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敏感环节人员行为失范报告和监察制度.docx
2页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敏感环节人员行为失范报告和监察 制度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 知》(银监发[2005]17 号),切实加强重要岗位、敏感环节人 员 8 小时内外行为的监察,根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 的监督管理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包括支行及总行部门 负责人,从事资金交易、资产管理、信贷、票据、信用卡(证)、 会计、出纳、联行、柜员、押钞、管库、管印及计算机系统的设 计、运行和管理等业务的员工二、员工失范行为包括:凡利用职务职权影响借用或挪用客 户资金的、参与“黄赌毒”、违反规定炒股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三、员工个人及其近亲属有买卖股票、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和 行为失范实行监察报告制度报告采用书面形式报告内容应包 括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还需说明的问题等 报告一般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人因出国或外出学习、工 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受理报告的单 位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 项,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先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先请 示。
四、报告由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受理五、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 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总行机关内部 予以公开六、重要岗位、敏感环节工作人员特别是总行部门负责人、 支行行长,要带头执行本办法的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 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干部 考察、民主评议时的内容,接受组织和员工的监督上述人员不 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总行在查明情况 后,应给予批评教育并由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视其情 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 报批评七、对失范人员的处理:凡利用职务职权影响借用或挪用客 户资金的,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凡参与“黄 赌毒”、违反规定炒股和经商办企业的,一经发现立即调离现岗 位,严格审计后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