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机动车行驶速度有那些限制.doc

5页
  • 卖家[上传人]:宝路
  • 文档编号:3980161
  • 上传时间:2017-08-14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6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机动车行驶速度有那些限制? 机动车行驶速度要求有:限速/安全车速/降低行驶速度/低速行驶一、限速要求: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二、安全车速要求:1.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2.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30 公里;B.公路为每小时 40 公里;(2)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50 公里;B.公路为每小时 70 公里三、降低行驶速度要求:1.夜间行驶;2.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3.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四、低速行驶:1.低速行驶法定情形:(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 50 米以内时;(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6)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2.低速行驶的时速要求:A.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 30 公里;B.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 15 公里。

      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30 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 公里;(二)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50 公里,公路为每小时 70 公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 30 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 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 50 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机动车超车、会车、掉头、倒车有那些限制?一、保持安全距离限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二、不得超车限制: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三、机动车超车时操作要求:1.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2.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3.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四、会车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2.在有障碍的路段:A.无障碍的一方先行;B.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3.在狭窄的坡路:A.上坡的一方先行;B.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5.夜间会车:A.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B.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五.掉头的限制:1.机动车不得掉头:A.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B.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2.机动车可以掉头:A.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B.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六、机动车倒车的限制:1.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2.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