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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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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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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12〕65号)要求,为科学评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监测目标通过监测试点地区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为做好我省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共26个,分别是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和固始县各县每年开展一次常规监测,在部分试点县开展重点监测三、监测县和学校(一)监测县1.常规监测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26个试点县均为常规监测县 2.重点监测县:我省重点监测县3个,分别为民权县、郸城县和内乡县二)监测学校 1.常规监测学校:按学校食堂供餐、家庭(个人)供餐和课间餐3种模式将小学和初中进行分类,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每类学校分别抽取30%小学和初中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某种供餐模式不足3所小学或初中时,抽取该供餐模式所有的学校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在常规监测学校中,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常规监测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均作为监测对象 监测学校和班级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2.重点监测学校:在重点监测县的常规监测学校中,按3种供餐模式分类,每类随机选择2所小学和2所中学,作为重点监测学校在重点监测学校中,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重点监测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均作为监测对象如只有一种供餐模式,则应随机选择3所小学和3所中学作为重点监测学校监测学校和班级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四、监测时间与内容(一)监测时间 2012年9-10月开展2012年度监测数据收集工作从2013年起,每年3-4月为监测数据收集时间二)监测指标 1、监测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1)学校的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学校所在地,补助标准、供餐模式,学校地址。

      2)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健康状况、身高、体重,是否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一补”等监测县和监测学校编号参考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编号如果当地没有统一编号,疾控中心需自行编号,并记录在案监测学生编号参考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号中的学籍辅号学生体检、问卷调查等信息与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校及学生基本信息挂钩每年开展监测前,与地方教育局或学校核实当年参加监测的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2、常规监测指标(1)监测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了解“计划”覆盖学生总数、不同供餐模式学校数和学生人数、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补助标准、补助总额等信息(参见附件1《县基本情况表》)每年3月,由县教育局填表,加盖公章后由县疾控中心上报至国家和省疾控中心2)监测学校基本情况了解监测学校开展“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学校学生总数、供餐模式及人数、补助标准、寄宿生人数、享受“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学校食堂供餐情况、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等(参见附件2《学校基本情况表》)每年3月,由监测学校主管校长填报,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3)学生膳食摄入情况了解学校食堂或供餐中心为学生提供的食物入库量、结存量和用途,以及早、中、晚餐的天数和对应的就餐人数等信息(参见附件3《供餐单位供餐表》)由学校食堂管理员或其他供餐单位管理员每2个月上报一次,需加盖学校/供餐单位公章于奇数月上旬上报前2个月的报表,如11月上旬上报9月和10月的《供餐单位供餐表》对于家庭(个人)托餐,由主要供餐责任人签字4)学生因病缺课情况了解各监测学校每天应到校学生数、实际到校学生数和因病请假学生数(主要是消化系统或/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数)信息(参见附件4《学生出勤表》)每月上旬,由学校的主管校长或卫生老师/校医上报前1个月的报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例如,10月上旬上报9月的《学生出勤表》5)学生的身高和体重由县疾控中心与教育部门联系,2012年9月,按照标准程序测定监测点校学生的身高和体重,并于10月25日前上报检测数据(见附件5)从2013年起,于每年3-4月按照标准程序测定参加监测学生的身高和体重,并于4月20日前上报3、重点监测指标 重点监测学校在开展上述各项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完成重点监测指标测定,包括:(1)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学生家庭社会经济状况、食物摄入、呼吸和消化系统常见病以及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学生营养知识水平和他们对“计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详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附表5)。

      每年3月,由试点县疾控中心组织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和初中参加重点监测的学生自行填写问卷学生编号应与身高和体重信息中的学生编号一致2)血液生化指标每年3月,重点监测县疾控中心对参加重点监测的学生进行血样采集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5ml左右,按照统一标准方法测定并记录血红蛋白、血清白蛋白水平同时分离、冷冻保存血清样品,并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委托其它单位统一测定维生素A和维生素D水平3)学生学习成绩每年春季开学头两周内,监测学校提交参加重点监测学生上学期主要科目期末考试成绩的电子档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100分制的得分,体育成绩为各指标的测定原始结果,如立定跳远成绩为1.23米监测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 五、评估内容和方法按性别、年龄分组,对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评价和分组标准按照国家疾控中心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通过评估,掌握试点地区学校学生营养健康基本状况、贫血率、微量营养素缺乏和常见病发生以及食物摄入情况;了解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学生营养知识知晓率及其知识来源和学生学习成绩。

      通过不同地区、不同供餐模式、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组比较,当年监测指标与历年指标比较,以及与全省或全国农村学生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综合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提出工作建议 六、监测评估管理(一)职责分工省卫健委会同省教育厅负责本省监测工作的领导、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下发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卫健委提交监测评估工作报告省疾控中心和有关省辖市疾控中心依据全国和省级工作方案的要求负责制定本省、本市监测技术方案,提供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及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对各试点县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撰写技术报告 县级卫健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监测方案,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监测学校,具体实施本地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向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并接受国家和省级的督导检查各试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监测项目执行单位,负责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监测数据的收集、录入、分析,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监测点学校由校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卫健委门完成本校的学生体检、血样采集及学生问卷调查等工作任务。

      监测点学校要指定报告人,按时上报学校基本情况、食堂供餐情况、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学生学习成绩等有关监测报表  (二)数据上报与审核建立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常规监测数据实行统计报表直接报告制,《供餐单位供餐表》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奇数月的10日前),《学生出勤表》每月上报一次(每月的10日前),其余指标每年4月上报(4月20日前)各监测学校在每个月初将《供餐单位供餐表》和《学生出勤表》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省辖市疾控中心指导支持下,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将监测数据电子版分别于每月10日和每年4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重点监测信息于每年6月20日前报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2012年度常规监测县应填报的《监测县基本情况表》、《监测学校基本情况表》、《供餐单位供餐调查表》、学生身高体重检测数据及重点监测县应填报的学生调查表、血红蛋白、血清白蛋白及学习成绩等数据应于10月25日前报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上报的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审核,并及时反馈至监测县,网络直报实行省级终审责任制 (三)报告形成试点县卫健局负责汇总本地工作情况,结合县疾控中心提交的技术报告,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每年9月10日前报省卫健委和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省疾控中心汇总全省试点县监测数据后形成省级监测评估报告,于每年9月20日前报卫健委省卫健委负责汇总本地工作情况,结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的技术报告,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每年9月底前报卫健委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2012年各试点县卫健局于10月25日前提交工作报告,省卫健委于10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四)资料管理农村学生营养改善监测资料属于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一部分,监测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和个人未经主管卫健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各级执行机构应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和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五)工作队伍省辖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省辖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学校卫生及营养专业队伍建设,县级卫健委门牵头组织,教育等部门配合,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共同组建监测队,紧密结合每年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学期考试等,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六)资金安排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各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资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各试点县监测队应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身体形态指标、生化指标检测的监测队员必须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经过统一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充实的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现场调查和采样要严格执行技术方案有关质量控制规定,参加监测的实验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所用仪器、器械进行定期校准,定期开展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抽检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抽查 八、督导和评估省卫健委会同省教育厅根据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监测评估中的问题现场监测期间,省级专家组派出专家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指导附件:1.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县基本情况表2.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学校基本情况表3.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供餐单位供餐调查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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