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种一次性收入的个税缴纳.docx
3页各种一次性收入的个税缴纳根据规定,一个月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可合计作为一次收入,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 不同月份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采纳一次分解12个月确定税率的计税方法 纳税人自今年起,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均可采纳一次分解12个月确定税率的计税方法计税,已按原计税方法纳税的,多纳税款可相应抵减以后月份应纳税额 此外,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规定,应分两种状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当月工资为3500元,就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以12,结果为30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6000×15%-125=527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500-1200)×15%-125=220元;最终,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75+220=5495元 二、个人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 例2:2002年,职工王某,在其所在企业办理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收入36000元,王某取得该收入的当月还取得工资收入600元(王某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为24个月)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工程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展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例中企业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月平均一次性收入=36000/24=1500元; 其次步:总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1500+600-800=1300元,据此可确定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 第三步:应扣个人所得税=(36000+600-800)×10%-25=3555元即企业当月应对王某扣缴个人所得税3555元 值得留意的是: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一次性退职费收入 例3:2002年,职工张某,因工作表现不佳,被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并一次性支付其退职费36000元,张某原来每月从企业取得工资600元 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工程的退职费收入,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工程计算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