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座博物馆的诞生文化治理与古蹟保存中的淡水红毛城.pdf
25页5博物館學季刊,27(2):5-29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2013年4月1 E-mail: ning@mail.au.edu.tw 一座博物館的誕生?文化治理與古蹟 保存中的淡水紅毛城殷寶寧1 摘要新北市淡水區的「紅毛城園區」為 1982 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 第一批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之一;為臺灣現存歷史最久的建築之一;為 荷屬東印度公司海外殖民時期,全球保存最完整的城寨堡壘建築;是國 內第一座以古蹟作為主題的「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紅毛城及其 周遭歷史建築群列名在文建會的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2003 至 2007 年, 淡水連續 5 年為國內旅遊到訪據點第一名這些資料說明紅毛城園區在 臺灣文化資產、歷史保存、文化觀光等領域的價值;但古蹟是靜態的, 與過往歷史產生斷裂的物質性證據,必須經過「活化」的手段,才能轉 化成「資產」臺灣古蹟保存實踐場域,經過長時間的論述鬥爭才逐漸 確立其文化資產的價值,而具體地再現於文化政治空間中,地方政府的 反應速度與積極表現,因其直接聯繫上在地的區域投資與建設模式,並 再現為在地民眾對政府施為 (agency) 的空間表徵,地方文化資產活用模 式成為檢視地方政府文化治理的重要面向。
地方政府開始重視文化資產 更與全球化的趨勢潮流緊密連結資本主義重構與全球化力量,使文化 資產作為一種新興遺產產業 (heritage industry) 的發展模式浮現 本文試圖借用文化治理概念建構之分析架構,針對「紅毛城」特定 歷史建築群從指定國家古蹟到改制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之歷 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文化治理層面切入,一方面建立探討文化資產、 博物館等文化政策層次的理論與分析觀點,並思考此理論概念與文化政 策場域對話的可能性關鍵詞:文化治理、紅毛城、古蹟保存、博物館、文化觀光6博物館學季刊 27(2)前言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紅毛城園 區」,其實質環境範疇包含紅毛城與英 國領事館等建築群,位於臺灣北部最早 開港的國際城市;為 1982 年《文化資產 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立法 通過後,第一批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之 一;為臺灣現存歷史最久的建築之一; 為荷屬東印度公司海外殖民時期,全球 目前保存最為完整的城寨堡壘建築;是 國內第一座以古蹟作為特色主題博物 館機構「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為臺北縣(現新北市)轄下 4 座博物館 之一紅毛城及其周遭歷史建築群為文 建會 2002 年首次經由國際專家選定臺 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的 11 處名單之一; 從 2003-2007 年,淡水地區連續 5 年蟬 聯國內旅遊到訪據點第一名2。
