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理土地违法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页).doc
9页土地违法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违法行为 类型具体情形对应法条 法律责任一、非法转 计十地类(一)未经批准, 非法转让、出租、 抵押以划拨方式取 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城镇国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46条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 夕卜,不得转讣、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着物所冇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 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 依照木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川出权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 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擅白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 入,并根据悄节处以罚款《土地管理法》第73条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 在非法转讣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 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 筑物和其他设施;町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肓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7条 第三十七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让土地的,其买卖或者转让行为无效,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没收违 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40%以上50% 以下罚款;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占将 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 讣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贡他设施,恢复 十•地原状,可以处以非法所得3() %以上40 %(一-)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条件,非法 转让以出让方式取 得的国有土地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讣材行条例》第19条第2款 第十九条 十•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十•地使用权再转移 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权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下罚款;对符合十•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 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并可处以非法所得20%以上30% 以下罚款■:)将农民集体 所有的土地的所有 权非法出让、转让 或者出租用于非农 业建设的;《土地管理法》第81条第八十一条擅白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十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不符介法律 规定的条件,擅自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 目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5、66条(五)以转让房屋 (包括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或者 以土地与他人共同 进行经营活动,或 者以置换土地等形 式,非法转让土地 使用权的:无具体规定(六)买卖或者以 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73条《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7条二、非法占 地类(-)未经批准或 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取批准,非法占用 土地的;《上地管理法》第76条笫1款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収欺骗手段骗収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的,rti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二、非法占地类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 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 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 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肓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农村村民未 经批准或釆取欺骗 手段骗取批准,非 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的;《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 占用十-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十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口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 用土地论处超过批准的 数最占用十地的《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2款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損口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 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 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 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1款处罚(四)依法收回非 法批准、使用的土 地,有关当事人拒 不交还的;《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 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1款处罚二、非法占 地类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 地的总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了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71.)依法收冋国 冇十-地使用权,当 事人拒不交出土地 的;《土地管理法》第80条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十地的,临时 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川途使川国冇土地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 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四十三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 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六)临吋使用土 地期满,拒不归还 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 的川途使用土地 的;(八)不按照批准 的用地位置和范围 占用土地的无具体规定,参照《土地管理法》笫76条第1款处罚(九)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左的禁 止开垦区内进行开 垦,经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三十四条违反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禁止开星区内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笫 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1款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白将农 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 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 在非法占用的上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 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 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十)在临时使用 的土地上修建永久 性建筑物、构筑物 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三十五条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 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一)在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制定前 已建的不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用途的建筑物、 构筑物,重建、扩 建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条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川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0三、非法批 地(一)无权批准征 收、使用土地的单 位或者个人非法批 准占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 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 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対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 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一)超越批准权 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十•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三)没有农用地 转用计划指标或者 超过农用地转用计 划指标,擅白批准 农用地转用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笫15号令)第6 条第(三)项第六条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Z—的,对有关责任人 员,给予记过或者记人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处分;情节严璽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HI位置,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CO由国务院审批规定的:(三) 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四) 没有新增建设占川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川地转川的;(五) 批准以“以租代征”等方式擅口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 设的四)规避法定审 批权限,将单个建 设项目用地拆分审 批的(五)不按照上地 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用途批准用地的(六)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 用、征收土地的;(七)核准或者批 准建设项目前,未 经预审或者预审未 通过,擅口批准农 用地转用、土地征 收或者办理工地手 续的;(八)非法批准不 符合条件的临时用 地的;(九)应当以出讣 方式供地,而采用 划拨方式供地的;(十)丿应当以招拍 挂方式出让国冇土 地使用权,而采用 协议方式出让的;(十一)在以招拍 挂方式出让国有土 地使用权过程中, 弄虚作假的;(十二)不按照法 定的程序,出讣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十三)擅自批准 出让或者擅自出让 土地使用权用于房 地产开发的;(十四)低于按国 家规定所确定的最 低价,协议岀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十五)依法应当 给予土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 处分,而未依法给 了行政处罚或者行 政处分,补办建设 川地手续的;(十六)对涉嫌违 法使用的土地或者 存在争议的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