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doc
4页农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学院实施学生工作“三大战略”,将思想引领和服务青年成K成才作为根 本任务,培养徳、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索质人才,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规定,制定以 下管理办法一、加分管理办法(一)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6分:1、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国家级奖励者;2、 获国家级个人表彰;3、 在国家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索材(字数= 800字)并被采纳;4、 在国家级1R大活动中(如奥运会),充当负资人、志愿者、评委或裁判等职务,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5、 有垂大科研发明者(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二)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5分:1>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一名(一等奖):2、 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表彰,或获表彰集体的负责人;3、 在省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索材(字数M800字)并被采纳:4、 在省级重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受媒体关注;5、 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综述类论文不计在内,字数M4000字);6、 学年内评上10次及以上学院样板宿舍舍长;(三)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审请综合测评加0.4分:1、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二、三名(或二、三等奖),或市级 第一名(或一等奖):2、 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个人表彰:3、 获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团员标兵、十佳宿舍舍长、十佳班级的班长、十佳社团负责人,五四 红旗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类似规格表彰;4、 核心期刊上以第二、三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综述类论文不计在内,字数M4000字),或在正式出版的一般 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字数全4000字);5, 江苏ftil-ff机等级考试三级成绩优秀:6、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533分及以上〉。
7、学年评上10次及以上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评上6・9次学院样板宿舍舍长四)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3分:1、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市级第二、三名(或二、三等奖)或校级第一名(或一等奖);2、 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市级以上团体类比赛或活动;3、 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个人表彰;4、 在正式出版的一般刊物上以第二、三作者发表文章(字数全4000字);5、 在市级媒体上以第•-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全800字)并被采纳;6、 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字数= 000字)等艺术作品1篇以上(含1篇),或在校 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以上(含5篇;7、 通过中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律师、会计等资格考试的:8、 江苏省计笄机等级考试三级成绩介格或•级成绩优秀;9、 金国大学生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仪以上)或四级考试成绩优秀(604分及以上)10、 学年评上6-9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评上4-5次学院样板宿舍舍长五)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审请综合测评加0.2分:1、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校级第二、二名(或二、三等奖)或院级第一名(或一等奖):2、 获校级十佳宿舍成员、先进宿舍舍长、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先进团支部的团支书,或类似规格表彰;3、 获得学院级的优秀个人表彰;4、 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3篇以上(含3篇:5、 积极参加校级活动累计达到3次以上(含3次)或院级活动累计达到5次以上(含5次)者:6、 学年评上4-5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评上2-3次学院样板宿舍舍长。
六)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1分:1、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获校级第三名(或三等奖)以下或院级第一名(或一等奖)以 下的成绩;2、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凶体类比赛或活动:3、学年评上2・3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4、担任团委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年,被员和班主任共同评为优秀者二、 扣分管理办法1>学年内受学校严亟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16次及以上者,综合测评扣0.6 分2、 学年内在《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13-15次者,综合测评扣0.5分3、 学年内受警告处分者,或《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9-12次者,综合测评扣0.4分4、 《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6-8次者,综合测评扣0.3分5、 学年内受通报批评处分者,或学年内在《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4-5次者,综合测评扣0.2分6、 学年内在《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3次及以下者,综合测评扣0.1分三、 附加分实施办法1、 各项附加分仅限于该学年的奖励及违纪行为:2、 各项加分条例分别申请执行,加分不累计,以域高加分一项为准;3、 扣分山学生办公室提出,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 加分需经木人提出中请,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四、 本办法归农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五、 本办法自2011年9月伯起实施2011-2012学年综测附加分(减分)补充规定:以2011-2012学年内发放的《院风建设通报》为依据,统计出通报次数最多的20名同学,按照排名予以扣分:通报次数排名第3名及以上扣0.6分;4-5名扣0.5分:6-8名扣0.4分;9-12名扣0.3分:13-15名扣0.2分; 16-20名扣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