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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ppt1780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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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朝田亩制度》与《井冈山土地法》之比较学生姓名:XXX学 号:XXXXXXXXX专 业:XXXXXXXXXXX班 级:XXXXXX指导教师:XXXXX,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目 录,,第一章 绪 论,第二章 主要条款比较,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第四章 主要意义比较,,,,,,第五章 结 论,目 录,,,,,,,,,,,摘 要,绪 论,主要背景比较,主要条款比较,主要意义比较,结 论,参考文献,致 谢,第一章 绪 论,1.1 课题的来源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即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民主革命的中心内容,也是保证革命战争胜利的最基本的条件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需要发动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斗争对此中国共产党制定和执行了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政策,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顺利地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运动1.2 文献综述在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上,中国各个阶级都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当前众多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研究,本文就是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和研究方法,进行概括总结得出结论。

      第一章 绪 论,,第一章 绪 论,1.3 课题的意义土地制度改革是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联系的桥梁之一通过比较研究《天朝田亩制度》和《井冈山土地法》,探寻新民主主义土地立法和我国社会主义土地法制的源头探求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在形成初期积累的经验教训,加以借鉴吸收从而更好地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通过研究《井冈山土地法》即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记载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土地革命斗争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实践,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具体问题,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掌握方法技巧,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在继承与创新的基础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向前发展第一章 绪 论,1.4 课题的方法本课题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照史实记录,进行客观的比较研究,得出客观结论研究方法主要有比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1 政治背景,,2.1.1 《天朝田亩制度》的政治背景 1840年到1919年5月4日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此时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这就决定了中华民族的两大历史任务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为此,农民阶级进行了太平天国运动,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进行了沉重打击,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1853年3月,太平军定都天京,正式建立政权与清政府对峙而此时的清政府已经开始逐渐沦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腐败的封建统治对农民进行残酷的政治压迫,最终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为了巩固政权,保卫胜利果实,洪秀全一方面派兵进行军事斗争;另一方面开始着手进行政权建设1853年下半年,太平天国颁布了作为其斗争策略和统治政策的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1.2 《井冈山土地法》的政治背景 《井冈山土地法》是土地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制定、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土地制度的成文法规1927年7月15日到1937年7月7日,此时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以蒋介石为首的新军阀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为解决此矛盾,中共建立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带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进行土地革命,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1928年10月14日,为总结根据地斗争的经验和确立边界党的任务,毛泽东在江西宁冈茅坪的步云山主持召开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讨论并通过毛泽东起草的《政治问题和边界党的任务》的决议,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主持制定《井冈山土地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农民分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2.1 政治背景,,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2.1 《天朝田亩制度》的经济背景 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极不合理作为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生产资料的土地,成为地主阶级疯狂追求和无限制猎取的对象,于是大量兼并的结果导致土地的高度集中,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贫富悬殊越来越尖锐的局面主要原因有下面三点:首先,清代土地兼并之烈与地租剥削之重其次,清代农民田赋负担之重最后,清代田赋之浮收勒折2.2 经济背景,,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2.2 《井冈山土地法》的经济背景 无论是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还是北洋军阀政府的《中华民国民律草案》都明文规定了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和对地主阶级地租剥削制度的维护,以实行孙中山“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为标榜的国民党政府也在其《民法》和《土地法》中规定了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在这样的土地法制下,全国14亿亩的耕地大部分仍然掌握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则很少或完全没有土地据国民党中央民部土地委员会1927年6月的调查材料,地主、富农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14%,却拥有全国耕地的81%;而占农村人口86%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拥有全国耕地的19%。

      2.2 经济背景,,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3 思想背景,2.3.1 《天朝田亩制度》的思想背景《天朝田亩制度》从其思想渊源来看,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原始基督教的教义;二是中国农民的平等思想;三是古代儒家的大同思想由于洪秀全饱读儒家经典,因此,《天朝田亩制度》所表现的平均思想更具有系统化、理论化的特点,把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朴素平等思想推向了其发展的巅峰第二章 主要背景比较,2.3 思想背景,2.3.2 《井冈山土地法》的思想背景《井冈山土地法》从其思想渊源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土地制度改革思想;二是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思想;三是中共中央第三十七号通知的精神,受到“左”倾思想影响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1 相同点,3.1.1 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天朝田亩制度》的主旨是:“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反映了农民千百年以来渴望得到自己一份土地的根本要求,而且以明确的主张规定下来,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

