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docx

13页
  • 卖家[上传人]:浩瀚****粟
  • 文档编号:183611379
  • 上传时间:2021-06-09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9.65KB
  • / 1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陕办发〔2019〕22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总体规划 (一)发展目标2020年,我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20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21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22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30%的达标任务;2023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24年9月完成学校总数10%的达标任务,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月通过市级验收;2025年3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具体规划见附件1),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规划安排全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时间安排为:2020年,县第三小学、桥镇中心小学、下寺湾中心小学、劳山中心小学;2021年,杨家砭小学、道镇九年制学校、县第四小学、高哨小学;2022年,麻子街小学、下寺湾初级中学、王坪中心小学、石门九年制学校、姚店小学;2023年,县初级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2024年,县创新中学、县创新小学到2025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并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年内,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复查和监测 三、主要任务 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个方面32项指标(详见附件2、3)我县要严格对照各项指标评估标准和规划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要落实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要求,建设装备符合标准的教学、运动、生活和附属基础设施、设备从2020年起,制定逐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非标准学校的工作计划,对标加快升级改造和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占地面积、场馆建设、功能部室配置等达到国家标准 (二)加强政府保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小学、初中招生全部实现就近划片入学,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杜绝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落实教师“县聘校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增加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

      (五)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大投入,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全面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县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更新配备,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由教科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领导小组设立材料组、综合组、督查组、财务组、设施配备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1.材料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及材料,收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过程中的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汇编成册 2.综合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科体局、县委编办、经发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公安局、司法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室主任任组长督查指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4.财务组由财政局、教科体局、税务局、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好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设施配备组由教科体局、财政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按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为各学校增配仪器、器材、图书等设施设备,按时完成预算、招标、采购、安装任务 6.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政府办、网信办、教科体局、融媒体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宣传部,由一名副部长任组长搞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简报及专题片,宣传、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乡镇(街道办)、本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落实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的使用加强财政统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及时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义务教。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