從這些經驗資料來看,紅毛城園區在臺灣文化 資產、歷史保存、文化觀光等領域價值 不容否認,特別是文化資產與博物館兩 者均被賦予保存在地文化、傳遞歷史價 值、承載集體記憶、建構主體認同、執 行鄉土與族群教育等功能及角色「紅 毛城」從一座國家認定的文化資產、被 指定的古蹟,成為地方政府文化政策與 組織編制的市立「博物館」古蹟是死 的、靜態的,與過往歷史產生斷裂的物 質性證據,必須經過「活化」的手段, 才能轉化成為「資產」在此所謂的「資 產」,不僅是建物本身及其歷史價值所 承載與再現的文化價值,更是地方政府 在治理層次的資產只不過,政府部門對這個政府治理層次資產的概念,是臺 灣的文化資產保存論述與實踐場域,經 過長時間的論述鬥爭才逐漸浮現至確立 的而具體地再現於文化政治空間中, 地方政府的反應速度與積極表現,來自 於因其直接聯繫上對在地的區域投資與 建設模式,再現為在地民眾對政府施為 (agency) 的空間表徵,使得地方文化資 產活用模式,成為檢視地方政府文化治 理的重要面向地方政府開始重視文化 資產不僅與地方自治權有關,更與全球 化的趨勢潮流緊密連結資本主義重構 與全球化的力量,使得文化資產 (cultural properties) 作 為 一 種 新 興 的 遺 產 產 業 (heritage industry) 的發展模式浮現,迅 速將經由古蹟保存手段經營的地方納入 為全球經濟的不連續區段。
「地方」成 為文化產業中被重新發明的、象徵表現 的空間符號,歷史,則成為觀光客眼中 注視的傳奇消(夏鑄九,2003: 77) 本文的問題意識乃是立基在新北市 淡水區3特定地域,「紅毛城」特定歷 史建築群從指定國家古蹟到改制為「新 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的發展歷程中, 以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文化治理層面切 入,試圖以文化治理概念建構之分析架 構,一方面建立探討文化資產、博物館 等文化政策層次的理論與分析觀點,思 考此理論概念與文化政策場域對話的可 能性文化治理:分析架構試擬「文化治理」(cultural governance)2 2001、2002 年僅次於墾丁國家公園,為第二名;2008 年 7 月 18 日起開放大陸觀光客入境,各旅遊點到訪人數呈現較大幅變動尚須持續觀察相關變動因素之關聯性 3 臺北縣於 2011 年「升格」為直轄市,轄內鄉鎮市直接改制為「區」,此行政區劃的轉變對新北市來說稱為「升格」,但對於原本擁有自有財源、民選首長與地方民意代表的各鄉鎮市來說,則是完 全不同的影響與衝擊,特別是對於開發歷史較早、有其豐富歷史發展痕跡的淡水來說,其文化與治 權上的自主性影響更是如此,但相關影響與衝擊仍須待後續研究,本文僅得循政治現況採用現有行 政區域名稱。
7殷寶寧 文化治理與古蹟保存中的淡水紅毛城概念的出現,即是透過文化來治理此 涉及了文化在各種領域的治理作用,而 非僅限於文化事務的行政管理有學者 主張將其視為以文化來進行國家與社會 關係的調節;特別是 1980-1990 年代後 期,臺灣社會、經濟與國家性質均出 現明顯轉折變化,從威權侍從到新民粹 政權、到從發展型國家逐步轉向新自由 主義;市民社會的逐漸興起與本土意識 的興起轉化等等,這些不同層面的變化 牽涉國家和社會各自的性質與其關係, 而文化治理提供了一個討論其間關係轉 變、甚且具有調節彼此的作用,透過文 化進行政治和經濟之調節與爭議,以各 類程序、組織、知識、技術、論述和行 動為運作機制而構成的體制或場域(王 志弘,2010;2012: 34) 置 放 於 複 雜 的 都 市 政 治 (urban politics) 中, 統 治 集 團 (power bloc) 的 政策與組織機制運作,不同群體社會場 域資源分配、利益角力及空間意義再現 與競逐等,避免將文化視為一靜態概 念,國家或政府僅為單一的政策制訂 與執行者;官方或政府施為 (agency) 不 再是唯一的論述核心,市民社會 (civil society) 動態的作用、都市社會文化運 動 (urban social and cultural movements) 等,已成為牽動都市政治不可忽視的力 量;更重要的,在全球化、資訊網絡社 會情境中,視覺、符號、生活風格 (life style) 及其所構成的美學經濟 (economics of esthetics)、產業變化及資訊權力地景 (digital landscape) 等因素作用,「文化」 成為討論城市、地域政治與認同的關鍵 字。
