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森克人格-侧写.doc
2页艾森克人格”是由英国心理学家艾森克通过因素分析法提出的一种人格理论艾森克把许多人格特质归结到几个基本的纬度或类型上最初发现的是两个主要的人格纬度,即内外倾和神经质,后来又找到第三个人格纬度,即精神质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内外倾和神经质这两个维度外倾-内倾(extraversion-introversion):是人类性格的基本类型主要是指一个人对刺激的敏感程度进而引发的对外界事物不同的反应内外倾主要是受大脑中的网状激活系统影响,它的功能是唤醒大脑皮层,对其发出刺激将发生的警告网状激活系统处于低激活状态的人表现为对刺激较为不敏感,即外倾型人格,倾向于寻求刺激,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因此这种人更易违法神经质—稳定性(neuroticism-stability):这一维度表明从异常到正常的连续性特征主要是与自主神经系统有关神经过敏型人格,情绪不稳定,表现出高焦虑这种人喜怒无常、容易激动稳定型人格,情绪反应轻微而缓慢,且容易恢复平静这种人不易焦虑、稳重温和、容易自我克制由这两个维度可以组合出四种人格类型:外倾—稳定型,外倾—神经过敏型,内倾—稳定型,内倾—神经过敏型其中外倾—神经过敏型人格更易犯罪艾森克人格理论告诉我们,犯罪心理的形成既有一定原因也有一定规律。
在同样社会背景中的人,谁本身具有的不良因素越多、越严重,谁形成犯罪心理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我们可通过一个人的心理品质,个性特征(如艾森克人格问卷测试),对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加强犯罪心理预防工作,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但值得注意的是,艾森克作为犯罪心理学的一种理论基础,只是说明犯罪心理预测可能性的理论原则,在犯罪心理预测的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了解预测对象所处的社会环境,考虑社会环境对人格形成的作用,这样才能保障犯罪心理预测的准确性[1] 如果说艾森克人格理论是犯罪前的犯罪心理预测,那么“侧写”便是犯罪后的心理分析侧写”是根据罪犯的行为方式(如:被害人特征,犯罪手法,作案特征等推断出他的心理状态,从而分析出他的性格,生活环境,职业,成长背景等侧写方法——犯罪两分法(Crime two points)是心理剖析的主要方法之一,为Douglas所创[2]侧写的途径主要是一下几个方面:1、 地域分析 关注作案现场周边的交通状况,地理位置推测案犯比较熟悉的区域范围,甚至圈定其生活或工作地址如果判定是有预谋的作案,还要重点关注作案现场周边的人文环境,推测案犯选择犯罪现场的动机,从而归纳他的性格、作案动机等。
2、 现场观察 除了将现场留下的物理证据交于法医鉴定外,观察犯罪现场以及证物还可以帮助重建作案过程,从而推断案犯的体格、职业、心理状态、教育程度、作案动机等等,这一方面的分析类似于演绎推理,却又有不同二者相同之处在于都强调依据细致的观察所获得的信息进行推断,但侧写大部分是基于心理学做逆向推断,主体偏向人而演绎推理是基于所有的客观因素的逆向推断,但主体为逻辑,它要求推理人知识面广,即不单单只精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3、 受害者分析 这方面的分析主要应用于连环杀人案即从可获得的关于受害者群体的一切背景咨讯入手,总结共性,研究案犯的作案动机,从而推测案犯成长环境,是否患有心理疾病等通过最基本的侧写可以将案犯分为两大类组织型和无组织型组织型犯罪即为有预谋的犯罪,通常犯罪现场能表明罪犯身份的信息会被罪犯抹去(如指纹,脚印等)无组织型犯罪即冲动型犯罪经过更深入的侧写,罪犯可继续细分成更多类型侧写在案件侦查中的应用并不少见,但也没到普及的程度,以此为职的人被称为“侧写师”,美国联邦局甚至有专门负责侧写的部门Behavioral Sciences Unit(BAU)虽然在一些事件中,警察在BAU的帮助下解决了案件,但是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令人信服地证明侧写的有效性,其基于心理分析的特点决定了侧写这种方法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且侧写需要大量经验以及刑侦组的配合,另外我们更倾向于有证据推断而不是无证据找到嫌疑犯后获得证词,故侧写无法成为类似指纹鉴定那样的科学侦查方法,而更像是一种艺术。
因此侧写一般是在无法获得嫌疑人资料的情况下使用,即多用于疑难案件的侦破过程归根结底,侧写只是协助破案的众多工具中的一种,并不似影视剧中所描述般神乎其神参考文献:[1]黄兴瑞等:《少年初犯预测研究——对浙江省少年初犯可能性的实证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6期2[2]引自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