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共14页).docx
14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的重点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界定的公益林第三条 重点公益林抚育作业是针对重点公益林中的中、幼龄林,进行的以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等为主要方式的森林经营活动第四条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应以形成复层群落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第五条 对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优先安排抚育间伐限额和年度生产计划第六条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总结成功经验,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抚育成效第七条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抚育作业设计应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 抚育对象第八条 对防护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抚育对象:(一)中龄林郁闭度0.8以上、幼龄林郁闭度0.9以上;(二)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10%以上的林分。
第九条 对特用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抚育对象:(一)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的林分;(二)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三)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5%以上的林分第十条 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GB/T 18337.1-2001)中界定的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以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人为活动的公益林,禁止开展抚育活动第三章 抚育技术第十一条 抚育方式(一)透光抚育在幼龄林内进行采取定株、修枝、间伐等措施,间密留疏,去劣留优,栽针补(保)阔,调整林分结构二)生态疏伐在中龄林内进行将林木划分为若干植生组,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疏伐作业后,为调整林分的树种结构和层次结构,可根据情况适当补植,形成混交林三)卫生伐在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林分中进行清除生态功能降低的被害木在林隙较多、较大的林分中,应适当补植目的树种四)景观疏伐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理进行景观疏伐,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
第十二条 抚育强度在确定的抚育林分中,根据林分功能和状况,按照优良木、有益木、有害木,合理确定抚育方式方法,并设计伐除有害木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作业后林分郁闭度不得低于0.6,且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对于容易引起风倒的林分或因抚育强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每次抚育间伐后郁闭度不得降低0.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抚育初始期、间隔期和抚育强度景观疏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抚育强度第十三条 剩余物处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处理第四章 外业调查第十四条 抚育地块确定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成果或经及时更新变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根据年度计划,在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中、幼龄林中,按照先近后远、先急后缓、集中连片的原则,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抚育作业地块,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地块第十五条 作业小班区划在选择确定的地块中,以原二类调查区划小班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抚育方式、抚育强度区划作业小班第十六条 小班调查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按小班调查设计表(见附1)逐项调查填写各项调查内容;标准地一般为0.1公顷;标准地总面积占小班面积比例一般为2%;在标准地分树种、保留木和有害木进行每木检尺,填写每木检尺记录(见附1),起测径阶为6厘米;填好标准地调查资料汇总表(见附1)。
第五章 作业设计第十七条 根据外业调查结果和本规定第三章技术要求确定的技术措施,以作业小班为单位进行设计第十八条 设计内容(一)抚育方式:包括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等;(二)抚育指标:包括抚育面积、抚育强度、采伐蓄积量、出材量等及相应的工程量、用工量、进度安排、费用概算等设计;(三)辅助设施:包括必要的作业道、集材道、临时楞场、临时工棚等四)作业成效监测设计:包括作业区和对照区监测样地设置、样地调查详细内容见附2)(五)作业设计图:应注明小班位置、边界,并注明小班号、目的树种、面积、郁闭度等主要设计内容,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第十九条 作业设计文件组成作业设计文件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见附1样式三)、作业设计图和调查设计表组成作业设计说明书以建设单位为总体编写第二十条 作业设计文件汇总(一)建设单位汇总填写作业设计文件一览表;(二)文件装册资料装订的顺序为:作业设计审批文件、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汇总表、作业设计一览表、作业区位置示意图、调查设计表、作业设计图第二十一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作业设计文件审批工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项目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
因客观原因确需改动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改动后的作业设计文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要建立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档案,包括调查设计文件、审批文件、作业验收和总结文件、作业成效监测资料等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规定(试行)》(办造字[2005]17号)同时废止附1、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文件组成及装订顺序 附2、作业成效监测设计与成效评估主要内容编写提纲附1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文件组成及装订顺序1、作业设计封面(见样式一)2、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见样式二)3、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见样式三)4、作业设计汇总表(见样式四)5、作业设计一览表(见样式五)6、作业区位置示意图:应标明作业区在县平面图中的位置,小班的位置,并勾绘小班的边界,同时标明道路、河流、桥梁等明显地物7、小班调查设计表(见样式六)8、抚育作业设计图(应注明小班号、目的树种、面积、郁闭度、边界等主要设计内容)样式一县(旗、林业局林场)年度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县(旗、林业局林场)年月日样式二作业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设计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设计单位资质:设计负责人(签名):设计人员:设计时间:样式三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作业设计说明书以建设单位为总体编写,主要内容包括:1、设计目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原则。
2、设计区的概况(1)自然地理条件:地理位置、四邻、地形地势特点、气候、土壤、植物、立地条件2)社会经济条件及经营活动历史:交通、通讯、当地经济特点、附近劳力情况,过去的人为活动、经营管理情况3、作业设计调查方法采取现地调查的方法包括布设多少块标准地、标准地总面积;郁闭度调查测线总长度;蓄积量计算方法;林龄、平均高、出材量、出材率确定的方法、检查误差等4、各项技术措施设计包括各类型林分主要特点及作业措施要求及作业后对水土保持、防护作用可能影响程度等5、效益概算包括采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说明及依据;投入、收益情况比较分析等专心---专注---专业样式四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汇总表单位:公顷、公里、平方米、立方米、个、万元乡镇(林场)作业面积辅助设施消耗蓄积出材量用工量投资概算合 计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作业道路集材道路临时楞场临时工棚小计国投配套 合计 样式五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一览表单位:公顷、立方米、日、元、%、厘米乡镇(林场)村(林班)小班作业面积作业方式培育树种树种组成郁闭度平均胸径公顷株数公顷蓄积间伐强度(%)出材量用工量投资概算伐前伐后伐前伐后伐前伐后伐前伐后伐前伐后株数蓄积合计备注:作业方式包括透过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和景观疏伐。
样式六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小班调查设计表小班调查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者:位置: 乡镇(林场) 村(林班) 小班小班面积: 公顷 地貌类型: ①山地阳坡 ②山地阴坡 ③山地脊部 ④山地沟谷 ⑤丘陵 ⑥岗地 ⑦阶地 ⑧河漫滩 ⑨平原 ⑩其他(具体说明)海拔: m 坡度: 度 坡向: 坡位:林分因子树种组成: 郁闭度: 平均年龄:平均胸径: 平均树高: 公顷株数: 公顷蓄积:保留木株数: 有害木株数:目的树种天然更新情况调查幼苗、幼树更新频度: 株/公顷,平均年龄: 生长状况:①良好 ②较好 ③一般 ④较差土壤类型: 土层厚度:林下植被种类总盖度高度分布状况主要灌木: 主要草本: 抚育间伐作业设计作业总面积:培育树种:伐后培育树种株数百分比:伐前树种组成:伐后树种组成:伐前郁闭度:伐后郁闭度:伐前平均胸径:伐后平均胸径:伐前平均树高:伐后平均树高:伐前公顷株数:伐后公顷株数:伐前公顷蓄积:伐后公顷蓄积:株数间伐强度(%):蓄积间伐强度(%):出材量:抚育投资概算总用工量:总投资金额:每公顷金额:人力用工量:人员工资:畜力日数:金额:机械台数:金额:物质材料费:标准地每木调查表 乡镇(林场) 村(林班) 小班 标准地号 标准地面积 树种径阶保留木有害木保留木有害木保留木有害木调查结论株数材积株数材积株数材积株数材积株数材积株数材积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