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5-2利润损失保险.ppt
30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9/13/2024,,30,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二节,,,利润损失保险,1,,利润损失保险(Loss of Profit Insurance)在美国又称为营业中断保险(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2,,定义,,利润损失保险承保由于火灾和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受损,在保险财产从受损到恢复至营业前状况这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被保险人遭受的利润损失和受灾后营业中断期间所需开支的必要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3,,,据报道,上海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向上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支付了总值达3340,,万元人民币的东海平湖油气田营运项目赔款东海平湖油气田位于上海市东南方向约420公,,里的东海大陆架上,是在我国东海第一个被发,,现和投入开发的油气田,工程总投资近50亿元2000年10月,在两次台风的袭击下,海底,,急流掏空了两处原先支撑输油气管道的海床,,,导致油管因为悬挂长度超过设计长度而破裂;而当地复杂的施工条件又增加了抢修工作的难度。
油气田因此中断营业178天,仅营业利润损失就达约5800多万元事故发生以后,作为项目共保人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和大众保险公司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及时聘请了理算人进行损失理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第一阶段理算工作已告结束,初步确定首期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损失和利润损失共计8300万元其中,大众保险公司按照比例需赔付3340万元的营运项目利润损失险大众保险公司在事发后就向上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预付了1000多万元的赔款,帮助油气田尽快恢复生产今天这个公司又支付了其余2340多万元的利润损失险,4,,投保利润损失保险的条件,,1.利润损失保险作为传统财产保险的一种附加和补充,它必须依附于财产保险的基础上,而且所承保的风险必须与财产保险一致.,5,,投保利润损失保险的条件,,2.只有在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并获得保险人赔偿的前提下,保险人才会对因此种物质损失引起的利润损失负赔偿责任,6,,投保利润损失保险的条件,,3.被保险人必须在足额投保财产保险并附加“恢复基础赔偿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利润损失保险7,,投保利润损失保险的条件,,4.利润损失保险赔偿的只是投保企业合法、合理的经济损失,被保险人不能从赔偿中获得任何非法利益,,8,,预期利润的损失,,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金额=营业额减少所致毛利润损失+营业费用增加所致毛利润的损失—所保固定费用的节约部分,9,,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保险人予以承保的费用应具有以下条件:,,a 这些费用主观上是为了避免或减少营业损失,缩短营业中断时间。
b 这些增加的费用不能超过一定的经济限度,即不能超过其所挽回的毛利润损失,,10,,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我国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1)由于被保险人计划不周、经营管理不善或违反政府法令所造成的利润减少,(2)由于合同责任、市价跌落、产品质量低劣、产品积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11,,国外利润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1)物质损害保险单中的不足额部分;,,(2)损害发生时的财产价值与其重置价值之间的差额;,,(3)在损害已发生后,未报告的存货的贬值;,,(4)由于档案单证的灭失,无法收回的损害前的贸易的欠款,12,,(5)由于损害的后果破坏了合同而招致的罚款、损害或合同规定的违约金;,,(6)除上述(5)之外的第三者的索赔;,,(7)信誉的损失;,,(8)利润损失保险所允许的必须的有关准备索赔的费用,但为索赔而委请的职业性会计师费用除外;,,(9)有关保险索赔的诉讼费用;,,(10)移去残损物资的费用(但对迅速清除残损以求早日而增加的工作费用予以赔偿),13,,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保险期和赔偿期的区分:,,保险期:保单规定的起讫日期,只有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发生了灾害事故,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赔偿期: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了灾害事故后到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一段时期,。
14,,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利润损失的赔偿的起点必须在标准火灾保险单或企业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之内,利润损失的赔偿期的终点可以超出标准火灾保险单或企业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之外,15,,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赔偿期的确定问题,,承保利润接损失保险时,必须根据标准火灾保险单或企业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最大程度损失时,所需要的恢复或重置到损失发生前的状态的最长时间内,由保险人确定合理的赔偿期限16,,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赔偿期的确定(续),,承保时确定的赔偿期一般不能更改,保险人只能保险人只对赔偿期内的间接损失予以赔偿,对于被保险人超出赔偿期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赔偿期是事先约定的,实际赔偿期不能超过这一长度,17,,,案例:某企业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单生效时间为1995年5月4日零时至1996年5月3日24时,该企业特约投保了营业中断保险,约定的赔偿期为10个月;1996年4月28日企业发生火灾,该企业自1996年4月29日开始进入停产恢复期,预计该企业将于一年后恢复正常生产;由于约定的赔偿期为10个月,则保险公司对于该企业一年内由于营业中断所产生的利润损失只承担10个月的赔偿责任。
18,,1995.5.4,1996.4.28,1996.5.3,1997.2.28,1997.4.28,恢复日期,保险期,赔偿期,19,,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实际赔偿期,,即上例中阴影部分(1996.4.28-1997.2.28),,=从受灾日起到保单载明的赔偿到期日20,,保险金额、保险费和费率,,保险金额=毛利润率*标准营业额*(1+营业额增长率+通货膨胀率),21,,保险金额注意点,1) 生产费用在直接损失发生后将暂时不再支出,因此没有可保利益;而固定费用则是在直接损失发生后为了企业的存在所必须支出的维持费用,具有可保利益2) 预期毛利润只是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的最高可能实现的保险价值,投保人可以在预期年毛利润内确定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若利润损失的保险金额超过了预期毛利润,超过的超额保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这部分损失3) 如果赔偿期不超过12个月,则保险金额应为本年度预期毛利润,,如果赔偿期超过12个月,则保险金额应该在预期毛利润的基础上按比例增加一定的的保险金额,,22,,保险费和保险费率,,利润损失保险的费率一般可按以下的原则和步骤确定:,,以承保的财产保险的费率为基础费率,,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的标准费率进行增减,,加上各种附加险及扩展责任的费率,,根据其他影响损失的因素加费或减费,,根据赔偿期的长短进行调节,,23,,赔偿期与财产基本(综合)保险费率关系表,赔偿月数,1,2,3,4,5,6,7,8,9,10,11,12,保险费率%,50,60,70,80,90,100,110,120,130,140,150,160,24,,保险责任,损失必须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原因引起的。
利润损失保险必须发生在被保险人所占有或指定的场所营业中断是必要的物质损失必须发生在保险期内,若营业中断延续到保险期满后,对于超过保险期限的利润损失也给予赔偿,25,,实际赔偿期,实际赔偿期是从损失发生之日起到生产或营业完全恢复到原有水平为止实际赔偿期不能超过保险单上约定的赔偿期,如有超过,则以保险单载明为准,26,,不足额保险的赔偿,赔偿金额=(营业额减少所致毛利润损失+营业费用增加所造成利润损失 —所保固定费用的节余部分)*保险金额/全年利润额,27,,利润损失的免赔额,按货币计算 :普遍采用,,按时间算,即规定利润损失形成后的一定天数为免赔时间,在利润损失保险业务中,无论采用哪种免赔额,都可以选择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的处理方式28,,案例,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附加利润损失险,保险金额240 000元,约定赔偿期为6个月在保险期内发生火灾,营业额下降到300 000元,标准营业额为500 000元,上年毛利润率为20%,在赔偿期内挽回的营业额为100 000元,困租房增加租金40 000元,固定费用节余3 000元,全年毛利润为300 000元29,,案例,如考虑通货膨胀(8%),,营业额增长率(10%),,约定免赔天数20天,,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