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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页创立八旗制度的是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XX 年) 正式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 XX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规定每 300 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 ( 队) ,设甲喇额真 ( 参领 ) 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 ( 都统、旗主 ) 一人,副职一人,称为左右梅勒额真 ( 副都统 ) 皇太极即为后为扩大兵源在满八旗的基础上有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满清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中华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女真人以射猎为业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清朝。
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 ; 在战时则应征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到 19 世纪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八旗的军事组织制度是由满族的首领努尔哈赤所制定努尔哈赤起初将自己的军队分编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识别,成为“正黄旗”等随军队壮大,又将四旗加上边框,成为“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满人靠着这军事组织制度,于 36 年建立清国八旗制度特点:1 / 3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 309 个佐领,又半分佐领个 ; 蒙古佐领 1 个,又 八旗铠甲半分佐领 5 个; 汉军佐领 157 个,又半分佐领 5 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 583 个,又半分佐领 28 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 669 个,嘉庆时增加到 681 个。
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 11 个,康熙时又增加 76 个,雍正二年 (24) 定制为 204 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 35 个,又半分佐领 2 个,编在满洲八旗下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 206 个,又半分佐领 3 个康熙五十一年 (12) 增至 258 个,又半分佐领 1 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 270 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五十五年 (90) 汉军佐领减少到 266 个此后终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 6680 人,兵丁 12 万人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2 / 3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 (53) 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 (1901) 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