      体现了其反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本质《井冈山土地法》前两条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分配土地给农民耕种”本质上是彻底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1.2 以人口为标准,好丑田兼顾《天朝田亩制度》中这样规定:“凡田分九等:其田一亩,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为尚中田……尚尚田一亩当尚中田一亩一分,当尚下田一亩二分,当中尚田一亩三分五厘,当中中田一亩五分,当中下田一亩七分五厘,当下尚田二亩,当下中田二亩四分,当下下田三亩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寡分,杂以九等以人口为标准,人多则分得多,人少就分得少提出男女平等对待,颠覆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封建陋习,反对封建统治而《井冈山土地法》中第四条规定:“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人口为标准正与《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的土地分配方法相同,而且根据现实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节,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3.1 相同点,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2.1 土地分配原则不同《天朝田亩制度》关于土地分配的原则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具体规定为“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所有田由农民共同耕种,并且期望达到理想的“大同”社会而针对于土地分配原则,《井冈山土地法》则是“分配土地给农民耕种”,而前提是“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3.2 不同点,3.2.2 土地分配具体方法不同《天朝田亩制度》的土地分配具体方法是:以人口为标准,将田分为九等,好丑兼顾,人多则多分,人少则少分并且不论男女,按年龄都可以分到一份土地,而十六岁则作为分界线大于十六岁的不论男女,分得的田要比少于十六岁的分得的田多一倍,但要在分田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井冈山土地法》关于分配土地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数量标准和区域标准关于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井冈山土地法》第四条规定:“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关于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井冈山土地法》第五条规定:“以乡为单位分配”,遇到特殊情形时,可以乡或区为单位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2 不同点,3.2.3 征收与支配政策不同《天朝田亩制度》关于征收和支配政策主要是圣库制度:所谓“国库”,即圣库。

      圣库制度就是,每年收获所得除生活必需和来年新谷外,其余一律归公,缴入国库对于支配政策由政府统一实施,如有婚娶吉喜等事,由国库按定额开支对于残废孤寡的由国家供养遇到荒年,则丰荒相通,彼此互助《井冈山土地法》第七条规定:土地税为15%,遇特别情形,经苏维埃政府批准,也可适用10%或5%;如遇天灾等特殊情形时,经高级苏维埃核准,免纳土地税;“土地税由县苏维埃政府征收,交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井冈山土地法》第六条规定:“茶山、柴山,照分田的办法”,“竹木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农民经苏维埃政府许可后,可以享用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2 不同点,3.2.4 实践效果不同《天朝田亩制度》没有实施主要原因是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保证分田方案相对于没有实施的《天朝田亩制度》,《井冈山土地法》则是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得到了广泛实施,经过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革命积极性进行土地斗争,彻底废除了国民党的一切反动立法,原拥有土地总数60%以上的地主阶级被消灭,现富农所拥有的土地只占土地总数的0.82%,过去没有或很少占有土地的贫农占有了土地总数的28.26%,中农、贫农所有者的土地占土地总数的85.43%,基本消灭了封建的土地关系,广大农民摆脱了受封建压迫和剥削的悲惨命运,翻身做了主人,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展开了自己的新生活。

      第三章 主要条款比较,3.2 不同点,4.1.1 《天朝田亩制度》的消极意义首先是空想性《天朝田亩制度》的不足在于它的空想性和小生产者的局限性 其次是落后性《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分配土地和“通天下皆一式”的社会经济方案,是要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和平均一切社会财富,以求人人平等,是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它不可能使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相反,会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理想化、固定化这种小生产者的局限性,决定着天朝政权提出的《天朝田亩制度》不能摆脱封建的落后性,不能引导农民阶级推翻清皇朝的统治第四章 主要意义比较,4.1 消极意义比较,4.1.2 《井冈山土地法》的消极意义《井冈山土地法》虽然没有空想性和小生产者的局限性,但是作为一定时空条件下的产物,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并且《井冈山土地法》在制定过程中由于没有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是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三点原则错误,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二是规定土地没收后“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而不是归农民所有;三是“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在土地革命中后期的一些土地法规中逐步改正了这些问题。

      第四章 主要意义比较,4.1 消极意义比较,4.2.1 《天朝田亩制度》的积极意义《天朝田亩制度》具有强烈的革命性首先它继承和发展了历代农民起义的斗争思想,明确主张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并形成系统的革命纲领,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农民战争的最高峰;其次,它从多方面冲击了封建礼教和纲常《天朝田亩制度》还具有反封建性《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农民起义史上第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反封建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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