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章程.doc
12页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旅游营销协会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同学自发筹备,在学院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成立的,主要由三明学院同学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组成的二级学生社团,是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本协会将积极开展旅游营销理论及实践活动,增强“旅游营销”在全校学生中的影响,加强全校学生对“旅游营销”这一理念的理解,使全校学生对“旅游营销”有个正确的认识协会通过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为同学们提供参与各种旅游营销实践活动从而实现以学习市场营销为载体,培养青年学生的时代精神和实践意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第三条:协会宗旨:“旅游改变生活 营销展现自我” ,传播旅游文化知识,旅游市场营销知识,培养会员的市场营销能力,提高会员的交际, 营销,策划等综合社会实践能力丰富校园生活,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大学生的适应能力第四条 协会立会原则:协会本着理论与实践并存的原则,为会员提供更好的实践机会,通过积极正确的途径,引导学生了解社会,锻炼自我,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和提高学生竞争意识与自我能力第五条 理念:传播旅游文化,学习现代营销理论,寻找旅游营销实践平台,营造旅游氛围,造就现代旅游营销人才。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 会员的入会及退会1、凡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的学院在校学生,只需本人愿意,都可在每年一度的社团招新会时申请加入本协会;2、由于各种原因欲退会者,可通过书面申请,即准予退会;3、会员大学毕业后,可自动退会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1、会员一律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对会长及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及监督的权利;3、有对日常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有自动退会的权利;5、有优先参加本会所举行的活动及其他所规定的一切合法权利;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1、维护协会的声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认真完本会所布置的任务,为本会的发展出谋划策;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履行请假制度;3、反映广大同学对旅游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4、关心协会的发展,以协会为荣,积极为本协会出谋划策,不做对协会发展有负面影响的事; 5、每学期配合协会搞好相应的调查,每次活动后会员应总结本次活动体会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6、按期缴纳会费7、履行会员的其他义务第八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 《旅游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旅游协会声誉的会员,经本会理事会研究通过,交社团联合会审批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组织机构 :本协会权力机构由会长、副会长(2 名) 、组织策划部、公关部、宣传部构成协会总指导老师由协会所在系的老师担任第十条 各部门职责及部门制度 :各部门职责:会长:协会校内外事宜代表,进行全局管理与各大旅行社及各大星级酒店联系,统筹各小组事宜,积极听取小组成员反馈,参与各小组最终事宜认定,与副会长负责重大社团活动筹备和组织 副会长: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后勤工作,协调会长与组员之间关系,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采购,需定期向社员发布经费收支情况负责会员纳新,审批会长不在时代行使会长职权组织策划部:会员档案及协会其他档案管理、后勤管理、财务分管、人事分管,协会内部考核管理及负责协会活动的全面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关部:负责协会对外部的沟通及商务来往,主要职责有活动赞助、洽谈商家合作事宜、市场调研,了解当前市场动态,分析市场需求;主持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性的活动与外面的商家合作,开办各类讲座宣传部: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的宣传与推广、网站建设更新及维护、及相关的协会新闻报道工作各部长的共同职责:(1)每学期初向管理层交流会提交该学期各部计划2)参与管理层交流会3)处理本部日常事务。
4)定期向本部成员发布管理层交流会的信息,包括协会的事宜及其它部的事宜5)每一次部内活动前做好计划,若中途发现问题须向会长汇报及共商解决办法,活动完毕后向管理层交流会汇报成果部门制度:(1)各项活动经部委大会通过后,由某一指定部门负责主办,其它部门协办2)主办部门对活动负主要责任,有权利要求其他部门配合工作3)协办部门对于主办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全力以赴,协助其完成活动4)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确保讯息传达准确第十一条 机构产生办法: 1.会长:由即将离任的会长推荐有才能的会员为会长候选人,在会员大会上投票表决,确定新一任会长 2.副会长:召开会员大会,综合各会员的意见后,推选优秀会员作为候选人,并通过投票选举 3.部长:召开会员大会,综合各会员意见后,推选优秀会员作为候选人,并投票选举 4.会员:老会员退出后,及时招收新会员新会员在加入本社前,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2012 年 12 月 25 日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一、奖励对本协会成员中,工作踏实认真,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每年表彰一次“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具体活动的奖励再行考虑实施二、协会内会员、干部管理1、会内干部须成绩优异,无挂科、重修科目。
