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赔保险论文范文探讨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及改善论文.doc
7页理赔保险论文范文:探讨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及改善论文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及改善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交通 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及改善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理赔 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少数机构出现了 从出险到赔偿整个理赔过程均系一个人经办的现象,一人查勘,一人 定损,一人核赔,而实际上按照理赔原则,在处理赔案的过程中应做 到双人查勘,逐级审批,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理由,途中出现漏洞或“猫 腻”在所难免 (三)交通事故调查难度加大 虽然对于骗赔 的手法略知一二,但保险公司仍坦言,查勘和核赔工作的难度非目录:1、 正文2、 相关论文3、 相关栏目4、 本文下载摘要:交通事故保险理陪中“骗赔”现象常有发生,这是保险理赔 中的普遍缺陷围绕此理由,分析产生缺陷的主要理由在于“查勘力 量薄弱”和“调查难度加大”,并就此提出相应的交通事故理赔法律 改善措施关键字: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对广大车主而言,多了解交通事故理赔方面的知识有益无害 虽都不希望出现交通事故,至少应具有理赔方面的知识开车路上出 现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事,汽车保险对这些交通事故均会给予相应的理 赔。
理赔是按照车辆的受损程度给予处理,但很多的车主却会在骗取 高额理赔上下功夫,比如事故刮伤的只是车辆少部分区域,但修理厂 却把车辆砸得面目全非,或者材料使用上次充好,向保险公司索赔最 高级的材料费,却将质量较低的材料更换给车主,这情况是法律作用 上说的典型的骗赔花招这样的行为在除此之外,这些骗赔招术还有 以有人称,车险骗赔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 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这样的理由要得到解决,需要对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有比较 深入的了解,同时交通监管部门要对交通事故保险理陪法律缺陷了如 指掌并对可能出现的缺陷提出相应的策略倡议交通事故理赔存在的主要缺陷当前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交通事故理赔理由就是“骗赔” O车险 骗赔的花样很多,主要有车主自造单车事故,汽修厂变幻道具车, 4S店以次充好其中很多是个人想尽办法制造假象来骗赔,但更重 要的是修理厂的“大手笔”骗赔,这样的行为更具杀伤力有时是两 者之间联合起来代驾他人车辆或者自造单车事故、伪造交警部门公章 等,涉及金额不大其他如用胶带制造划痕,用打蜡制造擦痕在汽修 厂更是司空见惯交通事故理赔法制不健全新形势下,保险业所运用的当前的 法律、法规或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实际,或者出现严重过 时,尽管有些部门已经深刻意识到现有的法律、法规或条例有些条款 缺失理由的严重性,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但立法建设具有 一定的滞后性,目前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在缺乏健全的法规制 度时,理赔各方总想办法钻法律的空子交通事故理赔人才队伍不专业我国缺乏对保险理赔纠纷处理 的专业型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空了保险理赔事业的专业化,存在 误导投保人的现象,即使展业的理赔人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应尽的解 释说明义务比如在理赔实际工作中,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对一些限 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条款不清楚,很容 易产生矛盾交通事故理赔诚信环境不理想我国保险业公司信用度低,信 用环境不理想,这样的环境下的我国保险理赔纠纷不断比如保险公 司表现出来的“投保容易,索赔难;收费迅速,赔款拖拉”,理赔程 序非常复杂投保人在信用理由上也缺少相应的保障,保险索赔欺诈 事件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 失在10% - 30%左右交通事故理赔政府职责不明确保险事故在很多时候都是需要 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因为单凭保险公司要完成专业性事故调查在 基础设备、技术性等方面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如在交通案件中,需 要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理由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结论;在人身意外 伤害案件中需要医疗部门作出诊断和医疗的结论;在火灾保险中,保 险公司需要公安消防机关作起火理由及损失的结论等等。
