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docx
18页编号:经济适用房买卖卖合同好家园经济适用用房买卖合同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人:出卖人: 长沙安安德佳置业有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迎迎宾路15号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号: 430100020188190-11 企业资质证书号号: 法定代表人: 陈彦林 联系 : 07311-86800777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姓名: 【身份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码: 家庭地址: 工作作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系: 代理权限: (附附授权委托书书)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合同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城市房地地产管理法》及及其他有关法法律、法规之之规定,买受受人和出卖人人在平等、自自愿、协商一一致的基础上上就买卖经济济适用房达成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项目建设依据据出卖人以 土地地划拨 方式得到位于 岳簏区银银杉路650号 、编号为2668012--3的地块的的土地使用权权。
土地使使用权划拨批批准文件号】为为(20055)第0488478 该地块土地面积积为 687922.36m22 ,规划用途途为 经济适用房房 土地使用年限自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在上述地块上上建设经济适适用房,【现现定名】 好家园经济济适用房项目目 建设工工程规划许可可证号为 ,施施工许可证号号为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经经济适用房【现现房】【预售售经济适用房房】预售经经济适用房批批准机关为 长沙市房屋屋产权管理局局 ,预售许可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受人所购经济济适用房的基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经经济适用房(以以下简称该经经济适用房,其房屋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附件一,房号号以附件一上上表示为准)为为本合同第一条规规定的项目中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经适用的用途途为 住宅 ,属 砖混混 结构,层层高为 2.755m,建筑层层数地上 层,地下下 层该经济适用房阳阳台是非封闭闭式该经济适用房合合同约定建筑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其中,套内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米,公共部位位与公用房屋屋分摊建筑面面积 平方米(有有关公共部位位与公用房屋屋分摊建筑面面积构成说明明见附件二)第四条 房房屋价款及其其他税费出卖人与买受人人约定按下述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该经济适用房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积计算,单价 元/m2,经济适用房房总价款为( 币) 整第五条 面积积确认及面积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择的计价方式式,本条规定定以建筑面积积(本条款中中均简称面积积)为依据进进行面积确认认及面积差异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与产权登记面面积有差异的的,以产权登登记面积为准准当事人选择按套套计价的,不不适用本条约约定。
经济适用房交付付后,产权登登记面积与合合同约定面积积发生差异,双双方同意按以以下原则处理理: (1))面积误差比比绝对值在33%以内(含33%)的,据实实结算房价款款: (2))面积误差比比绝对值超出出3%时,买受人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人退房的,出出卖人在买受受人提出退房房之日起300天内将买受受人已付款退退还给买受人人,并按 银行同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息买受人不退房的的,产权登记记面积大于合合同约定面积积时,面积误误差比在3%%以内(含33%)部分的房房价款由买受受人补足;超超出3%部分的房价价款由出卖人人承担,产权权归买受人产产权登记面积积小于合同约约定面积时,面面积误差比绝绝对值在3%%以内(含33%)部分的房房价款由出卖卖人返还买受受人;绝对值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价款由出卖人人双倍返还买买受人第六条 付付款方式及期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第 种方式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款:买受人于于 年 月 日一一次性支付房房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百 拾 元小小写;¥ )2、银行按揭::买受人在本合合同签定当日日支付房款人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 元)。
余余款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写:¥ )做做银行按揭买买受人须在 年年 月 日内办办理银行按揭揭手续,如买买受人不及时时办理银行按按揭手续的,出出卖人有权解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条 买受人逾逾期付款的违违约责任 买受人人如未按合同同规定的时间间付款,按下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理 按逾期时间间,分别处理理(不作累加加)(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自本合同规定定的应付款期期限之第二天天起至实际全全额支付应付付款之日止,买买受人按日向向出卖人支付付逾期应付款款万分之 三的违约金,合合同继续履行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人有权解除合合同出卖人人解除合同的的,买受人按按累计应付款款的 3 %向出卖人支支付违约金买买受人愿意继继续履行合同同的,经出卖卖人同意,合合同继续履行行,自本合同同规定的应付付款期限之第第二天起至实实际全额支付付应付款之日日止,买受人人按日向出卖卖人支付逾期期应付款万分分之五(该比率应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的比率)的违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应付款指依照照本合同第六六条规定的到到期应付款与与该期实际已已付款的差额额;采取分期期付款的,按按相应的分期期应付款与该该期的实际已已付款的差额额确定第八条 交付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家和地方人民民政府的有关关规定,将经工程质量量验收合格,并并符合本合同同的约定的经经济适用房交交付买受人使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殊原因,除双双方协商同意意解除合同或或变更合同外外,出卖人可可据实予以延延期:1、遭遇不可抗抗力,且出卖卖人在发生之之日起 10 日内告告知买受人的的;2、政策性因素素或其他重大大困难,但需需取得政府有有关部门的证证明第九条 出卖卖人逾期交房房的违约责任任除本合同第八条条规定的特殊殊情况外,出出卖人如未按按本合同规定定的期限将该该经济适用房房交付买受人人使用,按下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理:按逾期时间,分分别处理(不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超过 30 日,自本本合同第八条条规定的最后后交付期限的的第二天起至至实际交付之之日止,出卖卖人按日向买受受人支付已交付付房价款万分分之 三 的违约金,合合同继续履行行;(2)逾期超过过 30 日后,买买受人有权解解除合同。
买买受人解除合合同的,出卖卖人应当自买买受人解除合合同通知到达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还全部已付款款,并按买受受人累计已付付款的 3 %向买受人支支付违约金买买受人要求继继续履行合同同的,合同继继续履行,自自本合同第八八条规定的最最后交付期限限的第二天起起至实际交付付之日止,出出卖人按日向向买受人支付付已交付房价价款万分之 五 (该比比率应不小于于第(1)项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条 规划划、设计变更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准的规划变更更、设计单位位同意的设计计变更导致该该经济适用房房结构形式、房房型、空间尺尺寸、朝向等等发生变化,影影响买受人所所购经济适用用房质量或使使用功能的,出出卖人应当在在有关部门批批准同意之日日起10日内内,书面通知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通知到达之日日起15日内内做出是否退退房的书面答答复买受人人在通知到达达之日起155日内未作书书面答复的,视视同接受变更更出卖人未未在规定时限限内通知买受受人的,买受受人有权退房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人提出退房要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受人已付款退退还给买受人人,并按 银行同期存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受人不退房的的,应当与出出卖人另行签签订补充协议议。
第十一条 交交接经济适用房达到到交付使用条条件后出卖卖人应当书面面通知买受人人办理交付手手续双方进进行验收交接接时,出卖人人应当出示本本合同第八条条规定的证明明文件,并签签署房屋交接接单出卖人人还需提供《住住宅质量保证证书》和《住住宅使用说明明书》出卖卖人不出示证证明文件或出出示证明文件件不齐全,买买受人有权拒拒绝交接,由由此产生的延延期交房责任任由出卖人承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因,未能按期期交付的,双双方同意按以以下方式处理理: 第十二条 出出卖人保证销销售的经济适适用房没有产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债务纠纷因因出卖人原因因造成该经济济适用房不能能办理产权登登记或发生债债权债务纠纷纷的,由出卖卖人承担全部部责任第十三条 出卖卖人关于装饰饰、设备标准准承诺的违约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