2、副会长对组织策划部负责;副会长分管各自工作(组织策划部、宣传部、公关部);各部部长对上级副会长负责3、在学期末,会长开始进行学期工作总结,由副会长在会议上做工作总结报告,组织策划部部长向理事会递交财务开支报告4、各部室的工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果逾期不能完成者,交由营销策划部作相应处理5、会员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执行协会的决议,完成协会所交的任务6、全体会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7、对犯错的成员,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持慎重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分要适当,处理结果要及时通知本人8、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与开出协会的处分:(1)、凡盗用本协会名义在外面进行非法活动且情节严重的;(2)、破坏协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且多次不改者;(3)、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参加会议和活动者;(4)、故意迟到 6 次或 6 次以上者;9、对恶意损坏协会名誉,无视协会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0、协会各部室应相互沟通,在工作上相互帮助、相互协调11、会员有意见或建议者可向相关负责人反映,负责人应及时给予答复。
四、活动管理1、每次活动须经办公室备案,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负责人应带队开展活动,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2、开展活动时应当注意安全,参加活动者在活动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若有急事,应向负责人说明,取得同意后方能离开3、在开展活动前成员若有事情不能参加,应提前给相关负责人说明,取得同意后方可;若有紧急情况者要先通知负责人,然后补假条4、禁止个人假借协会的名义在校园或其它地方开展活动,活动的 开展应由相关负责部室安排5、在活动中若有紧急情况,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马上负起责来,共同维护协会的利益6、开展活动时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并交于组织策划部备案本协会的所有干部日常活动都由组织策划部记录,如有违规者将会受到相关处罚五、附则1、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2012 年 12 月 25 日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的合法权益,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财务管理制度仅适用于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第三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二)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协会经济决策,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联的有关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第四条 三明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利对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的经费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经费来源管理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社团经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加入本协会暂时不收费 )第三章 支出管理第五条 支出是指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开展培训、文化讲座活动、宣传用品购置及其合理公共支出的经费第六条 协会支出包括:(一)活动支出,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活动所需经费如教材复印费(原本复印一份) ;召开会员大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会议费;宣传用品购置费、设备设施使用费、宣传费、场馆租金等; (二)人员经费开支:包括对邀请专家前来授课的补贴费、协会工作人员的车费支出等; (三)其他合理开支。
第七条 协会举办活动,应提前向团委、指导老师提出活动预算申请,经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凭批准的社团活动预算,办理预支活动经费手续第八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的支出按照社团联合会有关协会的支出违反法律和社团联合会的规定,社团联合会有权利进行责令改正第四章 财务监督管理第九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应严格执行本财务管理规定,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规定必须承担责任第十条 协会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第十一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会员报告财务工作,协会的年度预决算必须向三明学院社团联合会报备第十二条 协会的财务工作,应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 、对经费进行预决算管理;(二) 、对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三)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四) 、对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活动开支一律实行核销制度报销向协会办公室主任处上报,同时必经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负责人的签字才可以第十五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全部经费存在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专用的存折第十六条 使用注意事项(一) 、坚持节约原则,使各项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二) 、必须于购买或活动结束后 7 日内将所有发票或收据交给秘书处报销,逾期不予报销(三) 、各部门须在每个学期初拟定日常经费预算交秘书处统计,有老师审批通过并拨款存放到秘书处,由秘书处设立经费使用记录本进行集中管理(四) 、对于经费的使用若未经理事会或秘书处同意个人不得 向老师支取经费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自院团委批准后即时生效第十八条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 三明学院旅游学院旅游营销协会2012 年 1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