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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 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第五章 高校教师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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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教师的法律概念和地位 第二节 教师资格制度 第三节 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高校教师职务制度 第五节 高校教师聘任制度 第六节 高校教师的培训、考核与奖惩制度o 学习目的:了解教师法律地位,掌握高校教 师权利与义务及教师管理的法律制度,树立 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o 学习重点: o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o 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o 高校教师的职务和聘任制度思考题p134o 1、浅谈教师的法律概念 o *2、高校教师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权利 ?p109-115 o *3、高校教师的义务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义务 ?P116-120 o *4、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P106-109 o 5、简述教师职务的内涵及助教职务的职责? pP122-123 o *6、简述教师聘任制度的特点和原则?P126-127 o *7、如何进一步深化教师聘任制度改革? P126+135o教育不再是教师的独白,而是师生的 对话,是师生智慧的交锋碰撞,是永 无止境的共同探寻“真理之谜”的“心 灵之约”第一节 教师的法律概念与地位o 一、教师的法律概念 o 二、教师的地位o 教师: 最初指年老资深的学者,如《史记· 孟子荀卿列传》:“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 老师。

      o 后来把 教学生的人也称为“老师” o 古代就有“人有三尊,君、父、师”的说法 o 《吕氏春秋·尊师》云:“生则谨养,死则敬 祭,此尊师之道也 o 古人席地而坐,以西边为尊,故尊称家庭教 师为“西席”和“西宾” o师者:传道、授业、解惑 o为师有高低: Ø庸师、匠师、经师、名师、大师 o 一、教师的法律概念p101o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 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 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o 1.教师是专业人员学历+专门的知识+综合能力) o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育人为中心 o 3.教师是在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执教的人, 有特定权利与义务 o 4.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 主 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 什么是专业人员o 必须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高度技术性的职业 ; o 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 o 必须强调服务精神而不计较经济报酬; o 在一定的专业领域内享有相当独立的自主权; o 必须具有职业道德; o 必须不断进行在职进修; o 必须获得较高的职业评价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o 第一,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

      所谓教师的专业人员含义有三: A、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的学历 B、教师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C、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规定基本能力+身 体素质) D、排除行政人员的身份 o 第二,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 师的职业特征是教师的基本条件教师必须从教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o 第三,教师是具有特殊使命的人 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 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提高民族素质 o 第四,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始于其教师资格并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任职 ,终于解聘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要求和基本保 证; 以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予以保证的o 大学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除了知识的传 递之外,还承载着为国家的未来和现代化发 展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使命二、教师的地位o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 而轻傅——荀子以什么为评判教师地位的标准?o 衡量人的地位的四个参照点: o 权、钱、知识、人格o 你心中的现在的教师地位如何?o 教师的地位是由教师的使命决定的承担着教 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 族素质的重要使命 o 教师的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表现 出来。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 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 职业声望 o 第一,教师的政治地位是通过其享有的政治权利体现并 受有关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o 第二,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入水平 和其他物质待遇来体现; o 第三,(社会地位)教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教师的职业声 望,教育职业声望是教师职业声誉和名望的总称o 1.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育法》第4条三款 《教师法》第4条二款《义务教育法》第28条二 款都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 o 2.教师的法律地位 o (1)教师的职业性质 o (2)《教师法》对教师身份的规定 o (3)从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的关系看教师的法 律地位 o (4)从教师与学校的关系看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社会地位o《教育法》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o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o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o《教师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 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 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o《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 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 事业 o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o 《教育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 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 命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3、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 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角色转换o 教书匠——教育研究者 o 独白者——对话者 o 课程的执行者——课程发展的主体 o 学生学习的评判者——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为师四重境界o 好为人师——天赋、是否愿意 o 好人为师——人品、学识的认可 o 为人好师——人品、学识、能力得到普赞 o 为人师好——享受当教师的过程o 1992年,全国有高校专任教师38.76万人 ; o 2008年增加到123.75万人,是1992年的 四倍 o 教育部《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显示, 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515.3万人 ,比2013年增加38.5万人其中,中等职 业学校专任教师85.84万人,普通高等学校 专任教师153.45万人。