产生缺陷的主要理由(-)汽车维修厂欺瞒车主、保险公司等的“偷梁换柱”行为 隐蔽汽车维修厂为了赚取差价,故意欺瞒车主和保险公司,利用客 户委托其索赔的机会,在修理过程中“偷梁换柱”向保险公司索要高 额保险赔偿金,有的维修厂会告诉拿车来修的车主,“这车要修两 三天,修好后通知你来取车就行了本来车辆可能只是磕磕碰碰的 一些小理由,但是这些修理厂却会趁车主不在场之机,故意砸烂车的 玻璃或车盖,再拍下照片向保险公司按严重损坏程度的标准索赔,然 后用低质量的材料再重新修复,让车主取车时毫无所觉,从而达到骗 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目的)交通事故查勘力量薄弱大部分的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仓促上阵”,主要的理由在于 公司的人员短缺,业务量庞大,导致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基本功都比 较差,查勘流程相对比较混乱、无秩序部分公司的少数机构出现了 从出险到赔偿整个理赔过程均系一个人经办的现象,一人查勘,一人 定损,一人核赔,而实际上按照理赔原则,在处理赔案的过程中应做 到双人查勘,逐级审批,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理由,途中出现漏洞或“猫 腻”在所难免三)交通事故调查难度加大虽然对于骗赔的手法略知一二,但保险公司仍坦言,查勘和核 赔工作的难度非常大。
保险公司都没有侦查权,理赔部门的调查工作 往往还需要社会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如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 医院等,但在具体调查核赔中,并不是所有的相关部门都支持保险公 司的工作由于保险公司调查工作的成本比较高,案例发生的随意性 较强,再加上各保险公司之间信息资源的闭塞,除非有人举报,要想 大量查处骗赔案件,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交通事故理赔法律改善措施(一)加大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查勘力度事实上,现场调研才有发言权,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一定要及 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详细了解案情,分析事故理由,进一 步明确保险责任以及事故损失等第一手材料,将真实现场取获的第一 手资料归档保管从而避开被投保人自己出具的种种单证牵着鼻子 走一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尤其是重点关注对定损员的工作的监 督检查,通过人力资源配置,岗位轮换、交流等方式等方式策略的创 新,规避定损员与修配厂之间产生“默契”二是不定期对定损员报送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审查和数据分析, 对定损金额归类整理,对于那些时常高于平均水(下转第63页)(上 接第61页)平的定损员进行特别监督三是续服务跟不上,很大一 部分理由在于业务扩张快、人员少,这一关键理由务必引起保险公司 的警惕和重视,才能加大人员的引进和配备力度。
四是保险公司还应提高查勘员的专业素质,特别强化培训体系, 在规模和效益两端进行平衡二) 完善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各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应加大了对业务员的管理力度,不定期 进行赔案抽查,一旦发现业务员参与骗赔行为予以罚款,严重者还将 会被立即解雇,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以作警示在保险公司了解到, 为了进一步杜绝车险骗赔的事件发生,务保险公司应加紧完善车险的 定损流程,并实施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如保险公司先派员定损再开 始维修、回收车辆换下来的旧配件,以检验维修厂对车辆修理的真实 情况等三) 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效率,第一时间完成理赔工作理赔速度已成为客户衡量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指标之一,服务 质量日益被各家保险公司所强调24小时取赔款”等快速理赔的 做法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是方便了客户保险公司在 理赔中发现可疑的单证后,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调查取证,这段耽 搁的时间在某些时候往往被视为“承保、理赔两副面孔”的尴尬佐 证参考文献:[1] 陈从红.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研究一从专家辅助 人看我国司法鉴定人地位的新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3 (05)[2] 王榕.机动车交强险与三者险的比较分析[J].现代商贸工 业.2013 (04)[3] 邢来.现有法律框架内交强险赔偿制度完善的探讨[J].法 制博览(中旬刊).2013 (01)[4] 徐素萍.论交强险中保险公司的垫付责任一兼评《交强险条 例》第22条[J].韶关学院学报.2013 (01)[5] 姜强.交强险的功能定位及其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一审理机动 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制度背景[J].法律适用.2013 (01):6]冯思婕.交强险责任限额中优先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理由研究[J].学理论.2012 (36)[7] 文杰.交强险中保险人的追偿权质疑一我国《交强险条例》 第22条之妥当性评析[J] .保险研究.2012 (11)[8] 王浩巍.“交强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制度研究[J].行 政与法.2012 (11)[9] 韩长印.我国交强险立法定位理由研究[J].中国法学.2012 (05)肖智慧,余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