相較於「政策」或「統治」一詞 多 屬 指 涉 官 方 或 國 家 的 行 為, 治 理 (governance) 的概念指稱的是管轄、管 理的行為,狹義地用以指稱國家以政府 組織來行使其管理職權的概念與實踐, 但近年來則強調以此概念運用於不同規 模、屬性的組織與團體,如公司組織或非營利的民間團體等,均開始關注如何 運用有效的管理與統轄手段,因為在公 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或組織治 理乃是一個整體的過程,並非僅是片面 的管理或領導者的統御單一向度,能夠 完成整體系統性的運作故包含政策方 向的制訂、執行方式與步驟的監督引導、 人員的訓練與過程控管、確保領導的有 效性等等,以促成組織與團體合理的運 作,有效達成其組織的目標與價值 一個組織的有效運作無法單面向地 由領導者的管理決定,尚牽涉複雜的組 織模式、成員與價值等因素,使得近年 來「治理」成為學術界探討的重要概念 之一另一方面,「治理」概念引發關 切的外在因素,來自於 1970 年代後, 全球經濟重構,以往福特主義 (fordism) 內在理性支撐的標準化、生產線大量 生產的模式,已經逐漸轉向後福特主 義 (post-fordism) 的彈性化生產,以及從 製造業轉向強調創新與服務的科技與服 務業,既有國族國家的疆域邊界,終究 不敵資本主義全球彈性生產的空間分工 (spatial division of labor),及其所設定的 空間分類與範疇,更造成城市與地方被 迫納入龐大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的競爭中 (Friedmann, 1986; Sassen, 2006)。
為了不 從這個全球體系中脫落,全球城市開始 尋求轉型,而在城市與社區層級,納入 經濟全球化的分析,掌握新資訊科技成 為確保其競爭能量的關鍵(Sassen, 1996, 2002) 相較於公共行政、管理學領域逐漸 發展的「治理」概念,批判理論傳統中, Michel Forcault 提出與「治理」相關聯 的「治理術」(governmentality) 概念對 應於 governance 這個字的內涵,Foucault 以 governmentality 這個字可詮釋為「統 治 的 藝 術 」(the art of government), 在 Foucault 的系譜學分析中,從 16 世紀 馬基維利的君王論,18 世紀政治經濟 學,政府的統治從以往僅有帝王主權、8博物館學季刊 27(2)到財富與家戶及市場經濟的概念,以及 領土、人民等,成為影響統治之術的因 素,而統治的藝術也從單純的君王統治、 主權,一路擴張到政治經濟學概念的成 形,甚且到 18 世紀從統治之術轉換為政 治學的興起,其意涵從原本的管轄權結 構的政體,轉換成由具有技術的政府來 管 理 (ruled by techniques of government) (Foucault, 1991: 101)。
從 17、18 世紀逐 漸發展成形的各種社會體制(如學校、 工廠與軍隊等),乃是建立在行政管理 政體逐步發展的基礎上,而社會體制的 馴訓作用,也和對人的管理同步開展, 政府、人民與政治經濟對應於主權 - 馴 訓 - 統治的三角關係 治理術為 Foucault 學術生涯晚年致 力探討的課題,在他辭世之前,未及於 碰觸全球化效應等變遷與課題,立基其 對社會馴訓與管制的剖析,Nancy Fraser 提出應該從全球化彈性生產的脈絡來 重新詮釋 Foucault 的理論架構 (Fraser, 2003) 以 Fraser 的 詮 釋 架 構 來 看, Foucault 對社會管制 (social regulation) 的 分析乃是對應於當時福特主義式的生產 模式但進入全球化彈性生產的時代, 仰賴國家界線內部與高度個人自我管控 的治理術已經浮現危機,當生產基地已 經不限於單一國家或區域,國家的控制 拘束力量下降,更重要的是,社會福利 國家模型解體,國族國家掌握的控制力 也隨之瓦解,原本仰賴個人高度自我管 控或社會控制與馴訓的支撐力量,也因 為國家對個別主體的治理脫勾而潰散 依照Fraser所描繪全球化的治理術, 由於管制並非限於特定機構與地點,具 有彈性變動與網絡化的傾向,這些管控 力量瀰漫整個社會不同層級的組織,包 含國族國家或跨國組織、跨國公司、非 營利組織、專業團體與個人。
在地化的網絡社群不僅因為彈性化與去邊界而變 得更為重要,也由於社會福利國家模型 的解組,以往依賴政府體制與政策提供 的服務,如今須依賴個別社群、團體或 個別家戶與個人,透過市場機制來自行 解決在這樣的統治術中的主體,是個 主動且負責的作用者,其透過市場與消 費服務的選擇,從自我管理變成必須自 我照顧的主體,透過其選擇來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