,如遇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合计超过限定比例的,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后买先卖的原则确定平仓顺序,并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及托管人发出通知合格投资者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作出相应处理,以满足持股限定比例要求 5个交易日内,如遇其他合格投资者自行减持导致上述持股总数降至限定比例以下的 ,被通知减持的合格投资者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持有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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