      o 20世纪中叶以后,教师的专业化开始向纵深方向发展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关于教师地 位的政府特别会议”会议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 议》明确提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这种职 业是一种要求教员具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 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 学生的教育和福利具有个人的及共同的责任这是世 界上第一次由国际间教育学者和政府人士共同讨论,给 予教师以专业的确认和鼓励 o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 会,以《加强变化世界中教师的作用》为题,明确指出 “专业化——作为一种改善教师地位和工作条件的策略” 教师的地位的演变o1986年6月21日,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把各级各类教师列 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 o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提出“国家实行 教师资格制度”,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逐步实行“教师聘任 制度” o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 o2000年9月,教育部颁发《〈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 师资格制度在我国正式启动。

      o2014年10月9日,教育部出台高校教师“红七条”这一系列政 策措施的相继出台,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已经把实现教师职业的 专业化摆上了议事日程o 从经济学上讲,当今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教师 这个群体是权利和义务最不对等群体之一精神上 的极大富有者,物质上的极度匮乏者科教兴国的 思想自从文革结束后就已经提出,中国于1995年 正式提出科教兴国战略 o “待遇兴则教师兴,教师兴则教育兴,教育兴 则科技兴,科技兴则国家兴这个命题的否命题 同样成立!这个否命题的简洁直接的表述是“教师 待遇不兴则国家不兴” 浙江大学涂序新博士跳楼后的遗书o 1977年生,清华大学水利系毕业后留学美国芝加哥,博 士后毕业后回国 o 浙江大学“1311计划”,即建设一个结构分明的创新团队, 这个团队的组成是,100位大师,300位核心人才,100个 创新团队,1000个学术骨干在位于浙大紫金校区的教师 宿舍区里,还预留着近百套没有出售和分配的住宅不过, 那些都是给“大师”们准备的 o 涂博士属浙大“1311计划”引进的1000名学术骨干之一,每 月扣掉房租到手收入2000多元 o 买买房、上幼儿园、晋职职称…… o 。

      2009年10月,留下遗书后跳楼他留下了这样一段话:“ 在此时刻,我认为当初的决定下得是草率的,事后的发展 完全没有预计,感谢一些朋友事前的忠告国内学术圈的 现实:残酷、无信、无情虽然因我的自以为是而忽视国外教师地位o1、公务员:日本、法国、德国,公立学校教师由政府任用,教师 身份基本上与一般公务员无异,属于国家公务员 o2、雇员:所有的私立学校和某些国家的公立学校中,教师由校长 聘任,教师与学校间完全属于私法上的契约关系因此,学校与 教师的关系是一种契约雇佣关系学校在权限内,决定教师的雇 佣和解雇,向教师布置任务、监督和评价教师的工作教师在任 期内享有教育自由权以及作为公民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对于校方 侵害教师权利的行为,教师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诉 o3、公务雇员:英美等国公立学校教师一般由政府任用,即教师 的任用权在地方教育当局但任用时,教师需与地方教育局签订 合约,以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雇佣,由此,教师具有公务员和雇 员的双重身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51条o 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 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高校教师的要求o 高等教育法45条: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 育事业“ o (1)思想上忠诚(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 激励教师专注于教育“) o (2)行为上有”三心“:责任心、进取心、 事业心; o (3)潜心从事教学或科研、服务,推动教 育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52条o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 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 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荣辱歌o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o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o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o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o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o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o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o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o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o 以往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 进入门槛低——品德与学历不达标 | 业务规范差——技能与专业不精细 | 职业认可弱——工作与待遇不优厚 | 队伍结构窄——活力与张力不突出 | 培训机会少——素质与观念不先进第二节 教师资格制度o 一、教师资格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o *二、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p106 o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o 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o 要求: o 了解高校教师资格条件 o 了解高校教师资格取得程序 o 教师资格的禁止和丧失o 依据: o 全国人大1995年9月1日《教育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 行教师资格制度; o 全国人大1994年1月1日《教师法》第十条规定教师资格 的基本条件、第十一条规定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第十 三条规定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等。

      o 国务院1995年12月12日《教师资格条例》具体规定 o 1995年12月28日《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 1993年12月31日在岗,具有教师职务,经考核合格的 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过渡 o 国务院教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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